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OA004011503201002018
| 內容分類: 本級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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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省教育廳
| 發文日期: 2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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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關於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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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號: 皖教職成〔2010〕2號
| 關 鍵 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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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團委,省屬中職學校:
為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教基〔1999〕13號)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職成〔2004〕8號)精神,落實省政府《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皖政〔2009〕83號)及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09〕8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中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是增強德育工作針對性、實效性的重要舉措。中職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轉折時期,隨著學習生活由普通教育向職業教育轉變,發展方向由升學為主向就業為主轉變,以及將直接面對職業的選擇,面臨職業競爭日趨激烈和就業壓力日益加大的環境變化,他們在學校適應、自我意識、人際交往以及成長、學習和生活等方面難免產生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惑或問題,需要通過心理健康教育進行有效化解。因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學生全面素質和綜合職業能力的必然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導,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科學性與實踐性相結合,重在體驗和調適。
2.心理素質培養與職業教育培養目標相結合。
3.面向全體與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
4.發展與預防、矯治相結合,立足於發展。
5.
教師的科學輔導和學生的主動參與、家長的配合相結合。
1.心理健康基本知識的普及性教育。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簡單的心理調適方法,認識心理異常現象。
2.自我意識輔導。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和把握自我,了解自己的人格特質、興趣愛好等,提高自信心。
3.學習、人際、青春期異性交往等方面的輔導。幫助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有效學習方法,更好地處理人際關係以及更好地認識青春期出現的困擾。
4.生涯輔導。指導學生認識社會職業,培養學生敬業樂群的心理品質和職業生涯規劃意識,提高適應社會的能力。
1.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根據教育部《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設定與教學安排的意見》關於“心理健康作為選修課納入德育課課程體系”的規定,學校可根據實際,採用集中課時或分散課時的方式開課,每學期課時數不少於10學時。
2.開展心理輔導與諮詢工作。各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心理輔導,並通過團體輔導、個別諮詢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在成長、學習和生活中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給予指導,幫助他們排解心理困惑。
3.在實習實訓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進行職業心理調適,克服不利於學生就業的心理傾向,正確對待職業選擇,培養職業興趣、愛崗敬業精神和良好的職業心理素質。
4.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環境。通過廣播、電視、網路、校刊、校報、櫥窗等各種宣傳媒體,以及第二課堂活動,廣泛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培養學生的心理健康意識,營造良好的氛圍。
5.建立學校與家庭聯繫溝通機制。加強與學生家長溝通,形成家校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項專業性較強,對教師的綜合素質要求非常嚴格的事業。各中等職業學校要逐步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設施和必要的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根據實際需要,學校也可聘請一定數量的兼職教師或心理諮詢人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時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師資的培訓工作。
中職學校要注意防止心理健康教育簡單化,避免把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於學科教學,避免把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簡單地歸結為思想品德問題。在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從學生實際出發,以學生成長、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需要為主線,通過集體備課、合作教研,明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點和難點,採用科學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中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教師用書和相關教育材料的編寫、審查與選用都要根據教育部檔案的統一要求進行。
各市教育局、團委,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和成果推廣工作,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納入工作計畫,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與人的全面發展、與各專業學科教學和職業素質等關係的研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督查,並積極指導各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級團組織要積極參與中職學校德育工作、校園文化建設和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豐富團組織的活動形式和內容。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德育工作體系,統籌規劃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建立起校長負責、德育工作教師為主體、
班主任和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機制。
省教育廳、團省委將在適當時候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項檢查。各市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在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有什麼好經驗、好做法,請上報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和團省委學校部。
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