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的要求,結合我省產業實際和職業教育發展現狀,提出如下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5年9月2日
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二)基本原則。,(三)主要目標。,二、主要任務,(一)加強科學規劃引領,(二)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三)促進職業教育與行、產、企業深度融合,(四)充分發揮就業指揮棒作用,(五)加強實訓基地建設,(六)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七)支持民辦職業教育健康發展,(八)深化閩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三、保障措施,(一)強化組織領導。,(二)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三)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四)落實扶持職業教育政策。,(五)健全用人保障政策。,(六)營造良好環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以及在福建考察工作時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堅持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福建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技能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最佳化結構布局,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職業教育與社會需求緊密對接;堅持就業導向,充分發揮就業指揮棒作用,推動職業院校圍繞市場需求辦學;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改革,破解體制機制難題,為持續推進職業教育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堅持融合發展,推動學歷教育體系與人力資源開發資源共融,職業教育與在職從業人員發展渠道共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與產業人才需求高度契合,全面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質量。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我省職業教育層次規模更加合理,質量水平不斷提高,產教融合更加緊密,發展環境更加最佳化,初步建成與產業相匹配,上下有機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互通,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公辦民辦共同發展,閩台密切合作,全覆蓋、差異化,具有福建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科學規劃引領
1.編制我省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規劃。按照國家對福建的戰略定位,堅持職業教育與福建主導產業、傳統特色產業、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的發展需要同步規劃,與產業建設同步實施,與技術進步同步升級。把發展職業教育作為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創新驅動的重要抓手,促進職業教育的規模、結構、層次、布局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協調互動。到2020年,中等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在校生 50萬人左右,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25萬人左右,本科層次套用型人才培養規模不少於70%,研究生層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規模達到65%以上;技能勞動者達到700萬人。
(二)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1.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以培養有文化的技能勞動者為目的,實施學歷教育、技術推廣、扶貧開發、勞動力轉移培訓以及社會生活教育,是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基礎。加大統籌中等職業學校與技工學校的力度,逐步實現同政策、同待遇、同發展,改變兩類學校在招生政策、經費標準、編制標準以及職稱評聘等方面不平衡的狀況。加大以設區市為主統籌中等職業教育資源的力度。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對區域內職業院校進行整合,建設資源共享的職業教育園區。出台中等職業教育達標學校指導意見,推進優質學校建設,改造弱校、差校,到2018年實現中等職業學校全達標。鼓勵高等職業院校與縣級中等職業學校聯辦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各縣(市)要依託縣級職業學校辦好職教中心,統籌縣域內各級各類職業培訓。
2.創新發展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以培養行業、區域性的技術技能人才為主,服務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服務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是對接我省以中小微企業為主的企業結構,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主要骨幹力量。實行高等職業院校“一校一策”目標管理,突出行業、區域辦學特色,行業性高等職業院校行業相關專業招生規模不少於校年招生計畫的60%,並逐年提高到80%;區域性高等職業院校主要圍繞當地產業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本地生源應占學校招生計畫的一定比例。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
3.加快發展本科層次及以上職業教育。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主要培養高層次、高技能的套用型人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套用型、複合型人才。深入推進本科院校專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加強套用型專業建設,大力扶持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套用型專業,形成與產業發展高度契合、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的套用型本科專業體系。引導和推動部分本科高校向套用型高校轉型發展。獨立學院原則上轉設為套用型本科高校。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支持有條件的本科高校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和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探索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結合為途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
4.貫通職業教育內部體系人才培養通道。一是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試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招生辦法,逐步建立高等職業院校註冊入學制度。開展中職、專科、本科以及專業學位研究生貫通培養試點,推動套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試點工作。到2020年,套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達15%,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達30%。二是推進職業院校聯盟建設。整合區域內的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成立學校聯盟,實行“集群發展”,推進不同學段教育在培養目標、課程內容、教學過程、考核評價等方面相銜接,實現學校聯盟專業設定、招生就業、教學計畫的統一管理,師資互派、實訓基地共建共享等。
6.建立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制度。全面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推動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改革試點,促進學歷證書考試與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標準對接,逐步實現兩考合一。支持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培訓和參與補貼培訓,面向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外來務工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失業人員等,開展就業技能和創業培訓。2016年起每年培育100萬名新型產業工人和新型職業農民。實施省、市、縣龍頭企業“一企一策”職工培訓計畫,鼓勵企業聯合或依託學校進行職工培訓教育。鼓勵企業、學校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開放型雲培訓平台,對經認定的網際網路職業培訓平台,由省網際網路經濟專項資金視培訓業務量給予獎勵。對按規定獲得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或通過社會化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50元到2000元補貼。
