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Feminism)又稱女權(女權主義)、婦女解放(女性解放)、性別平權(男女平等)主義,是指為結束性別主義(sexism)、性剝削(sexual exploitation)、性歧視和性壓迫(sexual oppression),促進性階層平等而創立和發起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批判之外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性底層的權利、利益與議題。
女權主義是女性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用語,兩者本質沒有區別。
女性主義的觀念基礎是認為,現時的社會建立於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體系之上。
女性主義理論的目的在於了解不平等的本質以及著重在性政治、權力關係與性意識(sexuality)之上。
女性主義政治行動則挑戰諸如生育權、墮胎權、教育權、家庭暴力、產假、薪資平等、投票權、代表權(Representation politics)、性騷擾、性別歧視與性暴力等等的議題。
女性主義探究的主題則包括歧視、刻板印象、物化(尤其是關於性的物化)、身體、壓迫與父權。
女性主義運動是一個跨越階級與種族界線的社會運動。每個文化下面的女性主義運動各有其獨特性,並且會針對該社會的女性來提出議題,比如蘇丹的性器割除(genital mutilation,見女性割禮)或北美的玻璃天花板效應,以及中國的女性參政問題、女性勞動報酬偏低的問題;女性下崗失業比例偏高的問題;流產和遺棄女嬰問題;婚後居住在男方家所帶來的男女不平等問題;媒體和社會觀念中的父權(男權制)(Patriarchy)思想殘餘問題等。而如強姦、亂倫與母職則是普世性的議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權,女權主義,女性主義
- 外文名:Feminism
- 別名:婦女解放、性別平權主義
- 主要流派:21個
- 運動浪潮:3次
- 主要成就:泯滅男尊女卑,提創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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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
女性主義的理論千頭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在全人類實現男女平等。綜觀女性主義的理論,有些激烈如火,有些平靜如水,有些主張做決死抗爭,有些認可退讓妥協,但是所有的女性主義理論都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女性在全世界範圍內是一個受壓迫、受歧視的等級。
女性的第二性地位是如此普遍,如此持久。在這樣一個跨歷史、跨文化的普遍存在的社會結構當中,女性在政治、經濟、文化、思想、認知、觀念、倫理等各個領域都處於與男性不平等的地位,即使在家庭這樣的私人領域中,女性也處於與男性不平等的地位。男權制思想認為,這種男尊女卑的性別秩序不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不會改變的,因為它是自然形成的;而女性主義卻認為,這一性別秩序既不是普遍存在的,也不是永不改變的,因為它並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社會和文化人為地建構起來的。
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文化當中,男性也受壓迫,但是他們是由於屬於某個階級或階層的成員而受壓迫,而不是由於是男性而受壓迫。女性則不同,除了因為屬於某個階級或階層等原因之外,還僅僅因為身為女性而受壓迫。由男性鑄造的社會將女性視為低下的:她只能通過挑戰和改變男性的高等地位的途徑來改變自身的低下地位。歷史上有許多向統治集團挑戰的革命,但是只有女性主義是向男權制本身挑戰的。
歷史
法國的《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和美國的《獨立宣言》中,“人權”(rights of man)的含義只是男人的權利,不包含女人(women)。女權運動即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意為女人的人權,推動女人的做人之權從邊緣進入主流,使女權成為整個人權的重要內容。
女性主義批評,作為一種文本批評或話語批評的時尚,則遲至1960年末的政治動盪時期才在西方出現。其實早在上個世紀初,當代女性主義批評的啟蒙者之一,維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 Woolf)就已經注意到,在主流話語中缺乏婦女的聲音,大部分文學作品中的女性其實都只是說著男性作家要她們說的話,做著男性作家要她們做的事。法國女性主義思想家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於1949年提出“人造女性”(即女性是人為建構的)的著名論點,催生了一批女性主義批評家,後者開始關注大眾傳媒如何與父權制“合謀”建構一個軟弱無能的小女人,這些話語批評家相信,對父權制度的批評不能離開對父權制話語的批評。
女性主義在19世紀漸漸轉變為組織性的社會運動,因為當時人們越來越相信女性在一個以男性中心的社會中受到不平等對待(請見父權條目)。女性主義運動根源於西方的進步主義,尤其是19世紀的改革運動中。組織性運動的時間是起於1848年在紐約州色內加瀑布市(Seneca Falls, New York)召開的第一次女權大會。
沿革
早期的女性主義者與最初的女權運動通常被稱為“第一波女性主義”(the first-wave),而1960年之後的女性主義被稱為“第二波女性主義”(the second-wave)。也有第三波女性主義(the third-wave),女性主義者之間對於其存在必要性、貢獻與概念意見不一。三個“波”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就像海浪般,一個接一個永不間斷,後來者運用了前行者的貢獻與資源。
女權主義與女性主義是同一個英語單詞(feminism)在國內的兩種譯法。女權主義是跟男女分工等值,婦女權益相聯繫的。
婦女解放運動到今天為止,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兩性平等
