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2年7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開展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皖政〔2012〕8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激發教育活力,提高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在建設美好安徽進程中的綜合作用,根據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實現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最佳化資源配置,做好綜合文章。抓住制約教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和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加強教育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推動教育事業協調發展,全面提升教育生機活力和綜合實力,為建設美好安徽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撐。
實現目標:到2020年,實現“一個優先,兩個保障、三個協調、四個突破”的目標。“一個優先”——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兩個保障”——教育投入保障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師資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綜合素質明顯提高。“三個協調”——初步實現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區域教育協調發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四個突破”——在管理體制、辦學體制、人才培養模式和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四個方面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辦學活力明顯增強,人才培養質量明顯提高,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對人力資源強省建設的支撐度和人民民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主要內容
1.深入推進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建立並逐步完善學前教育以縣(含市、區,下同)為主、鄉鎮(街道)參與的體制。基礎教育在“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教育行政部門依託中心學校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學區管理。積極推進職業教育“市級統籌”,開展市級政府統籌管理各類職教資源試點,促進形成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參與、公辦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辦學格局。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制定或修訂有關地方法規,統籌制定或修訂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等方面政策規章,統籌編制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基本標準。高級中學和完全中學校長一般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用;國中和國小校長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選拔任用並歸口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教師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的統一管理、統一聘用和調配工作。
2.大力推進辦學體制改革,激發各級各類學校的生機活力。探索公辦學校的多種辦學形式,以擴大優質資源和扶持薄弱學校為重點,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託管理等試驗。各級政府對民辦學校發展給予獎勵性扶持,落實並完善相關優惠政策,在土地劃撥、師資培訓、學生資助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待遇。建立非義務教育階段民辦教育獎補政策。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和取得合理回報權。維護民辦學校師生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支持獨立學院建設。完善對民辦教育的監督管理,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明晰產權歸屬,督促依法規範辦學。探索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辦法。
3.積極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更新人才觀念和教育觀念,創新教育教學方法,落實“育人為本”工作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更加注重人才培養規模、質量、結構的協調發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機制和公示制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按照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國家科技創新工程試點省建設和加快皖北發展等重大戰略的要求,著力調整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布局和人才培養結構,加強與行業、企業深度合作,加強一體辦學與聯合辦學,建設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加大套用型人才培養力度。完善套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積極推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技能培訓之間的橫向融合,中等與高等職業教育的縱向銜接。探索建設涵蓋本科高校套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等內容的套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積極開展高校聯盟建設和專業學位教育。完善落實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政策措施,建立協同創新平台,大力推進服務國家特殊人才培養項目。切實加強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設。將教育信息化納入全省信息化建設整體規劃。積極爭取教育部信息化建設與套用試點。加速搭建科學布局、資源共享、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數位化教學資源庫和公共服務平台,並積極推動與長三角地區教育數字資源共建共享。基本普及中國小班班通多媒體教學。重點加強農村學校信息基礎建設,縮小城鄉教育數位化差距。基本建成高等學校“數位化校園”。大力推進套用型人才培養國際合作,擴大教育開放,加強與國外一流大學的交流與合作。
4.穩步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積極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積極推進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建立功能明確、運行高效、治理完善、監管有力的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積極開展學校人事、資產、財務、後勤以及教學、科研等方面內部管理機制改革,進一步落實、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健全中國小、幼稚園家長委員會制度。推進學校民主管理。
建立中國小教師“省考、縣管、校用”體制。搞活學校內部用人機制,加強崗位管理,健全激勵機制,完善教師轉崗和退出機制。根據國家事業單位改革進程,推進教師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國家部署,試點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職級制、任期制和逐步取消行政級別。探索高校管理人員職員制。加強高校章程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探索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各類高校在中層幹部任用和管理、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聘用和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管理,以及專業設定、課程選擇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
