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12月29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2016〕116號
  •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29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方案全文

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6〕31號)精神,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我省省情和發展階段,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努力推動“五大發展”的美好安徽建設,打造生態文明建設的安徽樣板。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二)主要指標。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1.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在整合現有相關土壤調查數據和充分了解各地土地利用情況的基礎上,以農用地和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電鍍、焦化、製革、製藥、鉛酸電池等重點行業和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用地為重點,以污染地塊和疑似污染地塊為重點調查對象,科學制定全省詳查總體方案,2017年啟動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19年底前,掌握已關閉搬遷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情況;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劃分環境風險等級。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每10年開展1次。(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路。統一規劃、整合最佳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17年底前,在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業(含工業園區)及周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備用水源地、採礦區及周邊、尾礦庫及周邊、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場地及周邊、果蔬菜種植基地、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周邊及污水灌溉區、大型交通幹線兩側等區域,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定,開展土壤監測工作,基本形成土壤理化指標、污染物的監測分析和應急監測能力。每年至少開展1次土壤環境監測技術人員培訓。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補充設定監測點位,增加特徵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2020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等參與)
3.建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相關數據,2018年底前,建立全省土壤環境基礎資料庫,構建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藉助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建立環境保護、農業、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糧食等部門間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等信息共享機制,編制資源已分享資料夾,明確共享許可權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省糧食局等參與)
(二)強化農用地分類管理。
4.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沿淮淮北平原地區和皖西大別山地區土壤質量好,是我省糧油集中產地,要優先保護;江淮丘陵地區耕地土壤質量總體較好,以保護為主,輔以安全利用或嚴格管控措施;皖南山區土壤背景值較高,農用地土壤較少,要加強環境監管,實現土壤安全利用;土壤質量相對較差的沿江地區,要根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結果,明確耕地土壤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的範圍。各地要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為依據,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按照國家關於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分類清單,2020年底前完成。劃定結果報省人民政府審定,數據上傳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定期對各類別耕地面積、分布等信息進行更新。逐步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等工作。(省環保廳、省農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等參與)
5.切實加大保護力度。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產糧(油)大縣要制定土壤環境保護方案。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推行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少耕免耕、糧豆輪作、農膜減量與回收利用等措施。農村土地流轉的受讓方要履行土壤保護的責任,避免因過度施肥、濫用農藥等掠奪式農業生產方式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下降。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未經依法批准而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省人民政府進行預警提醒並依法採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防控企業污染。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採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參與)
6.著力推進安全利用。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農產品超標情況和國家關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指南,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農產品質量檢測。加強對農民、農民合作社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到2020年,通過採取安全利用相關技術,使輕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實現安全利用的面積達到43萬畝。(省農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等參與)
7.全面落實嚴格管控。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對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有關縣(市、區)要制定環境風險管控方案,並落實有關措施。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畫。推進銅陵、阜陽、滁州等地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農作物種植結構調整試點項目。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達到13萬畝。(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參與)
8.加強林地草地園地土壤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的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完善生物農藥、引誘劑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廣力度。優先將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區域納入禁牧休牧實施範圍。加強對重度污染林地、園地產出食用農(林)產品質量檢測,發現超標的,要採取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省農委、省林業廳按照職責負責)
(三)強化建設用地風險管理。
9.開展建設用地調查評估。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重點排查已搬遷或關閉企業原址場地土壤污染狀況,建立潛在污染地塊清單,並動態更新。已經污染的地塊,治理不達標的,不得出讓、轉讓。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10.分用途明確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可進入用地程式。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監測;發現污染擴散的,有關責任主體要及時採取污染物隔離、阻斷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11.強化土地利用監管責任。地方各級城鄉規劃部門要結合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城鄉規劃論證和審批管理。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徵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監管。建立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實行聯動監管。(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職責負責)
12.嚴格用地準入。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各級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等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參與)
(四)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
