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7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 頒布時間:2001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7月29日
- 頒布單位: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2001年6月27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規範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的工作,進一步推進基層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街道工作委員會是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構,在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1999.08.16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
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地區工作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派駐各地區的工作機構,向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三條地區工作委員會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承擔對地區行政公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地區分院的監督工作。
1984年9月18日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作用,以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總任務和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大...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第二款修改為:“常務委員會應當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30日前,將開會日期和會議建議議程通知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二、第八條第四項...
太原市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條例於2021年2月10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社區治理水平,推進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提升城鄉文明程度和市民...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太原市及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對地方性法規具體套用中的問題所作的解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太原市及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該市地方性法規所作的解釋。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機構設定 工作委員會 (一)法制工作委員會(與法制委員會合署辦公)(二)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與社會建設委員會合署辦公) 綜合科 工作機構 (一)辦公室 1、綜合科 2、秘書科 3、人事科 4、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5、行政...
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王同化 副主任:韓富存、安江鋒、張毓民 、牛補忠、張青貴
山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 (1989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鄉、...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決定廢止《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聯繫,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委員會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設立街道辦事處,...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大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三、《太原市汽車維修業管理條例》(1996年6月28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1996年8月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2010年6月23日太原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
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8年10月29日太原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太原市城鎮企業...
人大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地方...
太原市立法條例,2002年4月3日太原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02年5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促進依法治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7年12月21日太原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太原市市場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從事經營活動的...
(2013年10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蘇州市縣級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辦法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縣級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不斷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2012年2月28日太原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2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2年5月31日批准,現予...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9月21日公布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方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加強對上述機關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和常務委員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各級人民...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第三章 常務委員會會議 第四章 主任會議 第五章 秘書長 第六章 辦公廳 第七章 專門委員會 第八章 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章 組織視察和調查研究 第一章 總則 第...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是2008年4月26日無錫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充分履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 (1954年12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聯繫,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委員會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設立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第二條 十萬人口以上的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應當設立街道辦事處;十萬人口以下五萬...
2022年5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街道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街道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結合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是市人民...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省...
吉林省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性法規。1995年開始實行。2022年11月30日,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的決定》。檔案來源 長春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 (2022年10月27日長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條例》作出修改。(一)將第一條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修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
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已涵蓋了該法規所規範的內容,該法規有的規定也與法律、法規相牴觸;2002年9月法務部頒布了《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對民間糾紛的調解作了具體規定,該法規的內容已不適應民事調解工作的需要。會議決定廢止《太原市受理公民權益糾紛投訴...
(1988年4月27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7年3月3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