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的意見

2007年6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7〕37號轉發安徽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穩定糧食和農資價格、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完善醫藥價格政策、強化房地產價格監管、鞏固城鄉用電同價成果、加強電信資費價格監管、規範殯葬服務收費、完善汽車客運價格管理、健全對困難民眾的價格扶持政策、組織開展民生價格專項檢查10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07〕37號
  • 印發時間:2007年6月16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的意見
省物價局
為著力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價格收費問題,保障民生工程順利實施,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安徽建設的意見》(皖政〔2007〕3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民生價格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穩定糧食和農資價格。認真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加強對種子、農藥、農機作業等價格監管。規範農業生產性用水價格。繼續對化肥生產和銷售環節實行最高限價和差率控制,防止因農業生產性費用上漲增加農業生產成本。加快構建農村價格信息、價格服務、價格監管網路。搞好農產品成本資料的開發和利用,引導農民合理調整種植結構。
二、加強教育收費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公辦幼稚園收費管理辦法和幼兒教育指導性收費標準。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雜費的規定。加強對中國小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繼續降低課本價格。開展高中教育收費成本監審,據實核定高中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在2007年秋季開學前,各地要在省定限額內進一步降低本地擇校生收費標準。清理整頓改制學校收費,凡沒有做到“四獨立”(即獨立的法人,獨立的經費核算和人事管理,獨立的校園、校舍,獨立進行教育教學)並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政策。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行為。
三、完善醫藥價格政策。加強對市場調節價藥品的價格監管,逐步擴大政府定價藥品範圍。在2006年降低新進醫保目錄的省管211種藥品價格基礎上,2007年要按照總體降幅不低於20%的原則,調整其餘省管600多種非處方藥品價格。改革現行醫療機構藥品進銷差價辦法,鼓勵醫療機構使用低價藥。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進一步降低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和治療收費。規範常規檢驗收費行為,切實解決一些醫療機構批量檢驗收費問題。在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實行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監測和公布制度,擴大民眾對醫藥價格的知情權。研究制定促進城市社區、農村鄉鎮醫療機構健康發展的醫藥價格管理辦法。
四、強化房地產價格監管。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和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住房(包括農民集中住宅小區)價格以及廉租住房租金。健全商品住房預銷售價格備案制度,全面實施商品房銷售“一價清”,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價外違規加收費用。整治建設項目收費,重點規範住房建設中涉及的各類管線建安價格;堅決糾正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後,重複收取各類專項配套費,包括煤氣、自來水、電力、集中供熱開戶費和增容費等,降低住房建設成本。按照質價相符的原則,繼續開展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基準價格核定工作,大力推進物業服務的規範化和標準化。
五、鞏固城鄉用電同價成果。會同省電力公司在全省尚未完成電網改造的地區,加快實施下戶線改造,降低農村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力爭在2007年實現城鄉用電價格“戶戶同”。為減輕農民負擔,對農村特困戶、五保戶以及家庭有殘疾人口的困難戶所承擔的下戶線改造費用,要給予減免照顧。對屬於轉供電和小水電地區的用電戶,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改造方案,合理分攤改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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