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是“公民權利”的簡稱。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人身等各項權利。既包括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又包括一般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美國學者將公民權分為兩類:實體權和程式權。實體權指憲法和法律關於保護人身、言論、出版、集會、宗教信仰的自由;私有財產權;請願權、選舉權等。程式權指作為保護實體權手段的、有關司法程式上的一些權利,如不受非法搜査與扣押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民權
- 英語:human right, civil rights
- 法語:droits de l’homme
- 德語:Menschenrecht, Bügerre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