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財政部、國家衛計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省財政廳會同省衛生廳制定了《雲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衛生廳
- 發布日期:2014年7月30日
- 施行日期:2014年7月30日
為加強和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財政部、國家衛計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省財政廳會同省衛生廳制定了《雲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範(試行)》是為指導各地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規範操作流程,保證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法規...
(一)基金管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當地衛生部門管理,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基金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專業化、規範化的原則,管理辦法由衛生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二)基金監管。成立由當地政府衛生、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
各地要按照《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財務管理有關規定,開展救助基金的申請、審核、支付等工作。救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支付能力患者的急救費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患者...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做好疾病應急救助有關工作,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建立健全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落實《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為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的患者提供應急醫療救治。加快建立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加快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與...
三、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經辦管理機構和醫療機構開展基金的申請、審核、支付、核銷等工作。各醫療機...
疾病應急救助,在中國,指由各級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為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提供救助的制度。是中國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工傷保險等制度的補充。2013年2月...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是為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2014年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3〕53號)以及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社〔2013〕19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實施“健康雲南”戰略,以公平醫保、法治醫保、安全醫保、智慧醫保、協同醫保為建設主線,以解除全體人民的疾病醫療後顧之憂為...
成都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身份不明或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醫療急救保障問題,根據財政部、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3〕94號)和省...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精神,根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3〕94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本...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精神,...
《濟南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出台,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能力的患者也可以先看病了。這一規定可以有效破解“等錢救命”的醫療難題,為急重患者開啟生命綠色通道。近日,《濟南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台,...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25.主動脈手術——須開腔或開腹手術。辦法實施 從10月1日起,《廣東省退役軍人應急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印發《望謨縣社會救助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
(二)市衛生、財政、民政等部門共同成立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部門,具體負責市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監督管理。(三)由市衛生部門牽頭組織...
2013年,全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工作全面啟動;2015年,全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穩定運行,特殊困難的急重傷病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全省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規範運行。基本...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山東省醫療保障和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19〕21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本資金管理使用的規定,凡與本...
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作為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承擔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公開、透明、專業、規範的原則,強化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我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牽頭,會同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另行制定。
鼓勵社會各界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捐贈資金,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捐贈的資金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三)基金管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市衛生局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專業化、規範化的原則。具體管理辦法由市衛生局商市財政局制定...
2014年9月起,《江蘇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提出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捐贈資金,可享所得稅優惠政策。衛生計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負責,所籌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