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在1992.04.25由安徽省物價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2年04月25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物價局
《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在1992.04.25由安徽省物價局頒布。
《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在1992.04.25由安徽省物價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收費管理,保護合法收費,制止亂收費,維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
安徽省 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經營性業務收費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經營者)依法取得經營資格,以盈利為目的,利用場所、設施、技術、信息、知識...
一、將《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第十九條修改為:“對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服務收費實行登記證制度。“《安徽省收費許可證》、《安徽省服務價格登記證》由省價格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核發。收費單位應當在經辦場所或者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管理辦法》是由安徽省物價局實施於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的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對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工作的監督管理,糾正收費單位亂收亂支行為,完善收費管理制度,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
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的,可以執行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收費規定,也可以執行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第二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按照本實施辦法和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頒布的《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所內顯著位置公示本辦法和《安徽省律師...
《合肥市幼稚園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是合肥市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修訂安徽省幼稚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皖價費〔2016〕92號)和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下放公辦普通高中學費等收費標準審批許可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費〔2018〕54號)等有...
安徽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申辦附加費收費許可證,實行一點一證,憑證收費。第六條專用票據的使用管理 (一)安徽省徵收鐵路建設附加費收據的使用管理,嚴格按照《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辦法》執行。徵收附加費票據使用安徽省財政廳統一監製的專用定額收據(面額分別為壹元、貳...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定價格監督檢查辦法,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價格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監管對象名錄庫和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並實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行政執法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第二十二條...
需領用各類票據的部門必須提交書面報告,經財務處批准後方可領取並指派專人負責管理,收取的款項及收據存根必須及時如數上繳學校財務處,對違反票據使用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會第104號)關於《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有收入的單位必須在醒目處公布收入的金額和舉報...
樅陽縣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城區污水處理工作,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污水減排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所有在縣城建成區範圍內...
沒有合法的收費依據或者未出示收費依據、收費許可證、行政執法證件以及未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或者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企業應當拒繳。(三)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繳分離制度。自2000年1月1日起,本省行政區域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由收費單位開票、銀行代收,實行收繳分離,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四)行政機關及其工作...
擬訂相關價格管理政策和辦法;負責審批由省管理的商品價格;協調指導有關價格工作。服務價格處 擬訂省管理的服務價格改革計畫、方案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省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性服務收費和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制定、調整、審批由省管理的服務價格(收費);負責省直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管理;指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收費)...
安徽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3.08.11 實施時間 1993.08.11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提高預算外資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關於印發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價服〔2007〕207號)和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 合肥市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暫行辦法 第一條根據中共中央〔...
本決定自2011年12月8日起施行。《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訂,重新公布。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157號令)、安徽省物價局、建設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價服...
(一)未領取《許可證》,擅自開展技術等級培訓的;(二)不符合條件的技術等級培訓單位,經限期整頓後,仍不符合條件的;(三)技術等級培訓單位不顧教學擀量,弄虛作假,欺騙學員的。第十七條 《安徽省職業技能培訓審批表》、《學員登記表》、《許可證》,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勞動...
第三條 農民負擔,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定項限額、定向使用、財務公開、審計監督的管理辦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農民負擔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定期開展農民負擔執法檢查,並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農民負擔情況。第五條 ...
(三)將大配套費徵收管理流程進行最佳化,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基本建設項目收費聯合視窗、各開發區相關部門按各自收費政策直接免(減)收。理由:根據安徽省政府印發《關於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的意見》要求,經會商相關部門,將原減免流程予以精簡。 七、創新舉措 徵求意見前置化。為了使修訂的《管理辦法...
《安徽省道路檢查站設定及管理辦法》在1992.02.25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統一道路檢查站的設定,加強對道路檢查站的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道路檢查站(以下簡稱檢查站),是指由公安、交通...
銅陵市城區停車場建設與管理辦法 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確保道路交通狀況安全有序暢通,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保障停車者與停車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和《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十八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定期審驗制度。審驗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第十九條 收費單位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收取法律、法規和政府或有關部門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費用的;(二)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增加收費頻次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三)擅自立項...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定淮南市物價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
(三)收費管理科(收費年審辦公室)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醫藥價格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價格和收費改革方案和管理辦法;負責市直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和統計報告工作,承擔市直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指導、協調縣(區)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及有關經營單位的收費和價格管理工作。
五、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管理科(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年審辦公室)一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的法規、政策;審核、制定和調整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收費管理辦法、收費項目和標準及改革方案;實施收費目錄管理和收費許可證制度;指導全市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單位收費年審工作;組織實施市直國家機關及公益...
貫徹實施國家暨省、滁州市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服務價格(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收費許可證、收費監督卡等管理工作;擬訂市(縣)級管理的服務價格(收費)改革計畫、方案和管理辦法;依據《安徽省定價目錄》授權和省、滁州市物價局委託,制定、調整、審批由本級管理的服務價格(收費);承擔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