13.加強未利用地環境管理。按照科學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擬開發為農用地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各地要加強納入耕地後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依法嚴查向灘涂、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對礦山等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影響區域內未利用地的環境監管,發現土壤污染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有關企業採取防治措施。(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14.防範建設用地新增污染。涉及排放鎘、汞、砷、鉛、鉻等重點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以及涉及釋放伴生放射性物質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並提出防範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環境保護部門要做好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關市、縣人民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省環保廳負責)
15.強化空間布局管控。加強規劃區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論證,根據土壤等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空間布局。鼓勵工業企業集聚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減少土壤污染。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焦化等行業企業;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化解過剩產能等,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合理確定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五)加強污染源監管。
16.嚴控工礦污染。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各地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並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環保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數據及時上傳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加強電器電子、汽車等工業產品中有害物質控制。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築物和污染治理設施,要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並報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備案;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範拆除活動污染土壤。(省環保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照職責負責)
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完善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有效解決酸性廢水排放和重金屬污染等問題。有重點監管尾礦庫(見附屬檔案1)的企業要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儲備應急物資。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輻射安全監管,在開發前應開展原礦石鈾系、釷系等放射性核素檢測。每年對尾礦庫開展一次空氣γ劑量巡測。對放射性水平較高的局部地區採取相關保護措施。(省環保廳、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參與)
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各地要根據本地產業發展需要和重金屬污染防治相關政策,統籌規劃設立涉及重金屬產生和排放的園區(或專業片區),推進現有涉重金屬企業搬遷入園,實現污染集中防治。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並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並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開。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依規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後產能。按計畫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熾燈。落實國家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鼓勵企業採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編制全省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2020年全省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省環保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
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全面整治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煉渣、電石渣、鉻渣、砷渣以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見附屬檔案2),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制定整治方案並有序實施。編制安徽省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相關政策,統籌規劃、建設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設施,從嚴監控綜合利用和處置後產生的廢渣去向,切實防止二次污染。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對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膠等再生利用活動進行清理整頓,引導有關企業採用先進適用加工工藝、集聚發展,集中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在銅陵等地開展污水與污泥、廢氣與廢渣協同治理試點。(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參與)
17.控制農業污染。合理使用化肥農藥。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減少化肥使用量。科學施用農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選擇部分產糧(油)大縣(見附屬檔案3)和蔬菜產業重點縣(見附屬檔案4)開展試點。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技術模式。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0%以上。(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加強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的行為。建立健全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和綜合利用網路,選擇農膜使用量較大的縣,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試點;到2020年,試點縣當季農膜回收和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規範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防止過量使用,促進源頭減量。加強畜禽糞便綜合利用,在部分生豬大縣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選擇若干縣開展畜禽糞污綜合利用試點工作,積極探索畜禽糞污有效儲存、收運、處理、綜合利用全產業鏈發展的有效模式。到2020年,全省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省農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
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開展灌溉水水質監測。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水質標準。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省水利廳牽頭,省農委參與)
18.減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見附屬檔案5),優先開展水源地、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整治工作。對於滲濾液處理不達標的垃圾填埋場,實行升級改造;對服役期滿的,進行規範封場。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擴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範圍。合肥、蕪湖、銅陵、馬鞍山、宣城等市要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到2020年,省轄市、縣城和建制鎮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100%、90%以上和70%以上,中心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80%以上,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監管體系。推進合肥、銅陵、淮北等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鼓勵將處理達標後的污泥用於園林綠化。以淮南、蚌埠、宿州市試點為引領,推動全省建築垃圾規範化管理和再生資源利用。到2020年,各市全面開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廢氧化汞電池、鎳鎘電池、鉛酸蓄電池和含汞螢光燈管、溫度計等含重金屬廢物回收機制,強化安全處置與資源再生。減少過度包裝,鼓勵使用環境標誌產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參與)
(六)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