19世紀末是婦女解放運動的第一次浪潮,爭論的焦點是要求性別包括男女之間的生命全歷程平等,也就是兩性的平等,也要求公民權、政治權利,反對貴族特權、一夫多妻,強調男女在智力上和能力上是沒有區別的。最重要的目標是要爭取家庭勞動與社會勞動等價、政治權利同值,往往被稱作“女權運動”。
兩性平權
兩性同格
理論
女性主義理論可以被劃分為巨觀理論和微觀理論兩大類。
巨觀理論
女性主義巨觀理論包括一些對世界和歷史加以闡釋的宏大敘事,如世界體系理論。這一理論原本只是將世界區分為中心地域、半邊緣地域和邊緣地域,分析這些地域之間的權力關係,完全忽略了女性主義的因素。但是經過女性主義的改造,增加了一些新的理論要點,其中包括不再把女性僅僅作為男性家長家庭的一個成員;不再認為家庭成員的利益總是一致的;分析女性獨立的經濟貢獻,女性在全球經濟中作為非正式勞動力、家庭工人、食品生產者的角色。
再如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女性主義循著馬克思主義的思路,並對它做了女性主義的改造。一個最主要的改造是提出了下列觀點:男權制是先於資本主義制度而存在的,因此推翻資本主義只是結束男性對女性壓迫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微觀理論
女性主義的微觀理論也是門類繁多,不勝枚舉。在此試舉幾例:
交換理論:這一理論指出,理性的人一向被假定為自私的、相互隔離的、無情感的行為者,而女性主義理論則做出了另一種假設,它假設人是相互連結的、利他的、有情感的。女性主義還用交換理論解釋男女兩性之間的不平等:男性占有了份額較女性大得多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知識資源。
角色理論:這一理論涉及女性的家庭與工作的雙重角色衝突問題。這兩種角色一旦發生衝突,女性的工作角色往往要服從家庭角色,女性因此喪失了大量的工作和升遷的機會,致使女性做事業的動力降低。女性比較集中的職業由於缺勤率高、精力投入少,因此變得價值較低,報酬也較低。
地位期望理論:這一理論認為,男女兩性在進入性別混合的目標動力群體時,由於群體對男性的期望值高於女性,就降低了女性在群體互動中的自信心、威望和權力。如果某位女性想反潮流而動,群體內的兩性都會反對她,敵視她。在這種情況下,性別期望模式得到了鞏固。
符號互動理論:這一理論認為,人的心靈、自我和社會都是通過符號交流和話語製造出來的。正如標籤理論所揭示的那樣,女性往往在社會教化的過程中接受了社會對男尊女卑的定義,於是遇事常常會自責,取悅和討好男性以避免懲罰,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兩性之間的巨大差別。
形式
女性主義這個詞會讓人覺得這是單獨的一個意識形態,然而事實上女性主義存在有許多流派。由於歷史背景、某些國家裡面女性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女性主義為了達到不同的目的而產生了不同的路線。因此也就存在著各種的女性主義。
有些激進女性主義者提倡性別分離主義 (separatist feminism),也就是將社會與文化中的男性與女性完全隔離開來,但也有些人質疑的不只是男女之間的關係,更質疑“男人”與“女人”的意義(詳見酷兒理論)。有些人提出論點認為性別角色、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本身就是社會建構(見父權規範 heteronormativity)。對這些女性主義者來說,女性主義是達成人類解放的根本手段(意即,解放女人也解放男人,以及從其他的社會問題一起解放)。
流派
女性主義批評至今已發展出了多種不同的批評流派。我們可以從三個層面來區分四個派別。三個層面是:生理、心理層面,政治經濟層面和語言文化層面。根據不同層面,衍生出四種女性主義流派:自由主義流派和馬克思主義流派是較早期的流派,以後出現了激進主義流派和解構主義流派。
流派名稱 | 流派別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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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女性主義(Amazon feminism) | |
文化女性主義(Cultural feminism) | |
生態女性主義(Ecofeminism) | |
個人及自由意志女性主義(Free will and personal Feminism) | 自由意志女性主義(libertarian feminism)、個人女性主義(individualist feminism) |
唯物主義女性主義(Material feminism) | |
公平和性別女性主義(Equity and gender feminism) | 公平女性主義(Equity Feminism)、性別女性主義(Gender feminism)、 |
存在主義女性主義(Existentialist Feminism) | 法國女性主義(French feminism) |
大眾文化女性主義(Pop-feminism) | 流行女性主義 |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 | |
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Marxist feminism) | |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Socialist feminism) | |
激進主義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 | |
性積極女性主義(sex-positive feminism) | 性解放女性主義(Sexually liberal feminism) |
心理分析女性主義(Psychoanalytical feminism) | 精神分析女性主義 |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m) | 隔離女性主義(Lesbian separationism)、性別分離女性主義(separatist feminism) |
第三世界女性主義(Third World Feminism) | |
跨性別女性主義(Transfeminism) | |
後現代女性主義(post-feminist) | 原型女性主義(Proto-feminist) |
網路女性主義(Cyberfeminism) | |
絲絨女性主義(Fluffy feminism) | |
婦女神學(Feminist theology) |
關係
