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方案

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6月27日印發安康市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7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6•13”湖北十堰燃氣爆炸事故教訓,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陝政辦函〔2021〕6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落實城市安全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完善城市安全風險防範體系,毫不放鬆抓好常態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為建黨100周年和“十四運”營造和諧穩定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重點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針對季節、氣候和事故發生規律等特點,切實加強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範,突出抓好市政工程、公共設施、公共消防、公共場所以及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特種設備、地質災害等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城市燃氣領域。自即日起,迅速在全市開展天然氣管道、城市燃氣管網、液化氣罐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根除隱患,確保全全。嚴查不按規定實施氣瓶實名制管理的行為,加強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燃氣用具、連線軟管、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學校周邊攤點瓶裝液化氣使用安全管理,加大檢查規範力度,大力整治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運輸、充裝和倒裝等行為,以及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和用具等問題。組織開展油氣長輸管道占壓、交叉穿越、間距不足等隱患排查,強化隱患整改督辦。加強管道高后果區特別是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風險管控。加強管道巡線巡查和周邊第三方施工現場管控,嚴防違法違規施工危害管道安全。開展管道周邊滑坡、土石流、塌陷等地質災害排查治理,落實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嚴厲打擊燃氣領域無證經營、無證運載鋼瓶、“黑氣點”等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完善燃氣站、供應點等重點場所每日巡查、重點部位每日巡防,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加強燃氣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全民安全用氣意識,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二)市政工程領域。以居民區、商業區、交通幹道、老舊管網集中區域等區域為重點,全面排摸地下在建工程、地下管道滲漏、地下人防設施、地質災害等塌陷隱患。強化相鄰建(構)築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檢測和周邊管線調查以及周邊年代久遠、可能破損的給排水管、箱涵等管線的滲漏情況排查;加大對市政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交底制度落實及深基坑開挖、地下暗挖掘進和在用起重機械、高支模、腳手架等關鍵節點施工前的安全條件核查;加強現場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市住建局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三)公共設施領域。加強對城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戶外廣告等公共基礎設施及管線安全檢查;特別要紮實做好城市燃氣管網,尤其是長輸管道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及時整治管道老化、超期服役、市政施工人為破壞等安全隱患和問題;加強對加油站、加氣站和油庫安全條件檢查,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封閉或半封閉等有限空間檢修作業安全規範,嚴防發生中毒或窒息事故。(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安康供電公司、地電安康分公司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四)公共消防領域。全面加強商場市場、餐飲娛樂、體育文化活動場所、旅遊景區、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節慶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檢查,突出大型倉儲、城中村、三合一和九小場所,以及木材加工等人員密集型企業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嚴查建築之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定情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運行情況,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狀況,經營性場所室內裝飾性材料防火性能情況,嚴厲打擊整治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體局、市文旅廣電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五)公共場所領域。突出對客貨運車站、商場、市場、旅遊景點、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建黨100周年慶典現場、“十四運”場館及周邊,農家樂,幼稚園、各類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小校,廢品回收點、老舊小區、出租房屋,地下和地上車庫、宗教活動場所,娛樂場所,居民小區,小飯桌、託管班,養老院的安全檢查,嚴格落實應急預案,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電局、市衛健委、市教體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六)體育賽事領域。要深刻汲取甘肅白銀“5•22”馬拉松越野賽安全事故教訓,按照“一賽事一方案”的原則,周密制定賽事防控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完善體育賽事風險防控機制。(市教體局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七)防汛安全領域。要切實加強雨情汛情災情檢測預警和會商研判,重點突出城市低洼區和臨水、臨路重點區域的災害風險評估,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送到受威脅區所有人員,確保到戶、到人,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一旦出現險情,立即組織民眾主動避險。要加強城市內澇和易受洪水、土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影響的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防範人員密集場所周邊的淹沒、倒塌等事故。要加大對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的巡視巡查頻次,嚴禁超汛限運行。(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八)其他重點行業領域。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特種設備、地質災害等重點行業領域,要全面系統梳理排查本行業領域、本系統的各類安全隱患。對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薄弱環節、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要督促企業逐項列出清單,明確專人,落實責任,採取強有力措施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市交警支隊、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三、時間安排  本次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整治階段(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圍繞建黨100周年、“十四運”、國慶期間等重要節點全方位地毯式進行排查,不漏盲點,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要逐一識別辨析風險和危險等級,逐一建檔,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確保責任到位;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微信、微博等各種媒體,開展安全宣傳;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分別於2021年7月底、10月底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二)常態化治理階段(2021年11月以後長期堅持):充分總結拓展本縣區、本部門、本行業公共安全防範集中整治階段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固化制度,持續推進,建立完善城市公共安全防範體系,形成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常態化機制,定期研判城市公共安全形勢,定期研究解決城市公共安全中的突出問題,常態化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提升公共安全防範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治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範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為抓好當前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按照企業全面自查、部門專項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迅速組織開展城市公共安全防範工作。在中心城區城市公共安全重點難點問題整治上,要進一步強化完善“漢濱區政府吹哨,市區相關行業部門報到,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的有效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合力。
  (二)明確排查目標,強化隱患整改。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對排查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要逐一進行確認登記,對手續不全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立即予以關閉;對監管職責交叉或不明確的,必須明確牽頭監管部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要明確整改措施、目標、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到位。
  (三)堅決從嚴執法,形成有效震懾。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增加監管執法頻次,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特別是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縱容。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燃氣爆炸事故教訓,堅決防範和杜絕類似事故發生。按照市政府領導安排,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陝政辦函〔2021〕63號)精神,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結合安康城市安全實際,組織起草並於2021年6月27日印發《安康市加強城市安全防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落實城市安全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完善城市安全風險防範體系,毫不放鬆抓好常態化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為建黨100周年和“十四運”營造和諧穩定的安全環境。
  三、主要內容  《方案》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的新要求。第二部分工作重點,要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針對季節、氣候和事故發生規律等特點,切實加強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範,突出抓好市政工程等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第三部分時間安排,隱患排查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為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1月以後為常態化治理階段。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治責任;二是明確排查目標,強化隱患整改;三是堅決從嚴執法,形成有效震懾。
  四、涉及範圍  市政工程、公共設施、公共消防、公共場所以及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特種設備、地質災害等行業領域的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範和隱患排查治理。
  五、注意事項  在開展城市公共安全風險防範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對排查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要逐一進行確認登記,對手續不全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立即予以關閉;對監管職責交叉或不明確的,必須明確牽頭監管部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要明確整改措施、目標、責任人、完成時限,確保整改到位;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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