7.開展多種形式學歷繼續教育。鼓勵學校面向行業企業開展以在職學習為主的多種形式學歷繼續教育,逐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推進學分互換互認,逐步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教育學歷證書與成人高校課程之間的學分轉換制度。
(三)促進職業教育與行、產、企業深度融合
1.強化行業指導。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通過授權委託、購買服務等方式,把適宜由行業組織承擔的職責交給行業組織。根據我省重點產業發展特點,建立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學校共同參與的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的指導、服務、評價。
2.加快推進職教集團建設。職教集團要以資本為紐帶、以行業為龍頭成立法人實體,由行業企業高管擔任董事長,採取招生即招工、校企聯合培養,校企共建實訓中心等方式,共同開發人才培養方案,在集團內部完成教學過程和實習實訓。開展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教集團改革試點,引導省、市屬國有和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覆蓋全產業鏈的職教集團,建設10個左右國家級示範性職教集團和一批省級、市級職教集團。
3.健全校企合作基本辦學制度。一是制定校企合作促進辦法,明確政府、行業企業和學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職責和權益。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鼓勵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將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二是積極推行“校中廠”“廠中校”,擴大委託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培養規模。鼓勵校企共建技術創新平台。建立與用人單位對接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制度,支持規模以上企業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逐步建立學生定點實習實訓、教師定點實踐鍛鍊制度。學生到企業實習3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3個月,補貼標準每月300元~600元。企業與學校合作開設冠名班、訂單班所支出的費用,可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三是加大職業教育教學方法和內容的改革。加強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教育,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推行項目教學、案例教學、仿真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等模式。創新頂崗實習形式,中等職業學校頂崗實習累計時間原則上以半年為主。開發一批與我省主導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相關的專業教學標準和課程標準,建立課程內容隨產業發展、技術進步而更新的動態調整機制。
4.加快推行現代學徒制。堅持校企雙主體育人、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明確學徒的員工和學生雙重身份,簽好學生與企業、學校與企業兩個契約,形成學校和企業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資源共享、協同育人的長效機制。對於實行現代學徒制培養的在校生由企業給予生活補助,每年補助標準由省財政廳、人社廳、教育廳下達。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補助企業,從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經費獎補學校。
(四)充分發揮就業指揮棒作用
1.加強創新創業和就業教育。完善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機制,強化教育主管部門就業指導責任。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和創新創業教育,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設立省、市、校創新創業教育專項資金,省教育廳每年安排不少於3000萬元,支持高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改革。
2.建立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對緊貼產業發展、好就業的專業,擴大辦學規模、獎補辦學資金;對人才飽和、低就業率的專業,減少生均撥款、撤併或停辦。在本科三、四年級,專科二、三年級,允許學生根據緊缺產業的人才需求轉專業或調整專業方向,促進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就業創業的良性互動。
3.建立職業教育質量監測評價機制。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逐步建立學校、行業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開展學校辦學水平及有關專項評估。實行職業教育年度質量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制度,健全學生就業情況與招生計畫、經費撥款、院校設定、專業調整等的聯動機制。完善監測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具有套用型本科高校特色的評估評價標準,開展辦學績效評價,對辦學成績突出的學校在招生計畫、重點項目、資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五)加強實訓基地建設
1.建設生產性實訓基地。支持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兼具生產、教學和研發功能的實訓基地。支持企業與學校共建產權明晰的實訓基地,省經信委、教育廳、人社廳每年聯合認定一批校企共建的示範性實訓基地,參照省級創新平台政策,按照實訓基地儀器設備值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校企共辦的非營利性教學實訓場所用地,可以按劃撥方式供地。支持學校利用實訓場所開展對外生產服務。依託學校、縣級職教中心、行業企業建設一批產業技工培養基地、縣級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給予每個基地不少於50萬元、技能大師工作室5萬元~10萬元補助。
2.打造公共實訓基地。依託工業園區,圍繞電子信息、石油化工、智慧型製造、積體電路等我省重點發展產業,建設一批以產業為紐帶的省級行業性公共實訓基地;有條件的設區市建設一批市級區域性公共實訓基地。對於經認定的示範性公共實訓基地,省財政安排經費給予每個1000萬元的獎勵;各設區市要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對符合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條件的公共實訓基地,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六)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1.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完善師德考評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考核、崗位聘任(聘用)和評優獎勵的首要內容,把師德建設作為學校工作考核和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指標。
2.建立教師流動機制。建立學校從行業企業招聘教師的制度,其中職業院校新補充專業教師(含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中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比例應逐年提高至50%。試行教師五年一註冊制度,建立健全教師退出機制。建立教師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的雙向聘用機制,推進校企之間人員互派互聘。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允許中等職業學校和未實行生均定額撥款的高等職業院校將不超過總編制的30%用於自主聘請兼職教師,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核定補助經費。
3.加強教師培養培訓。選擇1所普通本科師範院校轉型為職業技術師範大學,或在具有師範教育基礎的普通本科高校設立職業技術師範學院。依託高水平院校、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立健全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和“訪問工程師”進修制度。加強教師教學和科研能力建設,支持學校成立名師工作室,加快專業帶頭人、骨幹教師和優秀教學團隊建設。定期開展職業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