大部分的女性主義者在政治上採取整體觀的行動路線,他們相信馬丁·路德·金所說的:“任何一個地方發生的不公義都是對所有地方公義的威脅。(A threat to 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因此,有些女性主義者通常都會去支持其他社會運動,比如公民權利運動、同性戀權利運動、以及最近的父親權利運動。同時,許多黑人女性主義者如貝兒·胡克斯(bell hooks),批評女性主義運動為白人女性所把持。女性主義者所宣稱的女性不利之處,通常都是西方社會中女性的處境,而和黑人女性生活較沒有關係。這個觀念正是後殖民女性主義的關鍵點。許多黑人女性主義者會比較喜歡使用女人主義(womanism)這個名詞來表示她們的觀點。“(女人主義(womanism)之於女性主義(feminism),有如薰衣草的紫色之於薰衣草。”——美國作家艾麗斯·沃克在她的雜文集首點出這句話,亦點出了女人同女性主義微妙關係的本質。)
然而,有時候女性主義者會對跨性別運動保持警戒距離,因為後者挑戰了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差異。跨性者與性別認同為女性的變性者會被排除在某些“只限女性”的場合之外,並且會被某些女性主義者所排拒,因為她們認為一個生下來就是男性的人,不可能真正了解女性所受到的壓迫。這種觀點被跨性者批評為跨性別恐懼症(transphobic),並且認為對性別多元者的歧視是另外一種面貌的異性戀主義和父權壓迫。參見跨性別女性主義和性別研究。
影響
有些女權運動者認為以下這些方面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但有些並不同意,並且聲稱基本上已經贏了這場奮戰。
對公民權的影響
女性主義在西方社會取得了不少重要的影響,當中包括女性投票權;較為平等的工資;提出離婚的主動權與“無過失離婚”的出現;安全墮胎與結紮的權利;獲得大學教育的權利等。女性主義法學對中國乃至世界各國的立法都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對語言的影響
很多說英語的女性主義者都支持使用無性別意識的語言,例如以“Ms”統指所有已婚和未婚的女性,或在不清楚性別時用“他(he)或她(she)”指明,而不只是用“他”。女性主義者也支持使用包含二性元素的語言,例如以“humanity”取代“mankind”(指人類)。女性主義者希望改變語言的運用,並非希望要求女性有平等權利或在政治論述中取得影響。它可以被視為改變有“性別歧視”元素的語言的嘗試,提出在英語中很多具有重男性色彩的例子(如用“他”(he)形容嬰孩)。女性主義者認為語言直接地影響了現實中的觀念(見薩丕爾-沃爾夫假設)。
對同性戀的影響
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上半葉的女權運動,是在基督教文明形成後西方世界首次公開討論性的非生殖作用。而同性戀性行為的第一特徵,就是不具有繁殖功能。因此,女性主義公開討論性愛的非繁殖功能,就像是開了一道泄洪閘,為之後的各種性別性向運動奠定了基礎。
女性就業率的增加
女性主義運動帶來了美國和歐洲女性就業率的大幅度上升。1950年代美國婚後女性就業率僅為11%,甚至少於1920年代。經歷了在1960年代、1970年代伴隨著帶有濃烈地左翼色彩的民權運動而出現的的女性運動高潮後,1978年美國已婚女性就業率上升到50%。1997年達到61%,在21世紀初頭幾年的經濟繁榮期時,認同“返回家庭相夫教子”的“選擇女性主義”回潮,已婚女性就業率曾經回落到54%,在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機爆發後,因為生活壓力增大所迫,美國已婚女性就業率重新上揚,在2010年上升到69%左右,與在改革開放30多年後婚後女性就業率下降到77%的中國大陸已相差不遠。
女性婚后姓氏自主權的增加
西方國家女子出嫁後從夫姓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習俗。從196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早期,伴隨著女性主義的進展,西方女士結婚後選擇保留其娘家姓氏,或者是用連字號形式顯示其婚後的名稱的百分點有輕微上升的趨勢。近 年來,更多會使用 Mrs. “妻子的名字”“丈夫的姓氏”。大體上來說,英美等國家的女性結婚後是否冠夫性,是可以由女性自行決定的。
在某些國家的管轄許可權 (jurisdictions), 妻子的姓氏會自動轉變為丈夫的姓氏以保其法律上的合法地位。現 在女士可以容易地更改她的婚後姓名,而這個改變不再是違憲的了。 在某些地方,民事訴訟案及憲法的更改使得男士亦可以容易地更改婚后姓名,例如在英屬哥倫比亞。
曾經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而用婚前姓氏的女士,即使在婚後,她們亦不會從夫姓,以保持其訢舊著作對學術界所作出的貢獻。這個慣例在女醫生、女律師事務所及其他專業也很重要。
自由女性主義流派
自由女性主義在時間上是所有女性主義的流派的起點,在理論上也是其他各派的出發點或修正和改造的對象。其批判對象主要是法律上、形式上的不平等,所以批判力非常有限,改革訴求也顯得過於溫和。
內容
十八世紀歐洲女性者因為新資產階級男人反抗君權的啟發而開始質疑男權的神聖性。自由主義崇尚理性,主張人之為人是因為具有推理能力,而非因徒具人之形體,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後都具備同等的理性,故應平等對待。而且強調人性不分性別,女人亦具有理性思辯能力,男女不平等是習俗以及兩性差別教育造成的,為了消弭人為不平等,應給予女性同質的教育;同時由於在興趣、才能方面個人差異遠大於性別差異,女性應有充分和平等的機會作選擇,以便人盡其才,為社會提供更充沛的人力資源,提高競爭力,此外,法律應不分性別,男女一視同仁。婦女運動在七零和八零年代深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影響,如“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人盡其才”,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修改法律中的性別歧視等主張都十足展現追求平等的精神。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二十世紀後期的發展趨勢是擴大公領域範圍,增強國家保護弱勢個人(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公權力;並且有鑒於個人自我實現的機會深受經濟力影響,而愈益注意經濟分配的公平性,主張應由政府積極介入以減輕市場經濟禍害;在法律方面則由消極的反對性別歧視的立法,進而積極以立法消除歧視或矯正已有的不平等。如公設託兒所、受害婦女庇護所、加強就業訓練都是現年來自由女性主義強調的重點。八零年代以後的自由派女性主義者,終於體認到做一個齊家治國的女超人並不容易,故提出家務分工、彈性工時及減輕男性養家重擔等概念。
