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是安徽省政府於1990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
- 外文名: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 opinion about lightens the burden on farmers
- 發布日期:1990-07-04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是安徽省政府於1990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2012年7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問題、規範實施村民一事一議...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皖政〔1995〕62號)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是關係到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一件大事。為把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規政策切實落到實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1年3月7日皖發〔1991〕7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16號)和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國發〔1990〕...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實施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貫徹情況...
2022年2月14日,安徽省司法廳發布《安徽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決定廢止《安徽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民負擔工作的領導,大力發展生產,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各級人民政府農村經濟委員會為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日常工作由各級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承擔。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有關農民負擔...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抓好災後農業生產自救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意見, 2003年6月下旬以來,安徽省淮河、滁河、西河等流域發生了嚴重的洪澇災害。為有效減輕災害損失,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切實抓好災後生產自救、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問題提出...
在農村,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繼續加大扶貧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好救災、救濟和優待、定補工作,完善五保護供養制度。安排好睏難民眾的基本生活,要兼顧當前和長遠,堅持標本兼治。要繼續對城鄉困難民眾在就業、就學、就醫、住房、生活用電(...
16.繼續加強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探索減輕農民負擔源頭治理措施,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以減負促增收。高度重視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多渠道籌措化解債務資金,堅持村級零招待管理辦法,節約開支,防止發生新的債務。 17.認真...
全年減少貧困人口40萬人。完善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抓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加大農民負擔案(事)件查處力度,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建立農村基層工作新機制的意見是由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在2005年6月27日提出的為進一步強化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鞏固農村基層政權,調動農民民眾和基層幹部...
2016年1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發布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 發布...
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親自抓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進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對嚴重違反農民負擔政策,加重農民負擔的突出問題,予以公開曝光,並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違反農村稅費改革...
關於貫徹省委、省人民政府(1981)96號檔案的意見》和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布的《關於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意見》,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發布的《關於嚴格制止向農民亂派款亂收費,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同時廢止。
該《意見》分切實加強村級組織負擔監管、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規範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加強新領域農民負擔的監管、強化涉及農民負擔事項監督檢查、健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機制6部分。 簡述 2015年5月24日,農業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
畜牧獸醫機構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設定。農村經營管理系統不再列入基層農技推廣體系,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行政職能列入政府職責。確保在一線工作的農技人員不低於全縣...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安徽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實施辦法》,現將《安徽省關於違反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的處罰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33.轉發省物價局等六部門關於專項治理農民建房收費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意見的通知(皖政〔2001〕99號) 34.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科技發展綱要(2001—2010)》的通知(皖政〔2001〕102號) 35.關於印發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
2009年4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9〕22號印發《關於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努力擴大農村消費;強化城市流通設施建設,完善商業服務...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是2004年安徽省發布的意見,文號是中發〔2004〕1號。中文名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
2007年6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7〕37號轉發安徽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穩定糧食和農資價格、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完善醫藥價格政策、強化房地產價格監管、鞏固城鄉用電同價成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內容 國辦發〔200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全面推進,各項支農惠農政策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重的狀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隨著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實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總體上保持在...
為了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指示精神,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地委、行署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1996年)年底,全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領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一,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