19.明確治理與修復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後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或雙方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20.制定治理與修復規劃。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實施計畫,建立項目庫(見附屬檔案6)。2017年9月底前,各市、縣要編制完成本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建立項目庫,報上一級環境保護部門備案。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全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建立項目庫,報環保部備案。(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21.有序開展治理與修復。確定治理與修復重點。各地要結合城市環境質量提升和發展布局調整,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同步推進農村地區和礦產開採活動影響區域的土壤污染治理和水源地污染治理。各地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環境風險及其影響範圍,確定治理與修復的重點區域,在污染耕地集中區域優先組織開展治理與修復。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11萬畝。(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環保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強化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治理與修復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轉運污染土壤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工程施工期間,責任單位要設立公告牌,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其防範措施;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要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後,責任單位要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對因履職盡責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辦法嚴肅追責。(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參與)
22.監督目標任務落實。各市環境保護部門要定期向省環保廳報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進展,省環保廳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督導檢查,並定期向環保部報告全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進展。2018年起,各地要委託第三方機構,依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評估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進行綜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強土壤環境法治建設。
23.建立健全地方法規規章和標準。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地方立法,適時修訂安徽省污染防治、土地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等相關法規規章,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內容。研究制定地方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以及地方土壤環境標準樣品。積極配合國家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各市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省環保廳、省法制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質監局等按照職責負責)
24.全面強化監管執法。明確監管重點。重點監測土壤中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重點監管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以及產糧(油)大縣、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等區域。(省環保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加大執法力度。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環境監管格線,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專項環境執法,對嚴重污染土壤環境、民眾反映強烈的企業進行掛牌督辦。改善基層環境執法條件,配備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檢測等執法裝備。對全省環境執法人員每3年開展一輪土壤污染防治專業技術培訓。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完善各級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管理、技術支撐、處置救援能力建設。(省環保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安全監管局、省林業廳等參與)
(八)強化科技支撐。
25.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資源,開展土壤環境基準、土壤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污染生態效應、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和修復植物篩選,以及土壤污染與農產品質量、人體健康關係等方面基礎研究。推進土壤污染診斷、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先進適用裝備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藥劑),強化衛星遙感技術套用,建設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最佳化整合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26.加大適用技術推廣力度。建立健全技術體系。綜合土壤污染類型、程度和區域代表性,針對典型受污染農用地、污染地塊,實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套用試點項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據試點情況,比選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適用技術。(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牽頭,省科技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加速成果轉化套用。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轉化,建成以環保為主導產業的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基地等一批成果轉化平台。開展國際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引進消化土壤污染風險識別、土壤污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27.推動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產業化示範基地。規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將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發揮“網際網路+”在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全產業鏈中的作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等參與)
(九)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28.強化政府主導。完善管理體制。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原則,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加大財政投入。省、市、縣財政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省級和市縣財政統籌相關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的支持,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於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統籌安排專項建設基金,支持企業對涉重金屬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等參與)
完善激勵政策。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落實國家有關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在農藥、化肥等行業,開展環保領跑者制度試點。(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地稅局、省供銷合作社等參與)
29.發揮市場作用。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企業發行股票。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等參與)
