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4.12.23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12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2月23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4.12.23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在1994.12.23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
寧夏回族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規定 (2001年3月31日)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大開放促大開發,擴大招商引資,推動寧夏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
三、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辦法 (寧政發〔1994〕138號 1994年12月23日發布) 第二十五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除按下列情況處理外,處10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的,處以違法所...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1995年8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16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條例 (1995年8月...
第二條 外國和台灣、香港、澳門地區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外商),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投資勘查、開採礦產資源,適用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鼓勵外商投資規定》和《自治區人民...
《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
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條例1、第二十九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一方或者數方不按照本條例規定期限繳付註冊資本金的,由登記主管機關會同有關審批機關責令限期繳付”。2、第三十條刪去第(八)項“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吸收外商投資從事開發經營成片土地(以下簡稱成片開發),以加強公用設施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引進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和產品出口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成片開發是指:在取得國有土地...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辦法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政府投資作用,提高政府投資效益,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根據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自治...
建設管理和房產管理等部門根據年度供地計畫、城市規劃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共同擬定,並按《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的建設用地審批許可權,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
管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0373號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山東、江蘇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新疆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後營房部工程局:現將《建設部關於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
第二條 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外商投資商業企業是指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一)佣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
第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國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
寧夏回族自治區煤炭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創業與就業促進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統一征地管理辦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
本辦法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核准目錄》中規定的具有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第五條 本辦法第四條範圍以外的外商投資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項目總投資以新增投資額計算,併購項目總投資以交易額計算...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是指依照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從事礦產(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除外,下同)勘查投資及相關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第三條 外國企業、個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獨資或與中國企業和...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及物資價值鑑定暫行辦法》在1993.06.22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及物資價值鑑定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頒布時間 1993.06.22 實施時間 ...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系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財產,提供給承租人使用,並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槓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不同...
第十條合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在經營期內,投資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其註冊資本。合作企業在契約中約定合作期滿時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投資人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業契約中約定外國投資人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辦法,但須按有關...
七、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勞動爭議處理實施辦法 (寧政發〔1995〕29號 1995年4月12日公布)(一)將第十一條修改為:“自治區、市、縣(區)應當設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依法行使勞動爭議仲裁權,上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投資合夥、外商併購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及再投資項目等各類外商投資項目。………。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4年6月17起施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村建設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結合本區農村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
辦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號 《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長 王眾孚 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 2002年12月10日國家...
(二)將第四十七條修改為:“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三)刪去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三、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
辦法概述 (2013年7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7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7號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快寧夏對外開放,促進銀川綜合保稅區建設與發展,根據有關...
《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09年2月2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第13號 【生效日期】2009-04-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 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