代表人物
十八世紀英國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最有名的著作發表於1792年的《女權辯護》(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他認為女性存在的首要目標是做一個理性的人,而理性的實踐則是透過妻子與母親的身份來表達。
十九世紀美國的瑪格麗特·芙樂(Margaret Fuller)不僅主張女性在法律地位和世俗生活理的權利,並更進一步的從存在哲學的觀點,強調女性有追求內在自由的權利。即包括心靈的充實、智識的成長、理性與創造力的激發。芙樂認為母職是女性生活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女性必須超越特定的家庭關係而去追求自我成長。而且特別指出女性的自我成長不是為了作一個稱職的妻子或母親,而是為了自我成長與自我實現。芙樂強調女性特質,不鼓勵女性和男性直接競爭較勁。雖然男女特質不一樣,但女性所擁有的權利卻是相同的。芙樂一方面爭取女性的平等權利,同時其思想亦具有濃厚的宗教與存在哲學的意味。
十九世紀英國的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將女性權益的觀點表現於《婦女的屈從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an)一書。穆勒指出法律的不平等使得婚姻制度的婚姻關係猶如主人與奴隸的關係。穆勒將政治哲學裡公共領域的契約概念擴充到婚姻關係,認為婚姻契約必須經由當事人同意,在平等的條件下訂定共同生活的方式。契約精神就是自主與自我決定,婚姻契約使女性不會在違反自身自由意志的情況下結婚。穆勒主張女性應有一技之長與經濟獨立的能力,這樣才不會為了長期飯票而無奈地走進婚姻。穆勒也從自由競爭的觀點指出,女性的能力如果真的不如男性,那麼不勝任的女性就會在競爭過程中被淘汰,不需要一開始就排除女性競爭的機會,開放機會給女性會給社會帶來更多優秀的人才,使社會的運作更有效率。
約翰·穆勒、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兩人均認為一般女性婚後應以家庭為主,女性的潛能主要是在家庭的領域裡發展,不需要外出工作。但是男女的權利是相同的,那些特別優秀的特殊女性,應該不受任何阻礙,自由發揮他們的才能,甚至和男性一較長短。 整體而言,穆勒傾向伴侶式婚姻的理想,認為女性受良好教育才能成為丈夫知識上、精神上的伴侶。女人充實自己仍是為了男人,伴侶式婚姻理想說穿了就是要求女人“有點聰明但又不要太聰明”。
當代美國的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承繼了十八世紀以來自由主義的基本主張,但同時更加強調女性在公共領域的參與。其名著《女性的奧秘》(The Feminine Mystique)則對女性的家庭角色展開銳利的解析與批評。弗里丹認為為了發揮自我潛能,鼓勵婦女和男性一樣從事公共領域的活動。在父權社會的文化機制下,竭盡的塑造一個快樂、滿足、幸福的家庭主婦形象,使得婦女自幼就嚮往這個形象,並把自己的一生寄託於家庭與婚姻關係。但這個理想的形象,只是迷思。由於家庭結構本質上缺乏有形的結構及酬賞制度,而且日復一日的重複同樣的瑣碎的工作,受過教育的現代婦女並不能從家庭主婦的角色上得到成就感及自我實現。
弗里丹鼓勵女性放棄以家庭主婦的形象做為自我認同,但弗里丹也並未提倡女性在實質上放棄家庭生活,而是在事業與家庭間取得平衡。女性應從整體角度從事生涯規劃,將家庭與事業都事先納入發展計畫中,生育小孩尤應事先規畫,並將幫忙的人選安排好,並極力的鼓吹託兒所的設定。弗里丹認為女性可以同時兼顧家庭與事業,而以事業為主。
批評
過份崇尚男性價值,重視心智勝於情感、身體。
強調個人先於社會,忽略了個人生活於社會網路之中,即使在出生前仍未能逃脫社會關係的左右(如妓女墮胎)。
抽象的、形式的平等未顧及個人因種族、年齡、性別階級之異而產生不同的歷史、社會關係以及不同的需求和能力。
自由女性主義在許多問題上屬於穩健派,遠不如激進女性主義那么激烈。也正因如此,自由女性主義沒有取得女權運動的實質性進展,就連法律上的平等都未能成功爭取到。
激進女性主義流派
父權制度
傑梅茵·格里爾(Germaine Greer)以《女太監》(The Female Eunuch)一書闡述她的基本基本理念:女人是被動的性存在,因為他被男人閹割了。格里爾攻擊女性受制於社會“永恆的陰柔”的刻板印象理念。她強調解放婦女的性;主張婦女應發展他們的性,並將它表現在整個人格里。她還提供解放的主要方法,即以快樂原理取代強制性與強迫性的行為。鼓勵女人勇敢的嘗試新的、自由的性生活規則,以及起來反抗,因為女人是最受壓迫的階級。
凱特·米利特(Kate Millett)在其經典之作《性政治》(Sexual Politics)一書里大聲說“性即政治”,並使用“男權制”一詞來指涉世界上許多地方控制女人的事實,它後來成為女性主義著作的標準辭彙。米利特指出,父權制度誇大男女的生理差異,以確保男性擁有支配角色,女性擁有附屬角色。社會藉性別角色刻板化的過程,使婦女接受他們的次等地位。而父權制度的主要支柱,即米利特所說的“性政治”。
瑪麗·戴莉(Mary Daly)的《婦女生態》(Gyn╱Ecology)一書,為激進女性主義的旅程繪製了一面地圖。此書分三階段:第一階段評擊父權制度。第二階段詳述“虐待儀式”,如印度的寡婦自焚殉夫、中國的纏足、非洲的陰蒂切除與陰道口縫合術、歐洲過去的焚燒女巫乃至現今普及的避孕藥品等。戴莉認為這些儀式全被男性學者以價值中立的語言及概念化著述正當化了,而未被揭露,因此,父權制度的學術是虐待性儀式的延伸與持續。第三階段:建議婦女退出一切的父權制度,從事一個“認知、行動、自我本位的過程”,創造一個認同女人的新環境,此即“婦女生態”的形成。
性別角色
在70年代初,性別差異被激進女性主義者視為女性受壓迫的主要根源,70年代中期起,陰陽同體觀受到排斥而發展出婦女本位觀,女性異質(female differeces,女性不同於男性的特質)不再被認為是婦女被壓迫的根源,而反被視為婦女力量的來源及解放種子,也是社會變革的契機。
擁抱陰陽同體論(中性 androgyny):早期的激進女性主義者看出婦女受壓迫的根源是性別制度(sex╱gender system),便努力思索去除這個制度的方法。一是排除性別區別,即朝陰陽同體文化努力;一是不與男性發生關係,即拒絕或改變異性戀制度,採取性別分離主義,而女同性戀女性主義乃是最徹底的方式。心理學家桑德拉·貝姆(Sandra Bem)的陰陽同體測試顯示:最伶俐、有成就者最具陰陽同體性格者,而且陰陽同體心理學可以消除性別刻板印象所造成的問題。在貝姆的分析里,深深困擾女性主義者生產育幼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一旦所有男女在心理上都是陰陽同體人,生小孩與否便完全是婦女的個人選擇,而育幼的問題也會因男人新發展的撫育本能而得到解決。