5.加快推進教育投入保障體制改革,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投入責任。嚴格落實財政教育投入法定增長要求,細化落實“三個優先”保障措施。省加大教育投入領導小組不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教育投入有關重大問題。分解落實省、市、縣三級教育投入目標任務,2012年全省實現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15%。到2020年,全省各類教育生均經費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制定相關政策,進一步提高預算內基建投資用於教育的比重。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和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調整最佳化教育投入結構,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皖北地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傾斜。在落實國家關於義務教育、高等教育重大投入政策的同時,教育經費進一步向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傾斜。教育投入增長比例納入對各級政府目標考核,探索省、市、縣三級政府教育投入增長監測、考核辦法。
強化學校經費規範管理,推進相對獨立行使職權的高校總會計師制度。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以縣為主”、財政局和教育局共同管理模式。強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教育經費精細化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和責任。繼續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完善各級財政、教育、審計等行政部門對教育經費使用的監督機制。
6.統籌推進教育民生工程, 解決好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教育問題。加快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民生工程多元籌資機制。“十二五”期間,不斷加大投入,重點實施公共教育類民生工程項目。通過實施教育民生工程,促進義務教育發展更加均衡,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學生資助體系更加完善,讓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成果。堅持頂層設計、總體規劃、政策先行、機制創新。“十二五”期間,將農村學前教育列入民生工程,同時大力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建設、鄉鎮公辦幼稚園建設、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標準化建設、農村兒童安全保障、農村教師周轉房建設等民生工程,並紮實抓好“教育扶貧工程”的實施。“十三五”期間繼續研究推出若干教育民生工程項目,並切實抓好實施工作。統籌推進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工程、中國小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等重大項目實施。
7.全面推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按照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化、資源配置均等化要求和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優質均衡的兩個層次,以縣為單位分步推進。健全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機制和督導評估機制。大力推進農民工子女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推行電子教育券制度,在全省城鎮建立義務教育平等就學體系,實現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近免費入學。完善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政策,消除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升學障礙。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統籌、部門聯動、學校主導、家庭配合、社會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形成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分工協作、全面覆蓋的工作網路。加大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力度,擴展和完善學校日常生活服務設施,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條件。進一步重視特殊教育發展,改善辦學條件,以設區市和較大的縣為重點,建設一批高標準、高質量特教學校。對設定特教班和接受隨班就讀學生的學校,給予專門補助。進一步加快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發展,以民族中國小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健全資助體系,提高資助標準,擴大資助覆蓋面。健全大學生信用體系,完善助學貸款辦法,簡化貸款程式。
8.著力實施人才強教戰略, 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隊伍。制定城鄉統一的幼稚園保教人員編制標準,縣級人民政府按照編制總數和學科結構配齊中國小校和幼稚園教師。加強和改進師德教育,教育教師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履行教育教學職責。分級制定中國小校、幼稚園教師五年一輪繼續教育規劃,全面提高教師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繼續實施國家“特崗計畫”。加大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力度。實行城區學校間、農村學區學校間教師定期交流,推行城鄉間教師支教、掛職等多種形式交流,實施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加強薄弱學校師資建設。開展農村骨幹教師國家和省級培訓,加強音體美和英語、信息技術等農村緊缺教師培養培訓。實施“江淮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培養造就一批師德高尚、專業功底深厚、科研能力突出、教學風格鮮明、學校管理有方、在省內外具有影響的專家型教學名師和教育家型名校長。落實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等政策措施,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山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評聘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對在農村地區長期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將符合條件的教師住房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根據需要建設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對新聘到全省“十二五”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城以下(不含城關鎮)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享受提前定級待遇;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2級。與企業聯合開展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養,打通職業院校和大中型企業人才通道。繼續實施高校“百人計畫”和“博士後工程”。進一步建設和完善吸引高層次人才的匯聚平台、創新平台和高校優秀人才從事教學科研的發展平台、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發展的創業平台。抓好《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選拔培養計畫》、《高職高專院校專業帶頭人選拔培養計畫》、《高校省級優秀青年人才基金項目》、《高校教師培訓工程》、《全國、省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計畫》實施工作。
9.繼續深化督導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督政督學和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切實加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和督學隊伍建設,積極探索教育督導機構相對獨立行使督導考核職權的辦法。深入推進縣級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拓展督導考核範圍,向鄉(鎮)延伸,逐步實行市、縣、鄉(鎮)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制度。
