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

2009年7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83號印發《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該《規劃》分充分認識建設職業教育大省的重要戰略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重點工程、政策措施5部分。

政策措施是:健全穩定的長效投入機制;統籌整合各類職業教育資源;深化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最佳化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9〕83號
  • 成文時期:2009年7月31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的通知
皖政〔2009〕8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規劃

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對教育事業發展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加快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實現我省向人力資源強省的跨越,滿足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迫切需要,服務安徽崛起大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充分認識建設職業教育大省的重要戰略意義
“十五”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省職業教育進入快速發展期,規模持續擴大,質量逐步提升,體系日益完善,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2008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655所,招生37.26萬人,在校生93.1萬人;高等職業院校64所,招生15.9萬人,在校生40.9萬人。2005年以來,全省職業院校為社會輸送了120多萬名技能型人才,培訓了550多萬名城鄉勞動者,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我省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方面,基礎能力建設薄弱、體制機制創新乏力、政策措施落實不力,難以保障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優質職業教育資源短缺,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質量難以滿足人民民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
職業教育是一項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基礎性工作,經濟社會越發展,職業教育就越重要。當前,我省已進入厚積薄發、加速崛起的發展新階段。建設職業教育大省,是將我省巨大的人口壓力轉化為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的必由之路;是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施工業強省戰略的必然選擇;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農民整體素質的迫切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安徽科學發展、加速崛起進程,促進教育公平、社會就業、改善民生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建設職業教育大省的重大意義,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搶抓機遇,銳意創新,紮實苦幹,加快建設職業教育大省。
二、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以培養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為根本,以深化教育改革、滿足社會需求為動力,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為保障,以基礎能力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為支撐,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改革創新、依法保障的原則,重點發展中等職業教育,著力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不斷擴大職業培訓規模,努力推進職業教育相關領域滲透,基本建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相結合,與人民民眾終身學習需求相協調,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努力打造面向人人的公平職業教育、資源共享的優質職業教育、伴隨一生的終身職業教育,為推動安徽科學發展和加速崛起進程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三、總體目標
到2012年,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一)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建成。
1.強化政府主導,省、市、縣共進,公辦、民辦並重,企業、行業並舉,加強城鄉聯合、區域合作、國際交流,實現主體多元、辦學靈活、發展自主,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開放教育體系。
2.加強統籌協調,教育與培訓並舉,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認證(以下簡稱“雙證書”)結合,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互通,實現就業有資格、創業有本領、學習有能力,形成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崗位相結合的就業教育體系。
3.堅持服務全民,完善農村和城市職業教育培訓網路,推進社區教育,實現面向人人、著眼生涯、滲透職業、促進發展,形成與人民民眾終身學習需求相協調的終身教育體系。
(二)職業教育規模不斷擴大。
1.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年招生規模達到4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達100萬人以上,高中階段教育職普規模大體相當。
2.全省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保持在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50%以上,在校生規模達到50萬人左右。
3.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00萬人次以上,農村實用技術培訓5000萬人次以上,企業職工繼續教育1400萬人次以上,就業再就業及創業培訓100萬人次以上,勞動力素質得到普遍提升。
(三)職業教育辦學實力顯著增強。
1.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規模,城市學校達3000人以上,農村學校達2000人以上。生均占地面積達30平方米以上,建築面積達16平方米以上,儀器設備總值達3000元以上,圖書達30冊以上。
2.建設200所以上國家級重點和省級示範中等職業學校,其中30所學校達到國家級示範標準;建設75所縣級職教中心;建設4所國家示範性、10所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25所技師學院。
3.建設300箇中等職業教育重點專業點,200個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專業點和50個技師教育重點專業點;300箇中等職業教育重點實訓基地,150個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實訓基地和50個技師教育重點實訓基地。
4.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達90%以上,其中,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達95%以上;高等職業院校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達90%以上,其中碩士研究生比例達40%左右;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比例達到60%以上。