瑪麗林·弗侖區“重新闡釋”的陰陽同體:瑪麗林·弗侖區(Marilyn French)從人類社會的演化過程來探索父權制度及男女特性的形成,並論證支配權力是支撐父權制度的奴役性意識型態,而共享快樂是可以破解父權制度的解放性意識型態。弗侖區的新陰陽同體人是個完全發揮潛力的人,她結合了所有傳統的做女人的優點與做男人的優點。
莫妮卡·威蒂格與安德里亞·德沃金“追求無性社會的極致”:美國的激進女性主義者大都認為生小孩是自然的,莫妮卡·威蒂格(Monique Wittig)卻不這樣認為,她說:生小孩是一“強迫生產”的歷史過程,但我們卻“把它看成是一個‘自然的’、‘生理的’過程,而忘記了在我們社會裡生育是計畫的(在人口上),忘了我們自己是被設定了要生產小孩的,而它是‘除戰爭外’唯一呈現如此大死亡危險的社會活動。”威蒂格也否認女人的身體是生理的既成事實。安德里亞·德沃金(Andrea Dworkin)認為,我們總將人概念化成一定是男的或女的,是扭曲了人類有非常多樣的跨性特徵的事實。德沃金認為我們的生理理論是一種社會建構,其分類是符合男性利益的。而這也就是費爾史東所說的“消除生理性別區別本身”,是追求一個無性別社會的極致了。
婦女本位觀:普遍地頌揚做女人(womanhood),包括女人的成就、文化、精神、同性戀,還有身體,特彆強調女性生理固有的力量,以及與生理有關的創造力。女性的生理與心理遂成為婦女解放的力量來源。如心理學家米勒(J. B. Miller)《女性新心理學》。
分離主義——創造女人文化:某些激進女性主義採取與男人決裂的方式來解決婦女受壓迫的問題——即分離主義,其中色彩最顯明者為女同性戀者。她們說:假如我們的心態是認同男人的,我們永遠無法實現我們做為人的自主性,並教導其他婦女要做“認同女人的女人”。
支配關係
性是男性權力所在:激進女性主義者認為,女人的性是為男人而存在,而男人的性並不是為女人存在,如娼妓制度、色情、強暴、性騷擾。故認為只要有正確的法律與政治制度,異性戀關係會是平等的;只要有正確的經濟制度,異性戀關係也將不會是剝削的、疏離的、壓制的。激進女性主義相信,除非性能加以重新構想、重新建構,否則女人將永遠附屬於男人。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與男人毫無性關連;
強暴是父權制度的秘方;
反色情;
母親角色
舒拉米斯·費爾史東(Shulamith Firestone)“反對生理母親的身分”:她說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於生殖功能的不同,所以提出變通的辦法:即體外的人工生育。一方面是可靠的避孕技術,一方面是子宮外的生育。這樣,婦女可以避開“野蠻”的懷孕,男人也可以有小孩,人們便可能消除生理決定性別分工,將生育小孩的角色交由整個社會分攤,如此婦女的解放才能完成。
安·奧克利(Ann Oakley)“母親是被造就的”:母親的身分是建立在三個看法上的迷思:所有女人都必須是母親、所有母親都需要小孩、所有小孩都需要他們的母親。奧克利認為它們是社會與文化制約的產物,是具有壓迫性目的的。母親非生成的,而是被造成的。小孩對母親的需要並不大於對父親的需要;一對一的育幼方式不必然優於集體的社會化或“多數母親”。
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肯定母親身分經驗的部分”: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在《女人所生》(Of Woman Born)一書中指出,男人對女人的生殖力是妒忌與害怕的,因他們了解“地球上所有的人類都是女人所生的”。她認為女人應有權在人工生育與自然生育之間作一選擇。里奇認為,母親角色本身具有創造與快樂的潛力,造成婦女受奴役的根本,不是婦女的生育能力,而是社會的政治經濟體制。因此,應該要摧毀母親角色的制度,而不是要廢除母親角色。
結語
激進女性主義是緊繞著婦女的性別角色而發展。
陰陽同體觀更加鞏固了性別刻板印象,並不十分受歡迎。
從女人受壓迫的原因歸諸於女人的身體因素,解脫出認為男人的生理才是女人受壓迫的問題所在。故女人的生理特性,尤其是生產哺育小孩的能力,更被視為婦女力量的來源與解放的種子,婦女的生理現象於是從負面的存在變成了正面的資產。
影響
採取一種徹底的新的角度來解釋社會現實,因而根本地改變了傳統的政治理論,對社會科學做了重大的補白並產生強烈的衝擊,其有關性、性別、再生產等的種種理論與爭辯尤其是有不可磨滅的貢獻。直接將矛頭指向男人,敢於與男性決裂,相當地改變了婦運的色彩。
馬克思女性主義流派
依據布蘭笙(Bryson)的劃分,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泛指十九世紀初葉以來,凡主張婦女解放必須通過社會、政治與經濟結構等全面性社會改造方能達成女性主義的思潮。在此廣泛的定義下,馬克思女性主義也算是社會主義女性主義的分支。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以“科學的”分析方法,特別是歷史唯物主義(historical materialism),突顯人的生物性和社會性之間的辯證關係,說明人性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在特定歷史情境、生產活動中形成的,並且強調階級社會對個人意識形態和日常生活結構的影響,這些觀點都對女性主義者有重要啟發。
內容
馬克思社會主義和烏托邦社會主義均認為資本主義與私有財產制度是製造婦女受壓迫的根源,必須取消這種制度,實現社會主義,婦女解放方可能實現。馬克思主義者的首要革命策略是階級鬥爭,強調資本主義與階級制度是婦女受壓迫的唯一根源。於是,性別壓迫被化約成經濟問題,婦女問題被納入階級與國家問題之範疇,婚姻、生育與家庭議題都淪為芝麻小事。女性一直在社會主義運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他們要求推翻性別壓迫的熱望僅在某些時候受到男同志的重視。雖然左派運動始終帶有性別偏見,但仍提供女性主義者最友善的生存空間。1960年代美國新左派高漲,當時男學生掌控運動決策權,女學生只能跑跑龍套,外加性伴侶的角色;並認為婦女解放本是小事,豈可與種族、階級、反戰等重大議題相提並論。燃起1960年代美國婦運的兩支生力軍,其一就是這些與左派決裂的“激進”、憤怒的女大學生,這些出走的女大學生後來又發展出兩派:一派是“激進女性主義流派”思潮(radical feminism),反撲馬克思主義;另一派仍信奉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並擷取盛行一時的“青年馬克思”(新馬)的人道主義,接納基進派與心裡分析學派的部分理念,融合而成“當代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活躍於1970、1980年代英美學院中。
