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輪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輪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
- 類別: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輪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前期工作基礎上,按照《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4〕34號)和《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4〕65號)有關要求,繼續組織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助對象的救治和救助基金申請工作。在2014年12...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支付工作的通知督導檢查 編輯 語音 督導檢查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患者,或騙取套取救助基金的醫療機構,要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總結工作經驗。我委將於10月...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2014年印發的一份通知。中文名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疾病應急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14年 發布文號 國衛發明電〔2014〕34號 ...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4月19日 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規範(試行)第一條 為指導各地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規範操作流程,保證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導規範。第二條 本指導規範救助對象為在...
《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已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第43次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司局和本單位的工作要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督促督辦和考核問責,確保完成各項任務。檔案內容 2015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一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5〕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困難群體醫療救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時間 2013年12月3日 國衛辦醫函〔2013〕4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近年來,國家逐步建立健全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障(保險)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等...
財政部 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社〔2013〕94號 為加強和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財政部會同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制定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
衛生計生委 保監會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編密織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網,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有關工作安排,現就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明確疾病應急救助制度中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更好地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急危重傷病患者的規...
為全面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就我省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相關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1] ...
《海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是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單位〈關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3〕39號)《財政部 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3〕94號)《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工作指導...
第一條 為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財政部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3〕9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3〕15號檔案建立疾病應急救助...
全國社會救助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成 員:吳恆權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何建中 中央編辦副主任 唐仁健 中央農辦副主任 朱之鑫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利民 教育部副部長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胡曉義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齊 驥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馬曉偉 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潘功勝...
(四)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各縣(市)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依據各省(區、市)制定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以及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合理確定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精神,編密織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網,促進我省醫療救助工作深入健康...
社會救助是國家和社會對依靠自身能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公民提供的物質幫助和服務,是保民生、托底線、救急難、促公平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關係到困難民眾切身利益的維護和保障,關係到黨和政府執政理念的實現和執政根基的穩固,關係到我國...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指導意見 (2012年11月14日)民政部全國工商聯關於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意見 (2014年1月9日)民政部關於建立兒童福利領域慈善行為導向機制的意見 (2014年2月7日)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
雲南省財政廳 雲南省衛生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州(市)財政局、衛生局,鎮雄縣、宣威市、騰衝縣財政局、衛生局:為加強和規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證基金合理籌集和有效使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是: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大力發展社會辦醫;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統籌推進各項配套改革。 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總結和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國辦發〔2015〕34號 各省、自治區、...
疾病應急救助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疾病應急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匯總各臨床科室提交的救助基金申請材料;組織定期召開疾病應急救助管理委員會會議,對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將審核通過的材料通過所在地區衛生計生委提交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管理機構。申請機構《醫療機構許可證》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當包括“...
2015年12月1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以國衛人發〔2015〕94號印發《關於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目標和原則、績效評價主體、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績效評價標準、績效評價程式、績效評價結果套用與信息公開、組織保障7部分。 [1]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檔案,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30個省份建立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設...
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是健康中國建設和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質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分別會同有關部門印發檔案,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30個省份建立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設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萬人獲得救...
三亞市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3〕9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海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對於困難的重病、重殘兒童和殘疾孤兒,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給予適當傾斜,按規定及時納入醫療救助。按照《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重度殘疾人醫療服務及保障工作的通知》(營衛函〔2016〕221號)精神,落實小兒行為聽力測試、兒童聽力障礙語言訓練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政策。對...
國家成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替部分無力支付醫療費的路倒病人、“三無”人員等埋單,醫院盼著能藉此緩解沉重的欠費壓力。確保把這筆“救命錢”用在刀刃上、發揮最大效用,有關部門正在制訂細則,監督資金使用。簡介 2013年8月起,中國各地陸續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用好、管好睏難民眾的“救命錢”,...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業務核算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 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 國家發展...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衛醫發〔2015〕2號)和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魯衛醫字〔2015〕22號)及市衛生計生委、市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青衛政發〔2015〕9號)工作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