30.加強社會監督。推進信息公開。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調查結果,適時發布全省土壤環境狀況。各市、縣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引導公眾參與。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台等途徑,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需要聘請環境保護義務監督員,參與現場環境執法、土壤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等。鼓勵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民間環境保護機構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推動公益訴訟。鼓勵依法對污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檢察機關可以以公益訴訟人的身份,對污染土壤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也可以對負有土壤污染防治職責的行政機關,因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各市、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相關案件辦理工作和檢察機關的監督工作。(省檢察院、省高院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31.開展宣傳教育。制定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製作掛圖、視頻,出版科普讀物,利用網際網路、數位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黨政機關、學校、工廠、社區、農村等的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土壤環境專門課程。(省環保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糧食局、省網信辦、省科協等參與)
(十)落實工作責任。
32.明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實施本方案的主體,要按照國家要求分別制定並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模式,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實。各市工作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等參與)
33.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成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省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研究解決土壤污染防治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省環保廳要抓好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等參與)
34.落實企業責任。有關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企業行業自律機制。國有企業特別是省屬企業要帶頭落實。(省環保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等參與)
35.嚴格評估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省人民政府與各市人民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分年度對各市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考核,2020年對本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省環保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參與)
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省財政廳牽頭,省環保廳參與)
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前,對有關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有關市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民眾反映強烈的地區,要約談有關市人民政府和省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區分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相關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省環保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參與)
附屬檔案:1.安徽省“頭頂庫”(重點監管尾礦庫)一覽表
2.大宗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名單
3.產糧(油)大縣名單
4.蔬菜產業重點縣名單
5.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名單
6.重點項目備選名單
附屬檔案1
安徽省“頭頂庫”(重點監管尾礦庫)一覽表
序 號
尾礦庫名稱
尾礦庫
地址
管理
責任單位
現狀總壩高(米)
現狀全庫容(萬立方米)
等別
安全度
運行狀況
尾礦壩下游1000米內受影響居民人數(個)
尾礦壩下游1000米內受影響重要設施情況
擬治理方式
大概治理資金(萬元)
備註
1
安徽金安管業集團鐘山礦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尾礦庫
合肥市廬江縣礬山鎮鐘山村
安徽金安管業集團鐘山礦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56
230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400
提級改造
1732.4
2
安徽省樅陽縣天頭山銅金礦燒坦窪尾礦庫
銅陵市樅陽縣雨壇鄉
安徽省樅陽縣天頭山銅金礦
27
26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8
/
提級改造
200
3
樅陽縣恆源礦業有限公司佘家凹尾礦庫
銅陵市樅陽縣官埠橋鎮
樅陽縣恆源礦業有限公司
8
8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30
/
提級改造
350
4
安慶中鑫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銅陵市樅陽縣錢鋪鄉
安慶中鑫礦業有限公司
12
12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10
/
提級改造
150
5
樅陽縣井邊選礦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銅陵市樅陽縣錢鋪鄉
樅陽縣井邊選礦有限責任公司
10
8.5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15
/
提級改造
120
6
銅陵有色安慶月山礦業有限公司劉家凹尾礦庫
安慶市懷寧縣月山鎮學田村
銅陵有色安慶月山礦業有限公司
50
120
四等
正常庫
停用
40
存在村道、農田和旱地,下游700米有國道
閉庫
1500
7
銅陵有色安慶月山礦業有限公司禪沖尾礦庫
安慶市懷寧縣月山鎮學田村
銅陵有色安慶月山礦業有限公司
22
15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20
有村道、農田,下游有國道
隱患治理
800
8
蕪湖飛尚礦業發展有限公司陽沖尾礦庫
蕪湖市繁昌縣繁陽鎮陽沖村
蕪湖飛尚礦業發展有限公司
33
73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90
25戶民居
提級改造
200
9
無為縣雙龍銅礦有限責任公司金九選礦廠尾礦庫
蕪湖市無為縣崑山鄉雙河村
無為縣雙龍銅礦有限責任公司
11
6.5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7
隱患治理
300
10
南陵縣廣太尾礦庫
蕪湖市南陵縣何灣鎮鐵山村
南陵縣廣太選礦廠
21.5
5
五等
病庫
停用
0
1座選礦廠
閉庫
304.06
11
金寨縣金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銀水寺鉛鋅礦尾礦庫
六安市金寨縣梅山鎮
金寨縣金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1
13
五等
正常庫
停用
0
城鎮街道、一條省道
閉庫
60
12
金寨縣東方螢石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關廟鄉荒田灣螢石礦尾礦庫
六安市金寨縣關廟鄉關廟村
金寨縣東方螢石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23.4
3.5
五等
正常庫
停用
28
一條縣道
閉庫
50
13
霍山縣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楊叉灣尾礦庫
六安市霍山縣東西溪鄉童家河村
霍山縣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6
28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10
下游300米有6戶民宅,中間相隔河灘
完善
30
14
霍山縣宏發礦業有限公司夾竹山鐵礦尾礦庫
六安市霍山縣諸佛庵鎮夾竹山村
霍山縣宏發礦業有限公司
29
40
五等
正常庫
暫時停產停用
15
距離400米有民宅,相隔田地
完善
40
15
宿松縣六國礦業有限公司許屋尾礦庫
安慶市宿松縣二郎鎮銅鈴村
宿松縣六國礦業有限公司
50
106
四等
正常庫
基建已完成未使用
56
有一條村級公路和民房
搬遷下游居民
1080
16
滁州銅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滁州市琅琊區滁州銅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滁州銅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43.5
307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3000
選礦廠一座、礦區、中學一所、居民小區
升級改造
400
17
銅陵有色安慶銅礦朱家沖尾礦庫
安慶市懷寧縣茶嶺鎮范塘村
銅陵有色安慶銅礦
44
839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范塘村100人,學校300人
有一條省道、有一個藝術學校
隱患治理
100
18
銅陵有色冬瓜山銅礦老鴉嶺尾礦庫
義安區天門鎮南洪村
銅陵有色冬瓜山銅礦
80
1935
三等
正常庫
在用
287
/
未確定
未確定
19
銅陵有色冬瓜山銅礦楊山沖尾礦庫
獅子山區西湖鎮朝山村
銅陵有色冬瓜山銅礦
57
933
四等
正常庫
已閉庫
75
/
隱患治理
954.7
20
銅陵有色鳳凰山礦業有限公司相思谷尾礦庫
義安區順安鎮鳳凰村
銅陵有色鳳凰山礦業有限公司
51
410
四等
正常庫
停用
462
鳳凰山景區
閉庫治理
670
21
銅陵有色鳳凰山礦業有限公司林沖尾礦庫
義安區順安鎮鳳凰村
銅陵有色鳳凰山礦業有限公司
36.1
120
四等
正常庫
停用
450
/
閉庫治理
3988
22
銅陵有色天馬山黃金礦業有限公司水木沖尾礦庫
獅子山區西湖鎮躍進村
銅陵有色天馬山黃金礦業有限公司
60.9
570
三等
病庫
停用
1015
一條鐵路和公路、一座火車站
閉庫治理
2000
23
銅陵有色銅山礦業有限公司章家谷尾礦庫
銅官區銅山鎮
銅陵有色銅山礦業有限公司
50.5
1840萬方
三等
正常庫
在用
440
提級
改造
500
24
銅陵銅冠黃獅澇金礦有限公司老虎頭尾礦庫
銅官區大通鎮金華村
銅陵銅冠黃獅澇金礦有限公司
46.2
135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25
/
搬遷下游居民
300
25
銅陵縣朱村銀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銅陵市義安區天門鎮南洪村
銅陵縣朱村銀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3
15.5
五等
正常庫
停用
40
/
閉庫
150
26
安徽錢塘礦業有限公司檀樹嶺尾礦庫
宣城市涇縣茂林鎮鳳村
安徽錢塘礦業有限公司
14
90
五等
正常庫