烏托邦社會主義堅持唯有兩性在知性、權利、財富上皆達到平等,社會主義追求人性全面改造的目標方能實現。馬克思則悖離這項理念,罔顧性別壓迫,強調階級剝削才是社會不平等的根源。
理論
(一)歷史唯物主義、人性;
(二)階級、階級意識和假意識;
(三)異化;
(四)勞動價值論;
(五)實踐;
基礎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Der Ursprung der Familie,des Privateigentums und des Staats)在1884年出版,本書乃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根據卡爾·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與經濟理論為基礎,配合大量原始部落的人類學資料,由托馬斯·亨特·摩爾根(Thomas Hunt Morgan)所著的《古代社會》(Ancient Society) 。恩格斯在書中強調自古以來婦女的婚姻家庭地位與社會政治權利,總是被其經濟地位所制約,而經濟地位則受到歷代生產方式的影響。在恩格斯的理論中,一夫一妻制的最大問題在於男性擁有私有財產以及婦女被排除於經濟制度之外。所以,婦女解放不是要廢除一夫一妻家庭制度,而是要摧毀兩性分工與私有財產制。
策略
(一)讓婦女參與公共生產行業;
(二)讓育幼成為國家之事;
(三)公有化生產資源,取消生產工具私有制;
恩格斯強調這些策略都是建立自由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所需要的物質基礎。婦女唯有獲得基本的經濟保障,擇偶時方能不顧慮經濟,婚後也不必容忍丈夫的暴力。唯有當愛情成為婚姻的唯一基石,娼妓制度方可能消失,一夫一妻制度始能真正落實以愛為基礎的理想。
烏托邦社會主義與馬克思社會主義雖提出幾項相同的婦女解放策略,如公有化生產工具、集體化育幼、婦女進入生產工業等,但在立論上則有相當大的差異。十九世紀烏托邦女性主義者強調婚姻和家庭制度是製造兩性對立與扭曲人性的主要社會制度,男性將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習得宰制妻兒的性格帶入公領域,進一步惡化資本主義社會的競爭與剝削本質。所以,主張婦女解放的關鍵不在於獲得與男性同等的權利,而是整個社會制度需要革故鼎新,人的情感、性格與欲望需要重新歸正。
恩格斯與馬克思則認為婦女屈從的主因在於資本主義將婦女排除於生產領域之外,造成婦女倚賴性的經濟地位。這種立論完全忽視男性個人慾宰制女性的自私心態及營構這種心態的社會組織與父權意識。馬、恩雖也強調人性解放,但僅是階級不平等及男性勞工受到剝削的異化,並沒有意識到兩性不平等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關係剝削與人性異化的狀態。
存在女性主義流派
以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Le Deuxième Sexe, 1949)為代表作。這部巨著於1949年在法國出版,全面探討自古以來女人在男性掌控的世界中淪為他者——第二性——的處境,挑戰所有本質論的女性主義與反女性主義(Antifeminism),提出“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被造就的。”(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主張沒有永恆固定的女性氣質或女人的宿命。儘管女人這樣一個“與全體人類一樣自由而獨立的存在,卻發現自己在這世界上為男人逼迫,不得不採取‘他者’(the other)的身份”,但透過存在主義所強調的誠實面對自我與處境,勇敢地作抉擇,努力改變處境,女人仍然可以重新定義自己的存在,進而全面參與塑造過去一直由男人所塑造的世界。
方向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論述的三個方向,至今仍是女性主義的主要討論範圍:
(一)性別差異的起源;
(二)性別差異及不平等的內容及衍義;
(三)兩性應如何生活;
內容
存在主義發展於第二次大戰之後的法國,其功能在重建人們劫後餘生的自信。沙特主張,個人在本質上是自由獨立的,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他會遭遇其他人,其他人亦有其自我意識。個人存在他人的意識中,因而對對方而言,他是一個客體。所謂客體是具有固定特質,而非全然自由的。個體經由不完全認同那個固定的性質,永遠企圖超越它去探索新狀況而保持自我的獨立性。因此在每個自由主體之間存有無可避免的敵意,彼此視對方威脅了自己的自由,為了克服對方的威脅,他設法去使其臣服,否定其自由,使之成為一個固定特質,相對於自己而存在的客體——他者。
波伏娃套用這個理論來解釋男女的相對關係:在人類早期男女的自由之戰中,女人受到身體的拖累而失去了自主性,變得因男人而存在,以後一代接一代的女人都沒有牢牢守住自己的自由,而自認失敗,因為女人沒有敗績,而使得失敗顯得難以避免,沒有任何改變的可能。
可是波伏娃否認所謂的女性特質是天生的,作為一個自由的主體,他可以定義自己的內涵。波伏娃主張女人拒絕傳統女性角色,自由獨立生活,也因而被批評過於認同男性以及對婦女的真實處境和歷史了解不足。
商榷
一些基本觀念與關鍵字,如自覺存在、自體存在、超越、內宥等詞語過於艱澀難懂,因此《第二性》不是大多數女性可以親近的。
波伏娃所探討的女性真實經驗太以他自己——法國人資產階級——為中心,並暗示這是舉世皆然的女性經驗,過於局限與偏見。
波伏娃太全面接受以男性為常模的價值觀。而且波伏娃要女性接受男性價值,卻未相應地要求男性接受女性的價值。他認為新女性可刺激男性接受更平等的兩性關係,卻未具體的要求男性調整角色,也從事家務、育嬰。他期待女童接受性別平等的教育,但也不曾提出對男童教育的改革方向。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流派
女同性戀理論伴隨著70年代激進女性主義之發展而崛起,到90年代卓然成家,歷經不同歷史時段與種族、階級、文化差異之衝擊,女婦女運動和同性戀運動相互合縱連橫,以凸顯性傾向(sexuality)與性別(gender)、異性戀機制與父權結構之勾連。
定義
在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概念中,女同性戀並不完全是一個性傾向的問題,而是每一個想要認同為女性、從而終結男性優勢的女性都必須做出的一個政治上的選擇,因此又被稱為政治女同性戀者(political lesbian)。
歷史
1950年代末到1960年代末的民權運動,在美國全國範圍內喚起對於種族問題的重視,與此平行的女性主義運動,也通過大量的街頭運動、政治論述與文化創作,來喚起社會對於工作場所和公共領域中女性所受歧視的重視。1969年“石牆事件”爆發,標誌著之前還較為零散和地下的同性戀權益運動,也正式進入公眾政治舞台,成為積極爭取權益、呼籲社會意識的政治力量。
