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18號印發《關於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該《意見》分統籌規劃職業院校建設、加大稅費扶持力度、推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社會辦學5部分13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6〕118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20日
基本信息
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加強技能型人才培養,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特對我省各類職業院校(包括教育、勞動保障主管部門批准建立或籌建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技師學院,中專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十一五”建設和發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統籌規劃職業院校建設
1、加強統籌規劃。各地在制定(修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計畫時,要把各類職業院校建設和發展納入其中,充分考慮本地區高、中等職業教育當前和長遠發展需要,為職業院校發展留有必要空間。
2、依法保障建設用地。各地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時,優先保障職業院校建設的用地需求。省里在編制和下達土地用地計畫時,統籌考慮列入全省“十一五”重點建設規劃職業教育項目的用地需求,對項目所在市用地計畫予以必要傾斜。建設新校區或原校區擴建,其非營利性教育設施用地,如教學實驗設施、運動場館、學生宿舍、食堂等,按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鼓勵使用荒山、荒坡、荒地建設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鼓勵將在農村學校布局調整中調出的土地,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為職業院校勞動實習場所用地。
3、簡化投資審批。凡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投資規模2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或備案);低於2億元(不含2億元)的職業院校基本建設項目,一律由市級以下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或備案)。凡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只進行核准或備案。
二、加大稅費扶持力度
4、減免建設規費。經批准建立或籌建的職業院校基本建設項目,可免收或減半徵收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征地管理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和河道管理費等,具體減免標準由各市確定;基本建設項目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情況下,當地環保部門應及時予以核准,並免徵基本建設施工排污費;免徵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宿舍樓、食堂等建設工程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5、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類職業院校經批准、主要用於教學實驗設施、運動場館、學生宿舍、食堂等基本建設項目,免徵耕地占用稅。對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職業院校自用土地、房產,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職業院校,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免徵契稅。對職業院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職業院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以及校辦企業從事服務業取得的收入,符合有關規定的,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6、完善教育收費制度。省教育、勞動保障主管部門可根據職業教育發展實際需要,區別不同類別,提出分專業學歷教育學費和職業技能培訓學費收費標準建議,報省級物價、財政主管部門審批。民辦教育收費按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勞動保障部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三、推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
7、做大、做強一批職業院校。進一步打破地區、部門、學校類型界限,推動各類職業教育資源聯合重組。圍繞優勢學校、優勢專業,採取劃轉、合併、遷建等辦法,每個縣組建一所綜合性的職教中心,每個市力爭組建若干所規模較大、特色鮮明、競爭力較強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對資源重組成效顯著的市、縣,省有關部門將在項目和資金方面予以優先扶持。
8、規範老校區土地置換。凡批准建設新校區且規劃占地面積達到學校事業發展核定規模的院校,原則上都應對老校區進行置換。少數具有一定歷史文化價值的老校區,應在當地文物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指導下,編制歷史文化街區規劃,合理確定保護對象和保護範圍予以保護。職業院校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老校區國有土地使用權,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轉讓、出租、抵押,轉讓所得價款扣除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後,餘款原則上可用於校區建設。因公共利益需要、城市規劃調整等原因收回職業院校使用的國有土地,應對職業院校已建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等依法予以補償,並應重新安排土地供職業院校異地重建。職業院校出租國有土地供他人經營的,應辦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手續。
四、多渠道籌集資金
9、加大財政投入。省財政將逐年增加職業教育專項經費,設立基本建設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縣級職教中心、示範職業院校、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各級財政都要安排相應專項經費。進一步落實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政策。從2006年起教育費附加安排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區不得低於20%,已經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地區不低於30%。
10、建立信用擔保平台。“十一五”期間,省政府利用國家開發銀行部分貸款扶持全省各類職業院校建設和發展,並指定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全省職業教育擔保平台。各市也應建立市級信用擔保平台,指定一個政府擔保機構為當地職業院校建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積極協調有關銀行金融機構為職業院校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五、鼓勵社會辦學
11、鼓勵企業、行業辦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行業組織利用資源、技術、信息等方面的優勢,舉辦職業教育和進行專業培訓,承擔有關專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養的任務。企業可以投資舉辦職業技術院校,也可以與職業技術院校合作辦學。對企業投資舉辦職業技術院校達到一定規模的,可按一定比例返還其上繳的教育費附加,用於學校建設。企業辦職業院校在校生達到1000人以上,可按該企業應繳總額5%比例返還;達到3000人以上,可按10%比例返還。
12、鼓勵民間資本辦學。鼓勵民間資本通過股份制參與公辦職業院校改制,改制後三年內,政府對改制院校原有職教經費投入保持不變。各級政府可採取出租或出讓閒置的國有資產等多種措施對民辦職業院校予以扶持。支持民辦職業院校以股份制形式籌措辦學經費或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用於院校的建設和發展。民間資本、境外資本舉辦的職業院校,在征地和減免建設配套等有關費用方面享受與公辦院校同樣的優惠政策。民間、外資、企業等舉辦的職業院校在申報重點職業學校、重點學科、重點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申請國家和省職業教育專項補助資金,評獎、評優等方面享受與公辦院校同等待遇。
13、鼓勵社會各界和公民個人捐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職業教育的捐贈,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對境外捐贈人無償捐贈的直接用於各類職業教育的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一般學習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