停用
下游380米106人,800米為鳳村
有一條村道
提級改造
150
27
安徽省績溪鎢業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礦庫
宣城市績溪縣瀛洲鎮巧川村
安徽省績溪鎢業有限公司
35
55
四等
正常庫
在用
下游300米處180人,1000米處170人
有一條縣道績—胡公路、基本農田約80畝
提級改造
240
28
安徽中螢礦業有限公司鳳形山尾礦庫
宣城市旌德縣版書鄉江坑村
安徽中螢礦業有限公司
20
20.5
五等
正常庫
停用
下游約150米處
8人
下游約200米為旌德縣聖裕螢石加工有限公司
閉庫
192
29
凹山總尾礦庫
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
馬鋼南山礦業公司
97.5
8490
三等
正常庫
在用
1500
兩座個體尾礦庫,已閉庫復墾
隱患治理
500
30
安徽省馬鋼姑山礦業公司青山尾礦庫
馬鞍山市當塗縣太白鎮
馬鋼姑山礦業公司
55.3
1231
三等
正常庫
在用
700
下游1公里馬蕪高速
隱患治理
100
31
馬鞍山市金鑫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雨山區向山鎮陶村
金鑫礦業有限公司
23
45.88
五等
正常庫
在用
/
副壩下游有一露天采場
隱患治理
5
說明:1.本次調查摸底“頭頂庫”指尾礦壩下游1000米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
2.運行狀況包括在建、在用、停用、已閉庫、再利用;
3.治理方式包括隱患治理、提級改造、閉庫、搬遷下游居民。對安全風險較低,存在安全隱患的“頭頂庫”進行隱患治理;對安全風險較高的“頭頂庫”,通過完善或增設排洪設施、加固壩體、降低浸潤線埋深等方式提高尾礦庫等別進行提級改造(有安全隱患的同時進行隱患治理);對安全風險很高、不計畫繼續使用、剩餘庫容不多、長期停用等“頭頂庫”實施閉庫;對極少數尾礦壩下游很近距離內有居民且安全風險高的“頭頂庫”下游居民進行搬遷(要充分考慮居民搬遷的複雜性,慎用此種治理方式);
4.治理資金包括設計費、工程費、設備費、監理費等所有費用,僅用於此次調查摸底使用。
附屬檔案2
大宗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名單
序 號
固廢堆存場所名稱
所在縣
(市、區)
堆存廢物
名稱及存量
設計
規模
設計使用年限(年)
剩餘
容量
已使用年限(年)
主要污染
問題
是否
封場
1
蒙城縣許疃煤礦煤矸石堆放場
蒙城縣
煤矸石
80萬噸
200萬噸
/
120萬噸
10
揚塵、水污染
2
淮北礦業渦北煤礦煤矸石堆放場
渦陽縣
煤矸石
50萬噸
150萬噸
/
100萬噸
10
揚塵、水污染
3
淮北礦業袁店二井煤礦煤矸石堆放場
淮北礦業袁店
煤矸石
40萬噸
120萬噸
/
80萬噸
10
揚塵、水污染
4
五河縣金盛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五河縣
尾礦
11.68萬噸
32.18萬噸
/
20.5萬噸
3
5
五河縣裕峰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五河縣
尾礦16萬噸
24.49萬噸
/
8.49萬噸
8
6
懷遠縣建築垃圾堆放場
懷遠縣
建築垃圾
20萬噸
45萬噸
5
25萬噸
2
揚塵污染
7
新集二礦矸石山
鳳台縣
矸石
/
/
5萬噸
/
/
8
平圩電廠粉煤灰堆場
潘集區
粉煤灰
1840萬m
/
/
/
/
/
9
潘三電廠粉煤灰堆場
潘集區
粉煤灰
1190萬m
/
/
/
/
/
10
謝家集區望峰崗鎮應台孜煤矸石堆場群
謝家集區
矸石
/
/
/
/
/
/
11
鳳台電廠貯灰場
鳳台縣
電廠灰渣、
石子煤
230萬m
/
/
/
/
/
12
鳳台電廠內北側
鳳台縣
脫硫石膏
/
/
/
/
/
/
13
明光市建築垃圾貯存場
明光市
建築垃圾
50萬噸
10
40萬噸
3
淋溶、揚塵污染
14
安徽金珅礦業有限公司廢石堆存
全椒縣
廢石60萬噸
100萬
 /
 /
/
 /
/
15
鳳陽縣金鵬礦業中家山礦尾礦庫
鳳陽縣
尾砂
37.5萬噸
74.85萬噸
7-8
37.35萬噸
4
粉塵污染
16
資源公司回收一分廠
雨山區
鋼渣
6.8萬噸
7萬噸
50
20萬噸
19
粉塵
17
資源公司回收二分廠
花山區
鋼渣
7.7萬噸
8萬噸
50
30萬噸
10
粉塵
18
熱電老區灰庫
雨山區
粉煤灰
20萬噸
30萬噸
30
約10萬
19
粉塵
19
馬鞍山萬能達發電公司灰場
慈湖高新區
煤灰
150萬噸
365萬噸
長期
215萬噸
20
20
蕪湖市(馬頭山)生活垃圾處理廠
弋江區
生活垃圾
210萬噸
215萬噸
13
5萬噸
15
21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廠內磷石膏堆場
宣州區
磷石膏
82萬噸
100萬
/
18萬噸
10
揚塵
22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巷口橋磷石膏堆場
宣州區
磷石膏
254萬噸
500萬噸
/
246萬噸
8
揚塵
23
涇縣振興銅礦有限公司尾礦庫
涇縣
銅礦選礦尾礦7.5萬噸
無設計
/
0
14
/
24
涇縣振興銅礦有限公司尾礦庫
涇縣
銅礦選礦尾礦7萬噸
14.8萬噸
7.5
7.8萬噸
9
/
25
涇縣背頭山選礦廠尾礦庫
涇縣
銅礦選礦尾礦3萬噸
18萬噸
15
15萬噸
4
/
26
安徽省司爾特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臨時堆場
寧國市
磷石膏
280萬噸
500萬噸
長期
220萬噸
4
淋溶、運輸和堆放揚塵
27
安徽錦洋氟化學有限公司煤渣堆場
寧國市
煤渣棚
0.03萬噸
6
0.02萬噸
3
揚塵
28
安徽錦洋氟化學有限公司氟石膏堆場
寧國市
石膏棚
3.5萬噸
15
2萬噸
2
揚塵
29
寧國正鑫祥和新型牆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尾礦砂堆場
寧國市
尾礦砂
0.5萬噸
0.7萬噸
長期
0.2萬噸
4
土壤污染
30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廠區
銅官區
磷石膏
400萬噸
/
/
/
28
揚塵和淋溶水
31
超彩鈦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白馬沖石膏填埋場
義安區
石膏
27.6萬噸
27.6萬噸
/
/
/
/
32
安徽安納達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固廢填埋場
銅官區
中和渣
填埋場
70萬噸
5
10萬噸
3
揚塵
33
皖能銅陵發電有限公司羊山磯灰場
銅官區
粉煤灰空庫
183萬m
50
183萬m
6
/
34
皖能銅陵發電有限公司外套窪地灰場
銅官區
粉煤灰
250萬m
50
245萬m
17
揚塵
35
銅陵市正源公司(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填埋場
義安區
飛灰、灰渣、污泥
40.7萬m
22.2
74919m
3
/
36
銅陵有色股份天馬山黃金礦業公司響水沖尾礦庫
銅官區
尾砂
551萬立方米
680萬m
16
129萬m
13
/
37
銅化集團新橋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30萬m
10-15
30萬m
9
揚塵
38
銅陵市戴家沖金礦長沖溝尾礦庫
銅官區
鐵金礦尾礦
40萬m
40萬m
/
0
28
/
39
銅陵市華星礦業公司長沖溝尾礦庫
銅官區
鐵金礦尾礦
18萬m
18萬m
/
0
18
/
40
銅陵市恆福工貿公司趙沖尾礦庫
銅官區
鐵金礦尾礦
40774m
40774m
2.5
0
7
/
41
銅陵市獅子山興盛選銅廠尾礦庫
銅官區
尾砂
/
/
/
/
揚塵
42
銅陵市金九礦業公司瑤山尾礦庫
銅官區
尾砂
4.92萬m
/
/
/
揚塵
43
銅陵市獅子山區西聯選礦公司包山澇尾礦庫
銅官區
尾砂
2萬m
/
/
/
揚塵
44
銅陵陵陽礦業公司和尚宕尾礦庫
銅官區
尾砂
40萬m
/
/
/
揚塵
45
銅陵紫金礦業公司焦沖尾礦庫
銅官區
硫金礦尾礦
7萬m
17.1萬m
4.5
10.1萬m
9
/
46
銅陵縣誠鑫礦業公司選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18.4萬m
19萬m
/
0.64萬m
/
/
47
銅陵蘭花沖選礦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43萬m
65.84萬m
/
22.8萬m
/
/
48
銅陵縣安陽礦業公司紅星選礦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27萬m
39.5萬m
/
12.5萬m
/
/
49
銅陵縣長山選廠A區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12萬m
13萬m
/
1萬m
/
/
50
銅陵縣長山選廠B區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8萬m
10.55萬m
/
2.55萬m
/
51
銅陵縣城東選冶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8萬m
9萬m
/
1萬m
/
52
銅陵縣仙人沖礦業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25萬m
70萬m
/
45萬m
/
53
銅陵縣金聯礦業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5萬m
15.3萬m
/
10.3
萬m
/
54
銅陵縣高科選礦有限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25萬m
28萬m
/
3萬m
/
55
銅陵縣葉家灣礦產品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10萬m
12.4萬m
/
2.4
萬m
/
56
銅陵縣黃金選冶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21萬m
55萬m
/
34萬m
/
57
銅陵縣潤東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6萬m
16.8萬m
/
10.8萬m
/
58
銅陵縣高科選礦有限公司新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7.4萬m
8.7萬m
/
1.3萬m
/
59
銅陵縣金塔銀鉛鋅礦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2.2萬m
52萬m
/
49.8萬m
/
60
銅陵市銅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銅仙選礦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10萬m
19.2萬m
/
19.2萬m
61
銅陵縣鐘鳴新聯選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11萬m
17.1萬m
/
6.1萬m
/
62
銅陵永興礦業公司選礦廠尾礦庫
義安區
尾砂
3.5萬m
/
3.5萬m
/
63
安徽華安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銅官區
硫鋅礦石尾礦5萬m
10萬m
5
5萬m
8
64
樅陽縣虹偉工貿有限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2萬噸
9萬噸
3
7萬m
5
水土流失
65
樅陽縣藍星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3萬噸
39.4萬噸
16.4
36.4萬m
/
水土流失
66
樅陽縣新強銅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3萬噸
0.12萬噸
4
9萬m
3
水土流失
67
安徽省樅陽縣井銅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5萬噸
16.8萬噸
7
11.8
萬m
20
水土流失
68
樅陽縣井邊選礦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5萬噸
