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早《減輕農民負擔》的正式檔案。本檔案是原中共婁底地委 婁底地區行署下發的:婁發[1996]第24號
本檔案,因為是原婁底地委,婁底地區行署於1996年7月17日下發的非常符合民意的政策,所以,又被婁底農民稱之為[7.17]檔案。此檔案是為減輕農民負擔制定的具體工作內容和具體的工作規範和要求。體現了當時黨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婁發[1996]第24號
- 發布時間:1996年7月17日
中共婁底地委婁底地區行署
關於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婁發[1996]第24號
為了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指示精神,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地委、行署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1996年)年底,全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領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一,統一認識,增強作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緊迫性感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我國革命和建設的根本問題,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歷史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民心定,天下定,農村穩,天下穩。減輕農民負擔問題,既是經濟問題,又是政治問題、社會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一定要從講政治、講黨性、講大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增強作好減負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真正把減負工作當做大事、要事、急事來抓,切實擺到各級黨政領導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上來,採取果斷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來。
二,精心組織,下決心抓好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
這次集中時間抓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總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是: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約法三章”,即堅決把不合理的負擔項目壓下來,停止一切不符合規定和不切實的集資、攤派項目,暫停審批一切新的收費項目;禁止一切需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中辦發[1993]10號檔案明令取消的項目,任何地方和部門都無權恢復,國務院規定的鄉村統籌提留款不得超過上年農民平均收入的5%的限額。
具體安排,大體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政策宣傳,全面調查,重點解剖,澄清底子。時間安排從9月中旬到10月上旬。政策宣傳,主要是向黨政機關幹部和民眾進行雙向教育。要聯繫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開展討論,吃透檔案精神,統一思想認識。在第一階段,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突出抓好調查研究,通過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情況,找準存在的問題,聽取各方面意見,尋求減負治本之策。地、縣、市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地、縣、市各涉農部門負責人,都要進村入戶,開展訪農問負活動。要從地、縣、市直機關抽調精幹力量組成調查組,要分別重點調查2個鄉鎮、20個村、200個農民。要求地、縣、市和各個部門調查在10月上旬都要向地委、行署寫出當前農民負擔調查報告。
第二階段:對照檢查,找準問題,突出重點,切實解決。時間安排在10中旬到11月底。各縣、市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找出本地在農民負擔方面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涉及農部門所存在的問題,縣、市委和縣、市政府要理清解決問題的思路,研究制訂解決問題的措施,集中解決農民反映強烈的負擔問題。
一是要解決亂集資的問題。堅決停止和清理一切不符合規定和不切實際的集資項目,亂集資的要堅決清退給農民。有的未經審批的集資項目已上馬,必須按有關規定補辦審批手續。或經與民眾商定後,改集資為借貸。
二是要解決亂收費的問題。不按規定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費用一律退還給農民;近規定收費而超標準的也一律退還給農民。
三是要解決亂罰款問題。要認真清理各項罰款,凡違背罰款條例和有關規定的罰款一律退還給農民;凡超標準罰款的超部分一律退給農民。在解決“三亂”問題時,要切實糾正各種錯誤的收費方式和管理方法:如將鄉(鎮)統籌款平調到縣、市及縣以上使用,鄉鎮統籌彌補鄉鎮財政赤字,按人口和田畝平均攤派各種稅費及義務等。各縣、市和政府要認真研究處理“三亂”問題的具體辦法,把工作做細,絕不能圖簡單,搞一刀切。
第三階段:建章建制,規範行為,加強管理,強化監督。時間安排在12月上旬至中旬。各地特別是各鄉鎮要建立和完善農民收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重點抓好五項制度的建設,即,“三提五統”預決算制度;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三提五統”外的集資收費審批制度;一個漏斗向下,一條鞭收費和管理制度;執法監督、審計公開制度。要通過建章建制,規範收費和管理行為,使收費和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第四階段:嚴格標準,檢查驗收,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時間安排在12月中旬至月底。這次集中解決農民負擔問題,工作上要從嚴要求,切實抓出成效來,不能敷衍了事,走過場。年底,地、縣、市都要組織力量對減負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各縣、市要在檢查的基礎上,總結經驗,表彰減負工作抓得了的先進單位。對個別單位領導不重視、工作不得力、減負工作走過場的要補火。全區新聞單位要加大對減負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和總結推廣減負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
三,加強領導,確保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順利進行
要嚴格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工作責任制。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落實不好,哪裡出了問題,就要追究哪裡黨政一把手的責任。各級人大、政協要積極發揮執法監督作用,對減負政策法規落實情況,要進行追蹤調查,督辦落實。同時,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執法監督和參政議政作用。要部門配合,齊抓共管。對部門下達的檔案,要認真進行一次清理,凡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政策法規相悖的,要立即廢止。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自檢、自糾,特別是對造成農村“三亂”的有關部門,要觸及實質深挖根源,自覺堵亂源。對“三亂”現象嚴重,認識不深、態度不好、行動不快的部門單位,要派駐強有力的工作組,幫助整頓。對違紀違法的有關部門和幹部,要嚴肅查處。各級政法、紀檢、監察、審計、信訪等執法執紀部門,要堅持原則,強化職能,嚴肅查處涉負案件,決不造就姑息,為減負工作保駕護航。要改進工作作風,講究工作方法。各級領導同志和廣大機關幹部要牢固樹立為政清廉、為官安民的思想,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把減輕農民負擔作為自己的自覺行動,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要學會做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非常慎重地處理好涉及農民負擔的各種問題。在涉及到農民出錢、出物、出力的實際工作時,要堅持以政策為準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決不能方法簡單、態度粗暴,決不允許動用專政工具,動用公安、武警、保全人員,運用槍枝、警棒等催收各種上繳款項,絕不允許非法抓人、拷人、關押人。政法部門要認真把好這個關,發現違紀違法人員,要及時從快從嚴查處。要切實加大督查力度。各級督查部門要按黨政機關減負工作的整過部署安排,分階段督查,確保在年內減負工作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果。
199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