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是安徽省政府於1990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
- 外文名: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 opinion about lightens the burden on farmers
- 發布日期:1990-07-04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是安徽省政府於1990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安徽省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是安徽省政府於1990年7月4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皖政[1990]43號【生效日期】1990-07-04【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意見(...
2012年7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治理加重村級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問題、規範實施村民一事一議...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1年3月7日皖發〔1991〕7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16號)和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國發〔1990〕...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皖政〔1995〕62號)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是關係到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一件大事。為把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法規政策切實落到實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實施時間 1992年10月24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貫徹情況...
2022年2月14日,安徽省司法廳發布《安徽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決定廢止《安徽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
在農村,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繼續加大扶貧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好救災、救濟和優待、定補工作,完善五保護供養制度。安排好睏難民眾的基本生活,要兼顧當前和長遠,堅持標本兼治。要繼續對城鄉困難民眾在就業、就學、就醫、住房、生活用電(...
《合肥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規定》是1993年3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一、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抓好災後農業生產自救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意見, 2003年6月下旬以來,安徽省淮河、滁河、西河等流域發生了嚴重的洪澇災害。為有效減輕災害損失,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切實抓好災後生產自救、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問題提出...
關於貫徹省委、省人民政府(1981)96號檔案的意見》和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布的《關於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意見》,市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一月七日發布的《關於嚴格制止向農民亂派款亂收費,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同時廢止。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解讀國辦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意見》是農業部發布的檔案。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和國家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應進一步深化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認識,絕不能因為農業稅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絕不能因為農民收入...
該《意見》分切實加強村級組織負擔監管、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規範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加強新領域農民負擔的監管、強化涉及農民負擔事項監督檢查、健全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機制6部分。 簡述 2015年5月24日,農業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
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試點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檔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農業...
三、調整結構,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6.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批轉省農委〈安徽省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3...16.繼續加強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探索減輕農民負擔源頭治理措施,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以減負促增收。高度...
《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0年02月03日。檔案全文 近幾年,一些部門和地區紛紛向農民攤派、收費和集資,使農民負擔日益加重。不少地方農民人均負擔的增長,超過了人均純收入的增長,超過了農民...
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親自抓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進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對嚴重違反農民負擔政策,加重農民負擔的突出問題,予以公開曝光,並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違反農村稅費改革...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1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隨著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實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不斷加強,農民負擔總體上保持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內容 國辦發〔200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全面推進,各項支農惠農政策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重的狀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33.轉發省物價局等六部門關於專項治理農民建房收費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意見的通知(皖政〔2001〕99號) 34.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科技發展綱要(2001—2010)》的通知(皖政〔2001〕102號) 35.關於印發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
2016年1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發布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 發布...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是2004年安徽省發布的意見,文號是中發〔2004〕1號。中文名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
關於進一步推進減輕大湖區農民負擔綜合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背景介紹 編輯 語音 國農改[2007]5號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自2000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以來,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和“兩工”(農村...
報刊費按《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減輕村級負擔的若干規定》(皖發〔2000〕1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辦公經費限額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村級規模、人口和經濟收入水平確定。嚴禁超標準、超範圍使用村級補助資金。四、省本次對縣...
探索完善政府投入機制、積極創新征訂方式等措施,進一步推動和改進黨報黨刊發行工作。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現有農田水利設施,推進水價綜合改革,鼓勵農民節約用水,切實減少農民不合理水費支出。加強組織領導 七、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