《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用字管理規定》在1995.06.0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用字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5年06月09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6月09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用字管理規定》在1995.06.0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用字管理規定》在1995.06.0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內容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用字管理,促進社會用字規範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社會用字,是指書寫...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指國語和規範漢字。第三條 推廣國語,推行規範漢字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
十九、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用字管理規定 (寧政發〔1995〕51號 1995年6月9日發布) 第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 2023年5月4日 辦法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七)做出決定。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自治區商務廳會同相關部門列入寧夏老字號名錄並向社會公布,由自治區商務廳依據本辦法授予寧夏老字號標識使用權、頒發寧夏老字號牌匾。異議成立的,不予認定。第十一條 寧夏老字號標識屬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標誌,自治區商務廳統一製作和頒發寧夏老字號牌匾,任何組織...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制發和管理的規定》在1993.06.26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制發和管理的規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頒布時間 1993.06.26 實施時間 ...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修正) (1990年12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12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
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現對《寧夏回族自治區地名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地名作為人們從事社會交往和經濟活動廣泛使用的媒介,不僅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而且是國家行政管理、經濟建設、國內外交往不可或缺的基礎信息資源。地名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名管理辦法》是200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名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12月1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區主席 馬啟智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發布單位】82802 【發布文號】自治區政府令第24號 【發布日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辦法》是為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從源頭上防止違法檔案出台,根據國務院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3年2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辦法》。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
本辦法指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共五章三十九條,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2005年6月17日發布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同時廢止。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科學普及條例發布於2012年8月1日,發布單位是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條例全文 (2012年8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社會科學文化素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7 月29日 條例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2022年7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設施建設與管理 第三章 服務提供 第四章 社會參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
1995年3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規定,本條例應做如下修改:一、寧夏回族自治區戶外廣告管理條例 1、第二十三條修改為“拒絕或者阻礙監督檢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
《寧夏回族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在2005.06.17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保證政令暢通,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規範性...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行政機關文書立卷歸檔管理辦法(1991年6月4日寧政發〔1991〕65號)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區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機關)文書立卷歸檔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機關文書立卷歸檔的範圍是,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檔案、...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7月24日 規定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規範行政執法機關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
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取得突破。緊緊圍繞我區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先後出台《寧夏回族自治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行動計畫(2015-2020年)》(寧政辦發〔2015〕1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方案》(寧政辦發〔2017〕57號...
50 寧夏回族自治區技術契約登記暫行辦法 寧政發[1990]11號 (1990年1月31日發布)51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衛生監督行政處罰辦法 寧政發[1987]111號 (1987年11月19日發布)52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醫療站管理辦法 寧政發[1989]121號 (1989年11月18日發布)53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辦醫和個體行醫管理辦法 寧...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教育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自治區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自治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主要...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是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順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等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2023年8月2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公布,自2023...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辦法》在1991.11.29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區政府系統的信息工作,實現政務信息工作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各級領導科學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信息是指反映政府工作運轉情況及政府領導決策和...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有關廳局委辦,各職業(技工)院校,各大中型企業:為規範和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管理,確保技能大師工作室資金使用效益,推動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我們研究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
《寧夏回族自治區標準化管理規定》在1991.12.25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檔案寧政發【1991】115號發布。於1997年12月1日被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檔案寧政發【1997】115號發布並實施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通知》廢止。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
進一步做好掃除文盲工作,對於提高全民文化素質,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推動我區的掃盲工作,鞏固提高掃盲成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12部門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掃除文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等12部門關於全區掃除文盲工作意見意見內容 ...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美麗寧夏建設,加快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環法規〔2022〕3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自治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
三是明確了無障礙環境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行為的法律責任。《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無障礙環境建設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內容解讀2 《寧夏回族自治區無障礙...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
(1982年8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詳細內容 第一條:寧夏歷史悠久,富於革命傳統,文物豐富。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防止破壞和散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自治區境內一切具有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