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規〔2021〕1號)、《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關於印發天津市深入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三個保衛戰行動計畫的通知》...
本預案是天津市處置內河水上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市負責或參與的內河水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因內河水上突發事件引發的水污染突發事件,在啟動本預案應急回響的同時,按照《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次生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整合資源、協同...
本預案是本市海上污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與《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預案》、《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本預案對海上污染應急部門(海上搜救分中心)制定海上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海上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制定保障預案(或方案)具有指導作用。2 環境敏感資源...
202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文 天津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穩定供熱的保障能力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天津市市區冬季清雪暫行辦法》、《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城市道路除雪作業技術規程》、《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工作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市實際,...
202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天津市城市道路橋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文 天津市城市道路橋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範應對城市道路橋樑突發事件,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橋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全面提升本市城市道路橋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本市城市道路橋樑...
《天津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是天津市的一項專項應急預案,於2022年5月21日獲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完善本市應對突發事件緊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機制,保障突發事件發生後,醫療衛生救援工作高效進行,提高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急回響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健康危害和人員...
發展環境 當前,天津正處在經濟社會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十四五”時期,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時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應急體制...
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回響和救援機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和救援的綜合協調指揮,明確各部門應急救援職責,確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及時、有序、高效進行,預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天津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天津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是天津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主要職責為: 承擔擬定本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突發性、重大和較大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開展環境應急培訓、演練和應急回響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指導各區做好災後房屋建築損壞情況應急評估、鑑定等工作;負責善後處置期間居民住房建設的組織實施,指導其他建築物的恢復重建,做好技術支持和服務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自然災害引發的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受災期間生態環境監測預警和災區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及時發布相關環境...
發生油氣長輸管道事故,油氣長輸管道企業應當立即啟動本企業管道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居民和單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減輕事故危害,並按照規定向事故發生地所在區發展改革、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者遲報。事發地所在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要在30分鐘內電話...
(三)發生環境因素事件、意外輻射照射事件的;(四)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五)發生或者發現預防接種和預防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的;(六)發生醫源性感染事件的;(七)發生或者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八)市和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信息。第八條 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疾病預防...
市指揮部下設天津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總隊,按照市指揮部部署,負責做好滅火救援的組織、協調、推動、指導等具體工作。2.3 成員單位 市指揮部成員為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本市...
天津市環境保護技術開發中心作為國內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力量,近年來參與了“天津濱海8·12爆炸事件”“天津武清三星視界火災事件”“寧夏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等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並結合多年來在污水、廢氣、土壤修復領域的工程經驗,特編寫本書。本書由淺入深,從突發環境事件...
第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檢驗檢疫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發現有以下相關信息,可能構成或者已經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向所在區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一)發生傳染病的;(二)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或者其他中毒的;(三)發生環境因素事件、意外輻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環發〔201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為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第一條 為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環境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環境保護方面,公開了《天津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於進一步加強散體物料貨場揚塵污染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產方面,公開了《關於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排查工作的通知》等...
環境保護方面,公開了《天津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於進一步加強散體物料貨場揚塵污染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 安全生產方面,公開了《關於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排查工作的通知》等...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
2014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14〕119號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該《預案》分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後期工作、應急保障、附則7部分,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05年5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予以廢止。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必要時為事故現場提供氣象監測信息。天津銀保監局:負責督促保險公司及時開展查勘定損,提高理賠效率,對受害單位和民眾依法按照保險契約約定及時給予保險賠償。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負責對...
11、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2、國家核應急預案 13、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4、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15、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6、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17、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18、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9、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待發布)20、國家金融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