50年代,一小群女同性戀者在戴爾·馬丁(Del Martin) 和菲利斯.萊昂 (Phyuis Lyon) 的領導下,建立了一個女同性戀組織,取名為“比利蒂斯的女兒”(Daughter of Bilitis),這個名字來源於由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古希臘文:Σαπφώ;拉丁化:Sappho,約前630或者612~約前592或者560)一首詩改寫的色情詩。迄今在美國約有600個同性戀者的組織,有大量的出版物。她們經常舉行大規模的遊行示威活動;活躍在各類傳媒上;選舉能代表同性戀利益的地方議員和行政長官;爭取法律上對同性戀婚姻的認可。80年代,在美軍中,女兵將近15萬人,有大量的女同性戀者無意中在那裡得以聚集,她們當中的許多人在平民生活中是難以相遇的。無怪乎有人說,曾經不敢道出自己姓名的愛已經變得滔滔不絕了。(韋克斯,第25頁)
沿革
女同性戀分離主義(Lesbian Separatism)是這種複雜關係的一個極具想像力和北美特色的產物。
1961年之前,美國的每個州的法律里都將肛交規定為違法;1973年,美國心理學會才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移除;此前,心理醫生們普遍認為同性戀是可以治療並且應當被治療的。與這樣的壓抑的環境對比,1969年的石牆運動使得同性戀權益運動成為無法忽視的強音,也讓大部分同性戀者開始敢於對生活和社群進行各種天馬行空的想像。
女同性戀者不久後就開始熱情擁抱女性主義,但是她們一方面將女權主義對於女性獨立的訴求推至極端,一方面又對女性主義為爭取權益而不斷與社會主流協商感到不滿,既希望能夠建立毫不依靠男性、完全實踐平等自由原則的女性身份,又希望能夠擺脫與立法和輿論進行的令人失望的關於同工同酬、家務平分、生育休假等的持久戰,於是女同性戀者開始嘗試建立自己獨立的社區——一個個只有女人的、經濟和文化自給自足的“烏托邦”在美國各地紛紛興起,在1970年代末期的高峰期,很可能有幾千人居住在這樣的社區里。
在北美,宗教社區選擇過獨立、隔絕、自給自足的生活,有幾百年的歷史,在歐洲大陸受到宗教迫害的阿米什人(Amish)就至今在美國各地分散居住,維持著兩百年前的生活習慣、社區結構和宗教儀式。因此,女同性戀分離主義者建立堅持自己信仰、維持自己生活的小社區的構想並不是空穴來風。
最有影響力的女同性戀分離主義團體之一,“復仇女神”(The Furies)在她們同名刊物的創刊號上寫道:“(女同性戀)並不完全是一個性傾向的問題上的選擇。” 不同的團體政策不同:有的團體拒絕與男性接觸,有的團體拒絕與異性戀女性接觸,但她們都或多或少認為,依舊在主流男權社會中謀求女性平等權利的女性主義運動過於妥協。
內容
女同性戀分離主義 (lesbian separationism) 提出“多元”(diversity) 口號作為對“變態”(perversity) 這一指責的回應。她們說,“我們已經超越了要求隱私權的階段,甚至超越了開辦女同性戀酒吧、實業和項目的階段,達到了要求開展廣泛的公開討論的階段。”(Barrett and Phillips, 95)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可以分為選擇性的與“天生”的,當然關於同性戀傾向到底是先天形成還是後天形成的至今尚無定論。此處所說的選擇性同性戀是指將同性戀生活方式作為一種政治選擇來實踐的女性。關於女同性戀形成原因的理論可以被分為:生理決定論,社會建構論和社會政治選擇論。所謂社會政治選擇論這一成因專指那種以選擇女同性戀生活方式作為擺脫異性戀壓迫制度的行為。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有一大批女性確實做出了這樣的選擇。這些政治導向的女同性戀者選擇將自己的生命、愛和精力交付給另一個女人,而不浪費時間經營同男人的關係。認為異性戀女性是與敵共眠。(Watkins, 111)從女同性戀中的三種成分可以看出,性傾向的差異是自然的、文化的,有時又是政治的。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認為,只有同男性分開,女性才能真正獲得自由。她們強調分享與支持,強調性生活的和諧,反對就業歧視,爭取保險、住房和財產權利,她們認為同性戀伴侶應當獲得與異性戀配偶同等的權利,並積極爭取這種權利。
關係
各個政治運動和理論之間既有交叉又有衝突,而女性主義和同性戀運動內部也充滿了多元性、爭議與矛盾;女同性戀及其研究、運動和理論,與這些紛繁複雜的理論和運動,從1970年代至今,一直在不斷的結盟、借鑑、批判中,形成了複雜而充滿活力的關係。
面對著社會各個領域對於女性的壓迫與歧視,女性主義不僅僅追求和堅持女性的平等權利,更是一種批判的立場和視角。批判,並非簡單的拒斥,而是一種尋求理解和判斷的理論態度;女性主義批判,試圖理解社會各個領域的傳統、習慣、規定、法律、語言、社會角色等各方面可能蘊含的基於性別的壓迫、歧視、刻板印象等,並在此理解的過程中,發現它們所依賴的價值觀與意識形態,從而尋求可能的改進方向。
從這個角度來說,女性主義的立場幾乎內在的包括了女同性戀作為政治群體的訴求:對於社會“主流價值”的追問與懷疑,對於性別身份的關注和對於女性體驗的探討,對於壓迫和邊緣化的敏感和反對等等。女同性戀理論學者戴納·海勒(Dana Heller)就此寫道:“女性主義給了我審視‘傳統’的理論工具。女性主義向我揭示了西方思維傳統中的抽象論述對於女性、酷兒、少數群體的忽視,以及對此傳統的抵抗。女性主義教會我讚賞矛盾性和與矛盾性共存的必要。”(Heller 1997, 2)
分裂
女同性戀與女性主義這樣自然的親近關係,使得“比利提斯的女兒”(Daughters of Bilitis,美國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戀組織)的創始人之一戴爾·馬丁(Del Martin),在1970年撰文聲明與同性戀運動分道揚鑣,而擁抱與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結盟。
馬丁指責當時的同性戀平權運動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誼”(brotherhood)為主導,十五年來都在忽視和排斥女性的訴求,而她們在同性戀運動社群中找不到的“接受、平等、愛與友誼”,正可以在女性主義運動中找到。(Martin 1970) 馬丁的聲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戀運動中發現自己被忽視和噤聲的失望的女同性戀者,她們在女權主義中找到了同盟,因為女性主義恰恰強調女性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的被忽視和噤聲的地位;在女性主義陣營里,不同性傾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對對於女性的壓迫,尋求女性的獨立自主與政治聲音。