完善教育督導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強化督導考核結果的運用,把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為市、縣、鄉(鎮)考核的重要內容。培育專業教育評估機構,委託開展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辦學水平評估。
10.努力促進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主題主線,調整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辦學思路,最佳化專業學科結構和布局,改革教學科研模式,完善產學研用合作平台,發揮人才和科技優勢,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促進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城鄉、區域教育協調發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發展的要求,結合教育實際,確定全省教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點地區,並給予重點支持。進一步加強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重點加強薄弱環節建設,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學前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大力實施“三年行動計畫”,建立普惠性、廣覆蓋學前教育體系。積極推進職業教育校企一體化辦學、集團化發展,建好各級職業教育中心,重點增強皖北地區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和吸引力。深入推進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統籌整合廣播電視教育資源,聯合其他高等教育院校建設安徽開放大學;依託社區教育中心(學校)、縣區職成教中心和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充分發揮學校區域文化中心作用,構建覆蓋城鄉的成人教育網路,加快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建設。
三、實施步驟
1.2011到2012年,為全面啟動、探索推進階段。
綜合改革各項任務及各單項改革順利啟動並得到積極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在探索中穩步實施、有所突破。全省教育投入水平達到既定目標,教育民生工程建設順利推進,師資隊伍等教育基礎能力有所加強。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得到緩解。
教育改革發展更加注重同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與協調。農村地區、皖北地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教育得到加強,城鄉、區域教育差距逐步縮小。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等薄弱環節得到加強和改善,終身教育平台建設積極推進。
2.2013到2015年為全面實施、初見成效階段。
改革試點各項任務和各單項改革全面推進,改革經驗在局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廣,民眾和社會呼聲最高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得到全面緩解。
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有力、規範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主體多元、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基本建立;省級政府教育統籌協調、巨觀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地方教育法律法規與改革實踐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較好銜接;各類教育相關基本標準比較完善;教育投入保障體制基本形成,投入保障水平達到中部地區平均水平以上。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教育督導評估體制改革、現代學校制度探索取得明顯成效,教育教學質量和教育綜合實力顯著提升。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格局初步確立。全省基本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城鄉、區域教育差距明顯縮小。終身教育平台建設有序推進,終身教育體系框架初現,各級各類教育協調健康發展的局面初步形成。
3.2016到2020年為鞏固、完善階段。
對前期改革的成功經驗進行全面總結,全面推廣,研究解決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改革向縱深延伸,推動《教育規劃綱要》的全面落實完成。
到2020年,全面建立完善的、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需求相適應的現代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培養體制和學校制度;教育投入保障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學校辦學活力充分迸發,教育教學質量得到保障,教育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全省城鄉、區域教育和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初步形成。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將安徽省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領導小組調整更名為安徽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省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省政府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加強對教育體制改革的統籌和領導。領導小組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解決改革試點中的具體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由教育廳主要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省教育、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主動承擔相關任務。各市、縣政府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認真落實改革措施,積極承擔試點任務。鼓勵各地、各部門、各校創造性地落實改革任務。
2.完善配套政策,落實改革措施。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重點就“中國小教師編制管理、職稱和校長職級制改革”,“高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職業教育市級統籌”,“開放大學體系建設”等,分別牽頭制定配套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並抓緊實施。
3.加強督查指導,確保質量進度。成立教育改革和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在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研究、掌握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政策、法規動態,參與研究制定我省教育體制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各地、各部門改革試點工作,對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敏感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提出諮詢意見。配合領導小組定期對改革推進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穩步有序推進,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穩定工作,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科學把握改革力度、節奏和社會可承受能力,加大改革措施公開力度,加強重大教育改革政策風險評估。各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學校主要負責人是確保社會穩定和學校穩定的第一責任人。要強化穩定工作責任制,及時將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5.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環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改革的宣傳動員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傳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傳政策內容,宣傳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持教育體制改革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