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92年10月24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0月24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實施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 (1990年7月4日皖政〔1990〕43號)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國發〔1990〕12號檔案)下達後,省政府已委託省農經委就貫徹問題作了部署。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明確規定農民合理負擔的項目和比例。農民除按稅法向國家繳納稅金外,向鄉村集體上交...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1年3月7日皖發〔1991〕7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16號)和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國發〔1990〕12號)下達後,省和各地市縣都及時進行了貫徹,把它作為各級黨委、政府為民眾...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皖政〔1995〕62號)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是關係到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一件大事。為把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規政策切實落到實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1991年國務院發布的《...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議》的決定於2002年3月29日經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5號湖南省人民...
1992年2月18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21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控制和減輕農民負擔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2.02.21 實施時間 1992.02.21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控制...
1986年2月23日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副省長曹文舉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匯報》。會議同意省人民政府為減輕農民負擔所採取的措施。會議認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由於推行家庭聯產承...
1993年10月21日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10.21 實施時間 1993.10.21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了自治區農業廳副廳長金澤安受自...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牧民負擔的決議 (1993年9月18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減輕農牧民負擔工作的報告》。會議認為,在省委的領導下,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視減輕農牧民負擔問題,做了大量...
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減輕農牧民負擔工作的報告》。會議認為,在省委的領導下,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視減輕農牧民負擔問題,做了大量的有效工作,及時頒發了《青海省農牧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辦法》,公布取消了涉及農牧民負擔的39個項目,受到廣大農牧民民眾...
1991年7月27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民負擔,是指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適當調整農村計畫生育有關規定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87年04月18日 實施時間 1987年04月18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擬適當調整農村計畫生育有關規定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