15萬噸
3
10萬m
20
水土流失
69
安徽省樅陽縣良有銅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樅陽縣
尾礦
5萬噸
9萬噸
3
4萬m
20
水土流失
說明:1.“/”表示信息不詳或不確定;
2.名單將根據詳查結果適當調整。
附屬檔案3
產糧(油)大縣名單
序號
縣(市、區)
作物種類
種植面積(千公頃)
產量(萬噸/年)
1
長豐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95.75
57.12
2
肥東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06.29
65.51
3
肥西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79.03
52.35
4
廬江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32.85
80.44
5
巢湖市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46.58
30.02
6
濉溪縣
小麥、玉米、大豆
177.17
94.45
7
渦陽縣
小麥、玉米、大豆
220.79
121.10
8
利辛縣
小麥、玉米、大豆
179.68
104.43
9
蒙城縣
小麥、玉米、大豆
168.76
123.44
10
譙城區
小麥、玉米、大豆
152.53
80.53
11
埇橋區
小麥、玉米、大豆
206.96
104.25
12
靈璧縣
小麥、玉米、大豆
185.32
87.38
13
泗 縣
小麥、玉米、大豆
148.18
72.97
14
蕭 縣
小麥、玉米、大豆
131.83
68.90
15
太和縣
小麥、玉米、大豆
185.98
91.33
16
臨泉縣
小麥、玉米、大豆
177.85
107.10
17
潁上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83.97
102.31
18
阜南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57.74
88.71
19
界首市
小麥、玉米、大豆
65.17
39.99
20
潁州區
小麥、玉米、大豆
45.88
27.37
21
潁東區
小麥、玉米、大豆
63.08
30.43
22
潁泉區
小麥、玉米、大豆
63.19
30.67
23
懷遠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204.09
117.79
24
五河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29.36
72.60
25
固鎮縣
小麥、玉米、大豆
87.63
50.47
26
鳳台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82.33
54.42
27
潘集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3.36
34.27
28
壽 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221.49
137.73
29
霍邱縣
水稻、小麥、大豆
224.36
143.67
30
裕安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67.94
42.34
31
金安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68.93
44.46
32
舒城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64.05
39.90
33
定遠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86.84
109.06
34
鳳陽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18.29
68.31
35
天長市
水稻、小麥、大豆
104.57
66.64
36
明光市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100.96
52.59
37
來安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71.08
42.84
38
全椒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75.00
44.82
39
南譙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42.59
24.86
40
樅陽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86.00
52.05
41
宿松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64.81
36.94
42
桐城市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5.38
34.85
43
望江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8.79
36.70
44
懷寧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7.27
35.29
45
太湖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5.94
20.00
46
潛山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7.65
23.19
47
無為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79.46
55.50
48
蕪湖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1.44
20.26
49
南陵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5.60
37.30
50
當塗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46.66
31.73
51
和 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47.62
31.63
52
含山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1.94
23.74
53
貴池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46.85
31.27
54
東至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8.27
22.77
55
郎溪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52.19
31.62
56
宣州區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84.92
54.21
57
廣德縣
水稻、小麥、玉米、大豆
31.74
20.12
附屬檔案4
蔬菜產業重點縣名單
序號
縣(市、區)
蔬菜種類
種植面積(畝)
產量(萬噸/年)
1
肥東縣
番茄、蓮藕、葉菜
321000
48.2
2
廬江縣
芹芽、蓮藕、葉菜
255000
38.72
3
譙城區
韭菜、黃瓜、番茄、大白菜
603000
120.1
4
渦陽縣
苔乾、黃瓜、番茄
273000
47.97
5
蒙城縣
包菜、黃瓜、番茄
341000
60.9
6
利辛縣
大白菜、番茄、黃瓜
301065
60.96
7
埇橋區
萵筍、大白菜、黃瓜
397500
107.2
8
蕭 縣
辣椒、胡蘿蔔、黃瓜
204000
57.6
9
靈璧縣
大白菜、番茄、芹菜
232830
57.5
10
懷遠縣
大白菜、大蔥、蘿蔔
312000
79.15
11
五河縣
大白菜、番茄、芹菜
272040
69.02
12
固鎮縣
番茄、黃瓜、蘿蔔
217455
66.45
13
潁州區
茄子、黃瓜、大白菜
245145
53.6
14
臨泉縣
大蔥、生薑、黃瓜
600000
170.6
15
阜南縣
辣椒、黃瓜、番茄
449685
97.6
16
界首市
番茄、黃瓜、蘿蔔
190875
43.6
17
金安區
黃瓜、番茄、辣椒、蓮藕
222390
24.3
18
鳩江區
番茄、蓮藕、辣椒
233685
38.16
19
和 縣
辣椒、番茄、黃瓜
242000
42.86
20
無為縣
毛豆、辣椒、黃瓜
270000
44.3
21
懷寧縣
番茄、大白菜、芹菜
230070
34.54
22
岳西縣
茭白、包菜、辣椒
239655
20.1
附屬檔案5
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名單
序號
填埋場名稱
所在縣
(市、區)
設計規模
設計使用年限(年)
剩餘庫容(噸)
已使用年限(年)
主要
污染問題
是否
封場
1
蒙城縣籬笆鎮東片郭集社區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12畝)
15
20
4
滲濾液污染
2
蒙城縣籬笆鎮西片籬笆社區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
(占地面積6畝)
15
12
4
滲濾液污染
3
蒙城縣小辛集城西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5.5畝)
/
/
2
滲濾液污染
4
蒙城縣小辛集呂望社區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8.3畝)
/
/
3
滲濾液污染
5
蒙城縣岳坊鎮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2.8畝)
/
/
3
滲濾液污染
6
蒙城縣馬集鎮馬集社區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5畝)
3
50
2
滲濾液污染
7
蒙城縣馬集鎮馬廟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4畝)
5
9
2
滲濾液污染
8
蒙城縣雙澗鎮白楊林場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6畝)
 /
12000
4
滲濾液污染
9
蒙城縣楚村鎮陳橋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3.4畝)
10
600
6
對芡河水源有污染隱患
10
蒙城縣立倉鎮大李集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4畝)
8
1200
3
滲濾液污染
11
蒙城縣立倉鎮炮台溝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4畝)
5
1200
1
滲濾液污染
12
蒙城縣立倉鎮羅集社區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8畝)
4
2400
1
滲濾液污染
13
蒙城縣立倉鎮老街社區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6畝)
9
2600
4
滲濾液污染
14
蒙城縣立倉鎮張長郢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5畝)
5
1500
1
滲濾液污染
15
蒙城縣立倉鎮老營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8.5畝)
10
2550
2
滲濾液污染
16
蒙城縣立倉鎮芡南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9畝)
10
1800
4
滲濾液污染
17
蒙城縣立倉鎮茨北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10畝)
8
3000
1
滲濾液污染
18
蒙城縣立倉鎮二郎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