不僅女同性戀者可以從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中汲取力量、借鑑資源和尋求同盟,後者也從前者獲益良多。女同性戀者在西方歷史上的邊緣化和沉默,成為了她們最有力的理論創新的來源;女同性戀理論研究的興起,為女權主義理論帶來了更加豐富的視角和批判。
一個引人注目的例子是女同性戀作家、詩人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對於“強制性異性戀”(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的批判。里奇認為,在當代社會中,女性的社會化不可避免地基於異性戀的模式,即女性所受的教育和社會影響告訴她們,她們的性別身份(例如女性意味著美麗的外表和溫柔的態度等),和社會角色(妻子、母親、情人等),都是基於與男性的異性戀關係,而這樣的模式使得女性既背離了真實的自我,又與其他女性形成競爭關係。為了使女性能夠自由發展自己的人格與才能,免於受到壓迫性的社會要求,與其他女性相互認同,而不是爭奪男性的認可,女性應該致力於創造以女性為主的空間和文化。異性戀本身並不一定對於女性構成問題,但是從社會層面上來說,異性戀的絕對主導地位和“所有人都是異性戀”的預設、以及異性戀者因符合社會要求而享受到的特權,不僅會使得同性戀女性被邊緣化和從社會圖景中被抹去,更會促進對於性別形象和角色的刻板印象,從而使所有女性的自由發展受到限制。(Rich 1980)
與里奇一樣,越來越多的女性主義理論寫作強調作者的女同性戀視角,通過對於異性戀模式、性別角色、社會規範、性表達和性行為模式的梳理、懷疑、反思和批判,使得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層次更加豐富,角度更加多樣,批判更加深入。
解構
然而,這個極具活力的結盟卻不是一個簡單的玫瑰色圖景;相反,自從1970年代中期女同性戀研究和論述大量興起和融入女性主義寫作之時,相關的爭議就從未間斷。 女同性戀力量被一些人擁贊為女性主義運動的先鋒,又被另一些人認為是運動最大的可疑力量;一部分女性主義者為克服社會文化中普遍的“女性主義者都是同性戀”的偏見,而疏遠女同性戀的力量;一部分女性主義者因為反對女性在男權文化中被物化、僅僅被視為性對象,而反對色情製品,尤其是具有虐戀、戀物或控制幻想的色情製品,而這又引起了一部分主張女性情慾、尤其是女性之間情慾的自由表達的女同性戀者的不滿;一些女同性戀者對於“男性氣質”的戲仿、重視或追求,對於“女性氣質”的不屑、遠離甚或壓制,使得一些女性主義者(尤其從1980年代末期開始)指責女同性戀亞文化強調本質主義(在社會性別和性表達問題上,強調先天與內在因素,常被認為與強調建構、選擇和可能性的建構論相對立)與二元對立(陽剛氣質與陰柔氣質,同性戀與異性戀等非此即彼的範疇)。
這裡所舉的例子只是一些相對持久和激烈的爭議,而女同性戀和女性主義之間關係的複雜性已在此可見一斑。總而言之,正是因為女同性戀和女性主義的社群、運動及理論都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各自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訴求,充滿了多元性與矛盾,又在連結中因為各個處境和議題的特殊性而充滿交叉、重合與碰撞,因此她們的結盟不會一帆風順,卻也可能因此更具創造性和生命力。
焦點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所關注的爭論焦點包括:
性活動:是任何形式都可以還是應當反對性活動中的權力關係,如虐戀關係。
傾向的選擇:是天生的還是選擇的,要做一個女性主義者是否一定要先做一個女同性戀者。
恐懼症:許多女同性戀被診斷為“內化她們的同性戀恐懼症”,把社會歧視說成心理疾病。
結婚與否:異性戀占有性、愛、婚姻、家庭之權利,女同性戀應當爭取同性婚姻。
雙體制還是單體制:異性戀與男權制是一個體制的兩面,還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兩種制度。
女同性戀母親:撫養孩子的家庭環境缺乏刻板的性別示範問題。
代表人物
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女同性戀連續體。1980年文章《強迫性異性戀與女同性戀的存在》為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重要經典。其重要主張“女同性戀連續體”:包含所有認同女人的女人,其認同方式從情感、性慾到政治無所不包,對里奇而言,所有的女人都可以是女同性戀。
奧德瑞·洛德(Audre Lorde):情慾小黃球。慣以“圈外姊妹”(sister outside)自居,以凸顯其身具女人、黑人、女同性戀的多重邊緣身份位置。重要主張“情慾小黃球”。洛德對女性主義之貢獻,不僅在於凸顯差異政治之迫在眉睫,更在於以己身女同性戀的性愛經驗為出發所倡導的情慾革命觀。在《情慾的利用:情慾及力量》一文中,他企圖區分女人自主的“情慾”(the erotic)與男人定義下的色情之不同,前者涵蘊性愛、生理、情感、心靈與智識的內在生命能量與創造力,後者則是將一切化約為性交與感官刺激而無情感與力量可言。因此洛德視情慾為女人的能量、欲望與創造力的原動力,並將其比喻為小黃球。
莫妮卡·威蒂格(Monique Wittig):異性戀思維與性範疇。為當代法國女同性戀小說創作者與理論家,他的小說充滿文體與性慾的實驗,常被喻為“陰性書寫”的代表。他的理論文字則是在後結構論述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將女同性戀標舉為打破異性戀機制中男女二元對立的主要動力。重要發表,1980年《異性戀思維》(The Straight Mind),主要主張“異性戀思維與性範疇”。認為唯有全面摧毀獨裁宰制的“性範疇”,才能開放自由思考的空間。
蓋爾.盧賓(Gayle Rubin):女同性戀S╱M與性階級。為美國女性主義文化人類學者與女同性戀理論家,1975年以《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經濟學初探》(The Traffic in Women—Note on the “Political Economy”of Sex)一文聞名,提出“性、性別系統”的概念,指呈文化以男女生理之別以區隔掌控社會之別,而後更以1984年的《論性:性慾取向政治的基進理論筆記》,直接切入80年代初女性主義陣營中的“性論戰”。提出“情慾少數”的口號,企圖囊括所有被異性戀婚姻、一夫一妻、陽具掛帥,生殖中心排拒在外的各種性慾樣態,如同性戀、易服者、變性人,S╱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