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鎮化空間布局

完善城鎮化空間布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完善城鎮化空間布局
  • 類型:政治名詞
發展壯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類引導大中小城市發展方向和建設重點,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協作、功能完善的城鎮化空間格局。
第一節 推動城市群一體化發展
以促進城市群發展為抓手,全面形成“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最佳化提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長江中游等城市群,發展壯大山東半島、粵閩浙沿海、中原、關中平原、北部灣等城市群,培育發展哈長、遼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體化協調發展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協調布局、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享、生態共建環境共治。最佳化城市群內部空間結構,構築生態和安全螢幕障,形成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網路型城市群。
第二節 建設現代化都市圈
依託輻射帶動能力較強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時通勤圈協同發展水平,培育發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現代化都市圈。以城際鐵路和市域(郊)鐵路等軌道交通為骨幹,打通各類“斷頭路”、“瓶頸路”,推動市內市外交通有效銜接和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礎設施連線性貫通性。鼓勵都市圈社保和落戶積分互認、教育和醫療資源共享,推動科技創新券通兌通用、產業園區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鼓勵有條件的都市圈建立統一的規劃委員會,實現規劃統一編制、統一實施,探索推進土地、人口等統一管理。
第三節 最佳化提升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
統籌兼顧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多元需要,轉變超大特大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強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促進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有序疏解中心城區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專業市場等功能和設施,以及過度集中的醫療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務資源,合理降低開發強度和人口密度。增強全球資源配置、科技創新策源、高端產業引領功能,率先形成以現代服務業為主體、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的產業結構,提升綜合能級與國際競爭力。堅持產城融合,完善郊區新城功能,實現多中心、組團式發展。
第四節 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業功能
充分利用綜合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主動承接超大特大城市產業轉移和功能疏解,夯實實體經濟發展基礎。立足特色資源和產業基礎,確立製造業差異化定位,推動製造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區域專業服務中心。最佳化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和功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院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體育資源供給,營造現代時尚的消費場景,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第五節 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配套等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支持東部地區基礎較好的縣城建設,重點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城鎮化地區縣城建設,合理支持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健全縣城建設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財政性資金作用,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穩步有序推動符合條件的縣和鎮區常住人口20萬以上的特大鎮設市。按照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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