(四)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大幅提升。
提高職業院校專業建設服務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的能力,五年為經濟社會發展輸送技能型人才220萬人以上。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率穩定在95%左右,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以上,職業院校畢業生“雙證書”獲取率達到85%以上,就業質量明顯提升。
四、重點工程
(一)骨幹職業院校建設工程。
每個市重點辦好1所高等職業教育院校和若干所中等職業學校,每個縣(含市、縣改區)集中精力辦好1所職教中心和若干所中等職業學校;加大省級以上示範職業院校的創建力度,構建支撐職業教育科學發展強有力的骨幹職業院校群體;以骨幹職業院校為核心,建設20個以上行業性、區域性職業教育集團,帶動全省職業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持續發展能力。
(二)實訓基地建設工程。
以實用、通用、共享為原則,分期分批在數控技術、機械加工製造、汽車運用與維修、電工電子、計算機技術與套用、能源、化工、建築、旅遊、物流、護理、現代農業等主要專業領域,建設一批具有教育培訓、技能鑑定和技術服務等功能的省級重點實訓基地。
(三)師資隊伍建設工程。
認真抓好《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07〕2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開展新一輪全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核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9〕3號)的貫徹落實,及時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定編定崗工作,充實師資隊伍,特別是增加重點專業、緊缺專業教師和農村骨幹教師。建設若干個緊缺專業中職師資培養基地和20個左右省級中職師資培訓基地,建立“雙師型”教師培養和認定製度,完善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繼續教育制度、教師到企業實踐與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到校任教的雙向交流機制,重點培訓專業教師5000人。培養中等職業教育省級專業帶頭人200名、教壇之星800名、優秀校長100名;培養高等職業教育省級教學名師50名、專業帶頭人100名、教壇新秀150名。
(四)技能型人才培養工程。
結合我省“861”行動計畫,圍繞主導和重點產業,以機械製造、電子電器、能源化工、建材建築、交通運輸、資源環境、現代農業、商貿旅遊、醫藥衛生等為重點,加快培養生產、服務一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五)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程。
以促進農村產業發展為目的,以優質糧食作物和高效經濟作物種植、規模化養殖、動植物病蟲害防治、農產品加工和行銷、農機運用、農村水電技術等為重點,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著力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提高農村居民科技水平。以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和城鎮轉移為目的,以建築業、加工製造業、現代農業、交通運輸業、各類服務業等為重點,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在農村勞動力輸出大市建設區域性的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示範基地。
(六)企業職工教育和就業創業培訓工程。
以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崗位技能和獲得新技能為目的,健全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依託的培訓制度,支持和鼓勵大中型骨幹企業開展緊缺技能人才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建立現代企業職工教育培訓體系,開展企業職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以提升創業能力和促進就業再就業為目的,面向城鎮失業人員、退役轉業軍人、被征地農民以及其他新生勞動力等,開展就業培訓、再就業培訓以及創業培訓。以滿足民眾終身學習需求、促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為目的,積極發展遠程教育,大力發展社區教育,推進國家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創建工作,建設30個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
(七)教育質量提升工程。
更新職業教育理念,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突出職業能力培養。加強以誠信、敬業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規劃職業生涯,提高畢業生就業競爭力、職業轉換能力和創業能力。加強專業、課程和教材建設。制定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行動計畫,建設550箇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技師教育省級重點專業點,建設200門中等職業教育精品課程和150門高等職業教育精品課程;完善專業課(含實訓課)教材審定製度,鼓勵開發一批符合我省實際、符合國家規定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創建一批國家級重點專業和專業點、精品課程和精品教材。完善省、市、縣(市、區)、校教研網路。加強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設立職業教育專職教研員,建立教研人員繼續教育和到企業實踐制度,推進職業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創新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和彈性學制,推進職業院校技能競賽制度化建設,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完善學生頂崗實習制度,各類企業集團、大中型企業都要積極支持職業院校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推進“雙證書”制度,在高等職業院校和省級示範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建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完善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院校辦學質量和效益綜合評價體系,以畢業生“雙證書”獲取率和高質量就業率為核心指標,全面開展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監測評價。
(八)體制機制創新工程。
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分級管理、市縣為主、市場引導、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推進教育結構、布局調整和資源整合,促進職業教育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各市、縣(市、區)要打破部門、行業、學校類型界限,圍繞優勢學校、優勢專業,採取劃轉、合併、遷建等方式,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支持以市為主建設職業教育園區,全省五年建設5個以上職業教育園區,在有條件的園區內建設區域性、開放式、資源共享的公共實訓基地。完善並落實投資優惠政策,廣泛吸引省內外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股等多種形式投資興辦職業教育。擴大職業教育開放辦學,推進職業院校城鄉、區域、國際合作和交流。深化職業院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專職崗位與兼職崗位相結合的崗位聘用制度,支持公辦職業院校在核定的編制內,按規定拿出一定的編制專門面向社會聘用緊缺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擔任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職務評審辦法和校長任職管理辦法,建立現代職業學校制度。
