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2016年1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 發布機構: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皖政〔2015〕136號 
  • 發布時間:2016年1月8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6年1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轄內農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以下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以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增加農業生產中長期和規模化經營的資金投入,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是依法有序。“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要堅持於法有據,遵守物權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試點地區範圍內開展,待試點積累經驗後再穩步推廣。
二是自主自願。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兩權”抵押貸款由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自願申請,確保農民民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流轉土地的經營權抵押需經承包農戶同意,抵押僅限於流轉期內的收益,不得損害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金融機構要在財務可持續基礎上,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
三是穩妥推進。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前提下,妥善處理好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機構、政府之間的關係,慎重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工作。
四是風險可控。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試點地區要完善確權登記頒證、流轉平台搭建、風險補償和抵押物處置機制等配套政策,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平穩實施。
(三)試點範圍。
“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在自願申報基礎上經省政府遴選推薦上報。試點地區名單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公布為準。開辦“兩權”抵押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在試點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原則上應覆蓋全部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試點內容及任務
(一)加快推進確權登記頒證進度。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建立流轉土地經營登記備案制度,由縣級人民政府統一頒發流轉土地經營權證。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要建立完善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探索實行統一登記。
(二)建立“兩權”抵押登記制度。試點地區要在國家批准公布後建立“兩權”抵押登記制度,明確具體部門負責對“兩權”抵押進行登記,規範登記流程,完善他項權利證書的發放和登記註銷程式。農民住房財產權設立抵押的,需將宅基地使用權與住房所有權一併抵押。要建立完善多級聯網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台,完善其“兩權”流轉處置功能,建立“兩權”抵押、流轉、評估的專業化服務機制,支持以各種合法方式流轉的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用於抵押。
(三)規範“兩權”價值評估行為。試點地區要建立“兩權”抵押價值評估制度,努力做到一次評估、三年有效,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探索建立“兩權”價值評估的中介服務機構,引入獨立的第三方評價機制。農業、國土、房管部門應對評估機構資質準入、評估方式等進行規範。
(四)開發“兩權”抵押貸款產品。金融機構要建立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落實“兩權”抵押融資功能,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簡化貸款管理流程,紮實推進“兩權”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在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剩餘使用期限內發放中長期貸款,有效增加農業生產的中長期信貸投入,鼓勵對經營規模適度的農業經營主體發放貸款。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下放“兩權”抵押貸款審批權,明確賦予縣域支行“兩權”抵押貸款業務自主權。
(五)建立“兩權”抵押物處置機制。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採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試點地區要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鼓勵通過掛牌流轉、專設機構收儲等方式,確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承貸銀行能順利實現抵押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應與商品住房制定差別化規定。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中宅基地權益的實現方式和途徑,保障抵押權人合法權益。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機制,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受讓人原則上應限制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範圍內。
(六)建立風險緩釋及補償機制。試點地區要結合實際,採取利息補貼、壯大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利用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台提供擔保、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等多種方式,建立“兩權”抵押貸款風險緩釋及補償機制,探索納入“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安徽保監局要指導保險行業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大力推進農業保險和農民住房保險工作,擴大保險覆蓋範圍,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試點地區要積極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為“兩權”抵押貸款提供良好信用環境。
(七)加大貨幣政策扶持和監管政策支持。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支持金融機構積極穩妥參與試點,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設立首期專項支農再貸款限額10億元,後續限額將根據需求逐步增加。安徽銀監局要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合理確定資本充足率、貸款分類等方面的計算規則和激勵政策,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地稅局、省林業廳、省法制辦、省國稅局、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等單位,成立省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指導小組(以下統稱省級指導小組),負責落實全國指導小組有關“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要求,指導試點地區開展試點,督查試點地區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統籌協調試點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並做好專項統計、跟蹤指導、評估總結等相關工作。省級指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試點地區所在市人民政府要在國家批准公布後及時成立試點工作指導小組,負責指導轄內“兩權”抵押貸款業務開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要對當地試點工作負主體責任,建立工作小組,嚴格落實試點條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及支持政策,經省指導小組審核後,報全國指導小組備案。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本意見和金融管理部門制定的“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建立相應的信貸管理制度並制定實施細則,報省指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指導試點地區分支機構積極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市、縣工作小組和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定1名聯絡員,並將名單和聯繫方式報省指導小組辦公室。
(三)建立省、市、縣三級會商制度。省、市級指導小組和試點地區工作小組要建立試點工作會商制度,協調研究解決“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推進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四)做好監測評估。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建立“兩權”抵押貸款專項統計制度,並做好我省試點地區統計工作;會同省級指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對試點工作進行跟蹤、監督和指導,開展年度評估,形成我省試點工作報告上報全國指導小組。試點地區和省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試點啟動後按季度向省級指導小組報告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政策建議。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全部試點工作於2017年底前完成。集體林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草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可參照本意見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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