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 地區:太原市
- 內容: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
- 類型:政府檔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政府檔案。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地區 太原市 內容 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 類型 政府檔案 一、救助基金的設立與管理 (一)基金設立。設立太原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內容和保障,主要承...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精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隨著基本醫保覆蓋面的擴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民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極少數需要急救...
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範(試行)第一條 為指導各地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規範操作流程,保證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精神,各省結合本省實際提出實施意見。安徽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就我省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相關工作,提出...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建立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制度實施以來,較好地發揮了“救急難”作用,對於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具有重要意義。但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地方反映存在著救助...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的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疾病...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是指通過政府財政投入和社會捐助等渠道籌資建立專門基金,對在四川境內發生的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者,其在醫療機構接受緊急救治後發生的急救醫療費用予以補助的制度。 2013年,全省疾病應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做好疾病應急救助有關工作,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規範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辦理程式。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
(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初步建立,教育救助、再就業救助、法律援助、廉租住房等專項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歸口管理、部門協作、社會參與、責任明確”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基本健全,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
為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2012年2月1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並政辦發〔2012〕4號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加強殘疾人服務體系...
推進大病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相關醫療服務等信息系統的有效對接,實現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即時結算。對急診、轉診轉院參保患者也要提供“一站式”服務。全面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
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發後至2014年6月30日前發生的,符合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要從10月15日起開始基金申請,並在11月5日前完成申請;2014年7月至11月底發生的,要在12月1日起開始...
2013年12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3〕64號印發《成都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方案》。該《方案》分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救助對象和範圍、申報及審核程式、職責分工、工作保障5部分。檔案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秦皇島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辦法》是2015年秦皇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辦法。為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醫療急救保障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3〕9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海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衛計委《瀋陽市疾病應急救助辦法》的通知意在為深入貫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建立我市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
為加強和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財政部、國家衛計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
滄州市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身份不明或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者醫療急救保障問題,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政辦〔2014〕13號),結合我市...
在全市範圍內快速、高效、有序地對需緊急救助但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的患者實施醫療救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形成對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解除醫療機構的後顧之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冀政發〔2015...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7年3月6日印發 主要內容 一、充分認識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重要意義 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
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強各類保障制度間的銜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保監會負責)3.積極推進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