五、政策措施
(一)健全穩定的長效投入機制。
全省通過政府、社會、院校等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大省建設經費。省、市、縣(市、區)財政逐年加大職業教育經費投入。省財政職業教育專項經費按照不低於中部六省平均水平安排,用於職業教育大省的重點工程建設。市、縣(市、區)依法保障職業教育發展經費需求,到2012年使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不低於中部六省平均水平。
1.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達50%以上,並按照不低於城市教育費附加30%的標準由財政設立職業教育專項經費。農村科技開發、技術推廣經費的10%—20%用於農村職業教育。省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的10%用於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培訓。農村稅費改革專項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用於教育部分中,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得低於10%。縣級政府要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標準安排成人教育費用,統籌用於職業教育培訓。企業必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用於職工教育培訓。
2.拓展職業教育融資渠道。各級政府要建立信用擔保平台和貸款貼息制度,省政府指定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作為全省職業教育擔保平台,利用國家開發銀行部分貸款和國際援助貸款扶持全省各類職業院校建設和發展。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指定擔保機構,建立信用擔保平台,積極協調有關銀行、金融機構為職業院校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各級政府要積極向各商業銀行推薦優質職業院校建設項目,爭取商業銀行適當下浮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積極探索職業院校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的辦法。
3.職業院校事業性收入全額用於院校發展,主要用於院校建設。
(二)統籌整合各類職業教育資源。
1.統籌協調,部門實施。省政府成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建設職業教育大省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職業教育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職業教育的有關工作。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健全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合力推進。
2.推進職業教育整合和布局調整。緊扣我省“861”重點產業結構和項目布局,結合支柱產業發展需要,統籌規劃職業院校建設布局。各市、縣(市、區)按每20萬人口設定1所普通高中和1所中等職業學校的原則調整布局,鼓勵各市、縣(市、區)對所轄職業院校進行整合、重組,促進職業院校做大做強,提升競爭力,打造職業教育品牌。縣級政府要加強縣級職教中心和骨幹中職學校建設,以縣級職教中心為核心整合縣域職教資源,以鄉鎮國中為依託建設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負責農村成人科學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發揮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的作用,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路。加強“三教統籌”,推進農科教結合,促進農村職業教育加快發展。
3.推進職業教育集約化發展。鼓勵以骨幹院校為核心,建立由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科研機構等參與的職業教育集團,實現區域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共享。對職業教育集團在政策、經費、建設項目、招生計畫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行業、企業、科研院所投入職業院校的資金,對要求取得回報的允許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取得合理回報;對投入職業院校的智力、科研成果等,允許按照規定合理折算成相應資金。建立實訓基地自主發展的新機制,推進各類實訓基地產業化經營,向區域內所有院校和培訓機構開放,以市場化方式承接教學實訓項目,在完成教學實訓的前提下,可面向市場開展培訓和生產、技術服務。在實訓基地建設中,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多渠道籌集建設經費,實行政府、企業、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共建共管、資源共享。
4.開展城市職業院校對農村職業院校、省屬本科院校和骨幹高職院校對薄弱高職院校、高職院校和骨幹中等職業學校對薄弱中等職業學校的對口支援工作,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三)深化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
1.擴大職業學校自主權。依法保障職業院校在設定專業、確定招生規模、學籍管理、開發校本課程與教材、聘任教師、支配辦學經費、任免中層幹部等方面的自主權。鼓勵職業院校與有資質的院校、企業合作辦學。允許並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依法舉辦企業實體,增強自身發展能力。對職業院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職業院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以及校辦企業從事服務業(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符合相關規定的,免徵營業稅。
2.推進職業教育招生體制改革。構建省、市、縣(市、區)三級統一、開放、公平、有序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平台,統一編制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代碼和電子檔案。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要打破地區分割、部門壁壘,實行網上錄取,實現學生自主擇校、學校擇優錄取。市、縣(市、區)政府按照職普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統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拓寬招生渠道,將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輟學生及復轉軍人、進城務工人員、青年農民等納入招生對象,實行春、秋季招生、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的招生機制。打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與普通教育互聯互通的“立交橋”,充分利用成人高校招生計畫擴大高職院校招生規模,增加相關專業本專科招生指標,試行優秀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推薦免試入學辦法,擴大對具有二年以上實踐經驗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招生比例。擴大對職業學校的對口招生規模。經批准的高等職業院校,可試行自主招生。選擇若干所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開展本科或研究生層次職業技術教育試點。