面積20畝)
16
6000
3
滲濾液污染
19
蒙城縣壇城鎮代李村垃圾填埋場
蒙城縣
無設計占地面
積6畝
4
800
1
滲濾液污染
20
譙城區張店鄉王樓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1.5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1
譙城區牛集鎮牛二隊廢坑
譙城區
無設計
(15000㎡)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2
譙城區牛集鎮亳柘溝
譙城區
無設計
(14000㎡)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3
譙城區華佗鎮垃圾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1.2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4
譙城區觀堂鎮垃圾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3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5
譙城區顏集鎮垃圾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500㎡)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6
譙城區五馬鎮吳小閣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5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7
譙城區魏崗鎮大陳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13.8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8
譙城區魏崗鎮蔣莊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10.3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29
譙城區龍楊鎮馮隨小李
譙城區
無設計
(1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30
譙城區龍楊鎮木廟
譙城區
無設計
(0.8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31
譙城區譙東鎮大東村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5.5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32
譙城區譙東鎮辛格村填埋場
譙城區
無設計
(4.5畝)
/
0
/
無防滲防漏措施
33
利辛縣王人鎮汝集二村陳莊
利辛縣
/
3.5
/
2.5
無防滲防漏措施
/
34
利辛縣王人鎮鄧寨村
利辛縣
無設計
(5000㎡)
1
/
0.5
無防滲防漏措施
/
35
利辛縣鞏店鎮碩李填埋廠
利辛縣
無設計
(15000㎡)
5
/
2
無防滲防漏措施
/
36
利辛縣鞏店鎮丁寨填埋廠
利辛縣
無設計
(7000㎡)
5
/
2
無防滲防漏措施
/
37
利辛縣孫廟鄉填埋廠
利辛縣
無設計
(6000㎡)
5
/
2
無防滲防漏措施
38
利辛縣孫集集西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9000㎡)
6
/
2
無防滲防漏措施
/
39
利辛縣紀王場鄉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6000㎡)
1
/
0.5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0
利辛縣陸集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5000㎡)
1
/
0.5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1
利辛縣展溝鎮垃圾處理廠
利辛縣
無設計
(10000㎡)
20
/
7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2
利辛縣謝樓村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20000㎡)
10
/
2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3
利辛縣南街村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24000㎡)
11
/
3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4
利辛縣邵渡口垃圾填埋場
利辛縣
無設計
(180000㎡)
/
/
無防滲防漏措施
/
45
常墳鎮垃圾填埋場
懷遠縣
30000㎡
10
20000
3
無防滲、覆蓋措施
46
懷遠縣垃圾填埋場
懷遠縣
360000㎡
25
4000
25
無防滲措施
47
阜南縣簡易填埋場
阜南縣
/
/
/
19
無防滲措施
48
太和縣垃圾填埋場
太和縣
/
/
/
18
無防滲措施
49
鳳台縣高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廠A
鳳台縣
/
/
/
6
無防滲防漏措施
50
淮南市田集街道轉塘社區採煤沉陷區垃圾填埋場
潘集區
/
/
/
/
無防滲防漏措施
/
51
鳳台縣高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廠B
鳳台縣
/
/
/
4
無防滲防漏措施
52
淮南市曹庵鎮鎮南路臨時垃圾堆場
田家庵區
/
/
/
/
無防滲防漏措施
/
53
淮南市謝家集區環衛處(原位於李郢孜鎮垃圾填埋場)
謝家集區
/
/
/
/
無防滲防漏措施
/
54
明光市明西垃圾填埋場
明光市
100萬噸
20
0
18
地下水污染、空氣污染
55
明光市女山湖垃圾填埋場
明光市
10萬噸
10
0
7
地下水污染、空氣污染
56
明光市澗溪垃圾填埋場
明光市
10萬噸
10
0
8
地下水污染、空氣污染
57
全椒縣三圩垃圾填埋場
全椒縣
550000m
10
0
11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58
全椒縣古河周湖村垃圾場
全椒縣
49500m
/
/
14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59
全椒縣馬廠鎮馬廠村垃圾場
全椒縣
1282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0
全椒縣六鎮鎮東王村垃圾場
全椒縣
20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1
全椒縣六鎮鎮孫家村垃圾場
全椒縣
150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2
全椒縣六鎮鎮白酒村垃圾場
全椒縣
328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3
全椒縣六鎮鎮鄭橋村垃圾場
全椒縣
36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4
全椒縣六鎮鎮小集村垃圾場
全椒縣
18672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5
全椒縣二郎口鎮二郎村垃圾場
全椒縣
50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6
全椒縣二郎口鎮赤鎮村垃圾場
全椒縣
30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7
全椒縣武崗鎮中心村垃圾場
全椒縣
50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8
全椒縣武崗鎮康合村垃圾場
全椒縣
200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69
全椒縣十字鎮王郢村垃圾場
全椒縣
676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0
全椒縣十字鎮十譚園垃圾場
全椒縣
1152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1
全椒縣十字鎮界首村垃圾場
全椒縣
1125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2
全椒縣十字鎮十字村垃圾場
全椒縣
50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3
全椒縣十字鎮百子村垃圾場
全椒縣
625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4
全椒縣襄河鎮長安村垃圾場
全椒縣
280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5
全椒縣石沛鎮石沛村垃圾場
全椒縣
4800m
/
/
5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6
全椒縣石沛鎮周崗村垃圾場
全椒縣
1500m
/
/
10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7
天長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
天長市
245萬噸
15
2100000
3
地下水污染、空氣污染
78
含山縣清溪鎮垃圾填埋場
含山縣
51000m
/
28995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79
含山縣陶廠鎮垃圾填埋場
含山縣
100000m
/
68812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0
含山縣仙蹤鎮垃圾處理廠
含山縣
80000m
/
53820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1
含山縣昭關鎮垃圾處理廠
含山縣
16000m
/
13853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2
含山縣林頭鎮垃圾處理廠
含山縣
130000m
/
35495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3
含山縣銅閘鴨西黃墩垃圾填埋場
含山縣
50000m
/
28507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4
含山縣運漕鎮垃圾處理廠
含山縣
50000m
/
15500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85
和縣功橋垃圾填埋場
和縣
20000m
/
13500
/
滲濾液
86
白橋鎮垃圾填埋場
鄭浦港
新區
2000m
/
1200
/
滲濾液
87
姥橋鎮垃圾填埋場
鄭浦港
新區
45500m
/
34850
/
滲濾液
88
和縣善厚鎮垃圾處理場
和縣
450000m
/
180000
/
滲濾液
89
和縣石楊鎮垃圾處理場
和縣
6000m
/
4400
/
滲濾液
90
和縣西埠鎮垃圾處理場(現為和縣潔達垃圾填埋場)
和縣
5000m
/
2280
/
/
91
和縣烏江鎮垃圾中轉站
和縣
50000m
/
27900
/
滲濾液
92
宣城市夏渡垃圾場
宣州區
/
/
0
15
滲濾液、臭氣
93
宣城市宣州區麻姑山茶廠垃圾填埋場
宣州區
2畝
/
20
5
氣味
94
涇縣昌橋雞子嶺生活垃圾填埋場
涇縣
116800m
8
0
10
有防滲處理及簡易滲濾液處理設施,未規範封場
95
涇縣獅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場
涇縣
54570m
5
0
3
無防滲處理,未規範封場
96
涇縣象山生活垃圾填埋場
涇縣
58400m
8
0