4.改革教師評價機制。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評聘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允許高校教師評聘正高級實驗師,允許實習指導教師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度,落實崗位管理,強化聘期考核,推行聘後管理,建立教師職務“能上能下”聘用機制。探索其他專業技術職稱系列與職業教育教師職稱系列的有效對接。
(七)支持民辦職業教育健康發展
1.建立多元辦學機制。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公辦學校可與企業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性質的二級辦學機構。鼓勵企業、個人以資金、技術、實物等向公辦學校注資入股,參與學校辦學和管理。支持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民辦學校,鼓勵民辦學校採取股份制方式對辦學資源、舉辦者和董事會結構進行整合重組。支持社會力量以委託管理等方式改造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職業院校。
2.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範管理。完善各類學校設定標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機制。建立政府對民辦學校的督導制度,促進學校明確辦學方向、提高辦學質量。對辦學規範、管理嚴格、效益顯著的民辦學校,逐步實行在核定的招生規模內自主確定年度招生計畫,並給予獎補。
3.加大民辦學校扶持力度。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的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對民辦學校實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在稅收政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公平對待。對辦學規範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所需經費由政府予以一定補助。由編制管理部門核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事業編制規模,由人社部門核定其職稱結構比例,對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高級技師等同)或具有研究生學歷且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參照公辦學校相同條件教師,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標準和比例,參加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後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八)深化閩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
1.引進台灣職業院校管理經驗。支持台灣有鮮明行業特徵的高校與我省高校聯辦產業特徵鮮明、相對獨立的二級學院。探索將學校的部分院系委託台灣優質高校管理。
2.推進閩台教師資源共享。實施“閩台高校師資引進計畫”,吸引台灣高校教師來閩任教。實施“師資閩台聯合培養計畫”,依託省內和台灣高水平大學在兩岸分別設立工程技術、人文社科、校務管理方面的福建省師資閩台聯合培養中心,選派專業骨幹教師和管理幹部在閩台兩地研修。
3.實施閩台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擴大與台灣技職類院校的合作辦學,在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現代農業、健康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等領域合作培養技術技能人才。閩台高校本科層次實行“3+1”“4+0”,專科層次實行“校校企”培養模式,促進閩台合作高校課程對接與學分互認。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各級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省級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由常務副省長擔任召集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召集人,市、縣(區)參照建立。完善教育、人社、編制、發改、經信、財政等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協同推進職業教育的機制。健全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制度,把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工作目標管理,作為實績考核目標。
(二)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以學校章程建設為核心,加強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建立學校、行業企業、地方共同參與的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堅持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開展校長聘任制改革,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選拔職業教育行家擔任職業院校校長(院長)。建立職業院校校級領導及本科高校二級產業學院領導與企業主管雙向任職互聘機制。改革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完善體現職業教育辦學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
(三)完善經費穩定投入機制。
建立以促進改革和提高績效為導向的生均撥款制度。2015年制定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不低於12000元,逐步達到本科院校撥款水平,且實施按專業係數撥款。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落實教育費附加不低於30%用於職業教育的政策。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職業教育專項經費投入力度,2015年省級財政安排3億元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並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增加。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對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的投資。加大高等職業教育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探索建立緊缺急需、艱苦冷門專業學費減免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四)落實扶持職業教育政策。
省財政、稅務部門制定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批准建設新校區且規劃占地面積達到事業發展核定規模的學校,原則上應對老校區進行盤活,再進行新校區建設。出讓以劃撥方式取得的老校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的收益,原則上用於新校區建設投入。
規模以上企業要有專門機構和人員組織實施職工職業培訓和教育。企業要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能要求高、實訓耗材多、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其中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管理部門、企業監事會負責督促企業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對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訓經費並拒不改正的企業,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統籌用於本地區的職業教育。
(五)健全用人保障政策。
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薪酬掛鈎制度,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招用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享受與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同等待遇。
(六)營造良好環境。
政府要創造平等用人環境,推動社會轉變用人觀念。所有學校、全體教師要準確定位學生的培養規格,倡導學生志向基層、樂於一線的務實精神。企業要以培養職工為己任,樹立共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力度,開展職業教育活動周活動,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在全社會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