3.改革職業院校人事制度。嚴格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資格條件,實行校長職級制和聘任制,推進校長公開選拔制,促進校長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實行校長負責制,中層管理崗位實行公開競聘;推進教職工崗位聘用制度,實行競爭上崗、崗變薪變。制定企業技術人員到職業院校任教、兼職的實施辦法,省建立專業技術人才庫,對於到職業院校擔任教師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和技師可按照相關專業技術職務條例的要求評聘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度和契約管理,享受契約規定的待遇。制定符合實際需要的各類職業院校教師職務評聘辦法。職業院校中專業實踐性較強的專業教師可按照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申請評定第二個專業技術資格,也可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促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4.深入推進校企合作。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人才“訂單式”培養、共建共享實驗室,在專業設定、教材編寫、師資培訓、實習實訓、就業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項目合作,深化產教結合。鼓勵企業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開展有償服務。大型企業要建立健全專門的職工教育培訓機構,或確定至少一所職業院校作為校企合作的夥伴。中小企業要與相關的職業院校簽訂合作協定,委託其擔負本企業的各種職工培訓任務。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要主動牽頭組織校企合作辦學。
(四)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
1.逐步實現農村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費接受教育,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教育。職業院校舉辦者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生均經費標準足額撥付職業教育經費。改革公辦職業院校經費撥付方式,對除保障教職工工資和基本建設以外的經費,按照在校生規模和畢業生就業率撥付。按國家有關政策及時調整職業院校收費標準。積極探索職業培訓券等市場化支付辦法,提高職業教育、培訓經費使用效益。
2.職業院校新校區建設或原校區擴建要列為市、縣(市、區)重點建設項目,其教育設施用地按行政劃撥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並按《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皖政〔2006〕118號)減免基礎設施建設各項收費。對獲得批准建設新校區的職業院校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老校區,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先按規定辦理出讓手續後,再轉讓、出租、抵押和拍賣,轉讓所得價款扣除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後,餘款用於校區建設。因公共利益需要、城市規劃調整等原因收回職業院校使用的國有土地,應對職業院校已建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等依法予以補償,並重新安排土地供職業院校異地重建。
3.鼓勵企業利用資源、技術、信息等方面優勢,舉辦職業教育和培訓以及在職業院校建立研發機構和實驗中心。對企業投資舉辦職業院校達到一定規模的,按一定比例返還其上繳的教育費附加,用於學校建設。企業辦職業院校在校生達到1000人以上,可以按企業教育附加實繳總額5%比例返還;達到3000人以上,可按10%比例返還。企業支付實習學生的報酬,準予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各級政府設立民辦職業教育獎勵資金,選擇一批辦學基礎好、學生就業率高、社會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民辦職業院校給予重點扶持,支持它們擴大辦學規模。對民辦職業院校,在建設用地、項目安排、評先獎優等方面要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在經費補貼、銀行貸款、職稱評定等方面一視同仁。非營利性的民辦職業學校,享受舉辦社會公益事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5.職業院校依法接受捐贈,按有關規定對捐贈的納稅人給予稅收優惠。中等職業學校可依法以捐贈者姓名、名稱命名學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生活設施,經省相關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捐贈者姓名或名稱作為校名。
(五)全面最佳化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1.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政府主導職業教育發展和投入的責任,根據本規劃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落實有關促進職業教育的政策規定,切實推進職業教育大發展。各職業院校、企業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積極主動地做好各項工作。
2.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和驗收制度。省、市、縣(市、區)逐級簽訂職業教育大省建設目標任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黨政領導政績的重要指標。建立職業教育大省建設工作定期巡視檢查制度,把職業教育大省建設情況列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對在綜合考核中位於前列的市、縣(市、區)和省直單位,省政府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3.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等部門要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力度,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招收未經職業教育或培訓人員就業的要依法處理。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的畢業生,參加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中級職業技能鑑定時,免除理論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院校學生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收費享受減免優惠。
4.最佳化辦學環境。簡化職業學校審批程式,實行限時辦結制,對不予審批的要說明理由。減少對職業院校的收費,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確保當年全額返還職業學校學費收入等,不得沖抵財政撥款,不得進行預算外收入調控,不得截留或挪用。嚴禁向職業學校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各部門不得向職業學校搭車收費。加強職業教育經費的使用管理和審計監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以政府為主導,構建以職業院校和企業為主體、職業中介機構參與的就業服務體系,幫助職業院校學生就業、創業,保障其合法權益。制定鼓勵職業院校畢業生、職業技術培訓人員進行創業的優惠政策,在創業信息諮詢、項目指導、信貸融資、稅費減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對優秀的創業成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到農村服務和創業的畢業生,在信貸融資、稅收減免、土地流轉、項目扶持等方面給予傾斜,在技術、信息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服務。
6.加強宣傳引導。實行優秀技能人才特殊獎勵政策,逐步提高生產服務一線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的社會待遇和經濟收入,對他們取得的能產生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各種技術革新成果予以獎勵。定期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對優勝者給予表彰。廣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表彰職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與先進個人,提高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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