10
無防滲處理,未規範封場
97
旌德縣黃家塢填埋場
旌德縣
/
/
/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98
廣德縣山關垃圾場
廣德縣
/
/
/
21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99
廣德縣新杭鎮垃圾填埋場
廣德縣
/
/
/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100
廣德縣誓節鎮垃圾填埋場
廣德縣
/
/
/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101
廣德縣邱村鎮垃圾填埋場
廣德縣
/
/
/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102
廣德縣新杭鎮垃圾填埋場
廣德縣
/
/
/
/
滲濾液、廢氣、惡臭、揚塵、景觀
103
樅陽縣橫埠鎮生活垃圾填埋場
樅陽縣
50萬m
20
380000
10
無防滲設施和滲濾液處理設施
104
鰱魚山生活垃圾填埋場
義安區
/
/
/
/
無防滲、滲濾液處理、沼氣收集處理設施等
說明:1.“/”表示信息不詳或不確定;
2.名單將根據詳查結果適當調整。
附屬檔案6
重點項目備選名單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地市/區縣)
建設內容
建設
規模
建設
年限
資金
來源
總投資
(億元)
責任
單位
(一)
土壤污染防治基礎能力建設
1
省、17個市及所轄縣(市、區)土壤污染防治基礎能力建設
各市、縣
(市、區)
省、市、縣(市、區)環保部門土壤監測設備與硬體平台建設,購置實驗室室內樣品處置與檢測分析及室外採樣與快速檢測等相關儀器設備,培養一批專業土壤環境管理、執法與技術人才隊伍
/
2017-2030
政府
財政
/
省環保廳;各市、縣(市、區)環保局
(二)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1
污染場地風險等級劃分與高風險場地管理與控制
各市、縣
(市、區)
排查土壤污染源,對高風險污染場地採取嚴格管理措施,防控土壤污染引發環境與健康風險
/
2017-2030
政府
財政
/
各市、縣(市、區)環保局
(三)
土壤污染源頭治理
1
排放酸性廢水的廢棄礦井及廢棄尾礦、尾沙等綜合治理
相關市、縣
(市、區)
對排放酸性廢水的廢棄礦井和廢棄尾礦、尾沙等採用安全規範規程措施,將其封填、封場或有效控制
/
2017-203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市、縣(市、區)政府
2
非正規垃圾填埋場安全處置
相關市、縣
(市、區)
有效解決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排放對周邊土壤造成的污染
/
2017-203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市、縣(市、區)政府
3
大宗固廢堆場安全處置
相關市、縣
(市、區)
對大宗固廢堆場場地進行安全處置
/
2017-203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市、縣(市、區)政府
(四)
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1
重金屬污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復
滁州市定遠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與風險評估,針對鎘等重金屬污染物,採用物理、化學、生物聯合修復等措施,去除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定遠縣
政府
2
天門鎮郎坑村丁沖鉛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
銅陵市義安區
開展項目區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針對鉛污染地塊採用物理、化學、生物修復及農藝調控等方法,去除土壤中的鉛污染。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義安區
政府
3
重金屬污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復
滁州市來安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與風險評估,針對鎳等重金屬污染物,採用物理、化學、生物聯合修復等措施,去除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來安縣
政府
4
紅廟鄉、嚴橋鎮耕地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
蕪湖市無為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環境調查和評估,針對污染土壤分別採用相關修複方法,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無為縣
政府
5
黃山區譚家橋鎮西文村點位土壤污染治理及鉬礦礦區受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
黃山市黃山區
對黃山區譚家橋鎮西文村點位土壤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開展鉬礦礦區土壤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針對砷、鎘、鉛等污染物,對重度、中度、輕度污染土壤分別採用物理、化學、生物修復等措施,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該項目治理土方量為200萬立方米。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黃山區
政府
6
臘樹鎮山湖村重金屬污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復
安慶市懷寧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摸清污染成因,針對特徵污染物,前期採用物理、化學、生物等修復措施,去除土壤中特徵污染物,後期配合農藝調控,實現徹底修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懷寧縣
政府
7
許鎮鎮東三村耕地污染土壤修復工程
蕪湖市南陵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環境調查和評估,針對污染土壤分別採用相關修複方法,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南陵縣
政府
8
屯溪區黎陽鎮黎陽社區點位土壤污染治理及其上游工業企業場地土壤修復工程
黃山市屯溪區、休寧縣
對屯溪區黎陽鎮黎陽社區點位土壤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對上游現已停產的“老三線”企業----黃山市新光不鏽鋼材料製品有限公司歷史遺留工業場地污染土壤開展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針對污染土壤採用物理、化學、生物技術進行治理與修復,對存在的環境隱患予以消除。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屯溪區、休寧縣
政府
9
南照鎮泮莊受污染土壤修復工程
阜陽市潁上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對受污染土壤採用多種措施進行修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潁上縣
政府
10
受污染農田土壤治理與修復工程
阜陽市臨泉縣
對受污染農田土壤進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劃分中重、輕度污染區域,對應採取生物、植物、微生物等修復措施,去除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臨泉縣
政府
11
礬礦污染地塊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合肥市廬江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與評估,採用物理、化學修復等辦法,去處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廬江縣
政府
12
持久性有機污染地塊土壤治理與修復
宣城市寧國市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與評估,採用物理、化學、微生物聯合修復等措施,去處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寧國市
政府
13
惠豐、永昌電源公司舊址污染地塊修復
宿州市
對原廠址採用植物修復、生物修復、土壤淋洗以及固化穩定化等措施進行治理與修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泗縣政府
14
歷史遺留工礦土壤污染整治
六安市霍山縣
對金龍礦業胡家河鐵礦尾礦庫和黃金礦業楊叉灣尾礦庫區土壤環境綜合整治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霍山縣
政府
15
林場金礦污染地塊土壤修復
蚌埠市五河縣
開展項目區土壤污染調查與評估,採用物理、化學、植物修復等措施,去除土壤中污染物。
/
2017-2020
中央資金、地方財政
/
五河縣
政府
16
二郎河流域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安慶市宿松縣
金屬廢棄礦坑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和評估工作,在此基礎上,形成金屬廢棄礦坑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複方案,開展區域重金屬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工程。
/
2017-2020
中央和地方財政
/
宿松縣
政府
17
蔬菜基地土壤污染綜合防治
六安市舒城縣
蔬菜基地土壤污染治理。
/
-2020年
中央和地方財政
/
舒城縣
政府
18
尾礦庫周邊農田污染土壤綜合治理
銅陵市樅陽縣
對礦區污染農田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對不同污染程度的污染區域進行治理修復。
/
-2020年
中央和地方財政
/
樅陽縣
政府
19
蕪湖新興鑄管弋江廠區土壤修復項目
蕪湖市弋江區
對蕪湖新興鑄管弋江廠區原焦化廠址土壤污染治理。
/
-2020年
企業自籌、地方財政
/
弋江區
政府
20
八一化工生產一部搬遷後場地土壤治理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
蚌埠市
龍子湖區
對原八一化工廠有機污染場地治理與修復。
/
-2020年
地方財政
/
龍子湖區
政府
21
華星化工場地治理與修復
馬鞍山市和縣
對有機污染化工場地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
-2020年
企業自籌、地方財政
/
和縣政府
22
東至縣堯渡鎮上海小三線遺留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
池州市東至縣
使用化學改良劑,調節土壤氧化還原狀況、換客土等。
/
-2020年
財政撥款和地方配套
/
東至縣
政府
23
向山鎮原向硫礦廢棄地酸性土壤污染治理
馬鞍山市
雨山區
對向山鎮原向硫礦廢棄地區域污染土壤開展綜合整治。
/
-2020年
財政
/
雨山區
政府
說明:1.“/”表示信息不詳或不確定;
2.上述項目可根據土壤污染詳查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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