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是為了加快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制定的方案。

2024年8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8月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津政辦發〔2024〕25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4〕2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8月17日

內容全文

天津市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為加快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堅守資本市場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統籌推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和風險防範工作,最佳化上市公司結構和發展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助力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為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紮實服務上市公司發展
1.做強優質上市企業。聚焦綜合實力強、創新水平高、發展潛力大的上市公司,形成“一企一策”工作檯賬,引導推動企業聚焦主業精耕細作,依靠科技創新帶動產業創新,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和淨利潤穩步增長。對符合本市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上市公司給予資金支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開展再融資。用足用好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提升科技型上市公司對再融資工具利用水平。鼓勵企業通過再融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支持保障項目建設,加大產業用地供給,在立項、環評、能評等手續辦理方面及時給予指導協調,促進項目儘快落地實施。按照本市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有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給予資金支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天津證監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開展併購重組。以重點產業鏈上市公司、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市屬國有上市公司為重點,用好“小額快速”併購重組審核機制,加大專業化整合力度,推動更多優質資源向上市公司匯聚,引領帶動產業鏈整體發展。(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開展股權激勵。支持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激勵,鼓勵把核心技術人員納入激勵範圍。落實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支出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促進企業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堅持問題導向,按照依法依規、耐心細緻、務實管用、無事不擾的原則,常態化開展上市公司走訪服務專項行動,動態摸排上市公司訴求和建議。堅持精準施策,研究制定務實管用、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處理時限,有力有效幫助上市公司解決需要政府部門協調的困難和問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夯實上市公司治理基礎
6.督促樹牢“以投資者為本”理念。加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推動上市公司採取切實措施回報投資者,進一步提高分紅的穩定性、及時性和可預期性;規範減持行為,杜絕繞道減持、違規減持;加強市值管理,適時開展股份回購,向市場傳遞信心、穩定預期。(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規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針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開展專項培訓,提升規範履職意識和能力。引導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強化責任,切實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鼓勵上市公司為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提供便利。引導獨立董事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內部監督制衡。支持上市公司完善內控體系,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動市屬國有上市公司強化市值管理。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建立健全市屬國有上市公司績效評價體系,量化評價國有上市公司市場表現,客觀評價企業市值管理工作成效,推動國有上市公司提質增效,打造一批綜合實力優、體量規模大、引領帶動作用強、技術優勢明顯的國有上市公司。(市國資委負責)
9.加強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引導。教育引導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風險觀,把中國特色金融文化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做到誠實守信、不逾越底線,以義取利、不唯利是圖,穩健審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創新、不脫實向虛,依法合規、不胡作非為。(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切實防範上市公司風險
10.建立風險監測預警防範機制。重點針對四類退市情形、滬深交易所對股票分紅不達標採取的強約束措施等,設計監測預警指標體系,提升風險預警精準性。按照屬地管理為主、條線管理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定期開展預警信息推送、分類處置,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更好應對退市常態化,守牢上市公司風險底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妥善處置上市公司風險。針對出現經營風險跡象公司和主營業務連續兩年以上虧損公司,幫助其引入優質資源、改善經營狀況,實現業務轉型升級。加強退市風險協同處置,切實做好輿情監測、風險處置、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有關區人民政府、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抓實儲備企業培育
12.加強上市後備企業梯次培育。藉助證券交易所專業力量,對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加強指導服務。加強與中介機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協作,提高上市後備企業質量。加強對擬上市企業培訓,引導發行人牢固樹立正確“上市觀”,強化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關鍵少數”與投資者共擔風險意識,注重給予投資者合理回報。將新三板作為上市儲備的主陣地,推動更多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為上市提前做好準備。將區域性股權市場作為規範培育的主陣地,支持企業利用新三板掛牌綠色通道、公示審核機制,加強上市後備企業培育。(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發行主體培育。積極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加強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和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旅遊、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項目挖掘,推動更多REITs項目申報發行,充分發揮撬動作用,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信用債券發行主體培育。加強創新型債券品種套用推廣,支持企業利用科技創新公司債券、綠色債券等債券品種進行融資。重點支持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充分發揮天津國資信用增進有限公司作用,通過多樣化增信和投資等金融工具,助力企業提高債券發行成功率。(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市級層面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協調機制,由分管金融工作和分管工業、科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副市長分別擔任召集人和副召集人,成員包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委、市投資促進局、市工商聯、市稅務局、天津海關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協調機制統籌負責本市上市公司規範發展、風險防範處置和擬上市企業培育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行業管理做好相關工作,協助解決上市公司再融資、併購重組、風險處置和上市後備企業申報發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主任由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二)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引導作用,廣泛宣傳服務上市公司發展、推動企業上市工作,營造共同支持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加強優質上市公司正面宣傳,及時充分反映企業發展成效,提振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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