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天津市促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是聚焦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裝備製造,大力開展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以套用場景為牽引,培育壯大海水淡化產業,將海水淡化水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水資源戰略儲備,全面提升產業聚集和協同創新能力,推動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印發的實施方案。

2022年4月,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和市水務局聯合印發《天津市促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制定過程,方案內容,

制定過程

《天津市促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是聚焦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裝備製造,大力開展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以套用場景為牽引,培育壯大海水淡化產業,將海水淡化水作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水資源戰略儲備,全面提升產業聚集和協同創新能力,推動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印發的實施方案。

方案內容

《實施方案》以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為導向,全面提高海水淡化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優勢產業,對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市發展改革委農經處副處長王曦琨介紹,《實施方案》既強化了頂層設計,又明確了重點任務,圍繞促進海水淡化全產業鏈自主可控和保障水安全,集中力量突破“卡脖子”技術,做強海水淡化高端裝備產業鏈,拓展套用場景,對推動南港、臨港工業套用海水淡化水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實施方案》明確了我市海水淡化產業發展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國海水淡化產業創新中心和全國海水淡化產業先進制造研發基地,產業集聚優勢初顯;海水淡化套用場景不斷豐富,海水淡化水年供水量達1億立方米左右,創建全國海水淡化示範城市。到2035年,建成具有競爭力的海水淡化產業強鏈,海水淡化實現規模化利用,形成健康的產業生態,建成全國海水淡化科技創新和裝備製造高地。
《實施方案》提出四項重點任務。一是聚焦核心裝備,培育壯大海水淡化產業鏈。我市將圍繞打造海水淡化先進裝備製造高地,重點推進中小型系列化、模組化海水淡化裝置的定型,提升定製化製造能力。做強反滲透膜組件、海水高壓泵、高效能量回收裝置、蒸汽噴射泵等大型熱法、膜法海水淡化核心裝備製造。圍繞通用零部件、儀器儀表、自控系統、水處理藥劑、海水化學資源利用精細化產品等上下游產業鏈,補短板、鍛長板,開發形成多元化、高附加值的系列高端產品。針對海水淡化產業鏈短板環節,實施精準招商,提升海水淡化工程設計、工藝集成、工程總包等軟實力,形成“千億元”水產業。
二是堅持創新驅動,提高核心競爭力。我市將瞄準世界科技前沿,重點突破反滲透膜等“卡脖子”核心技術,強化關鍵基礎原材料、新型藥劑等技術攻關,全面提升海水淡化創新策源能級,為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堅持“以用立業”,鼓勵和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組建海水淡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聚合優勢資源。加快推進臨港10萬噸/日海水淡化試驗場建設,集中開展國產大型海水淡化關鍵設備、材料、部件的檢測、測試、評價和工藝技術驗證,為海水淡化產業有關產品和服務進入市場和規範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三是瞄準需求端發力,豐富套用場景。鼓勵具備條件的海水淡化企業與自來水企業合作運營,積極開拓海水淡化水用戶,充分發揮海水淡化工程產能。加快推進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港工業區和天津港保稅區臨港區域等沿海集中工業區的海水淡化工程建設,大力推進海水淡化水“點對點”方式直供重點工業企業。南港工業區具備使用條件的新建和改擴建高耗水項目要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依法嚴控其新增取水許可;臨港區域制定政策推動已建高耗水企業切換使用海水淡化水,實現“以產促水”“以水興產”的良性發展格局,帶動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將海水淡化水作為濱海新區、寧河區等區域的補充水源,最佳化供水結構,促進區域供水安全。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政策支持。鼓勵水電聯產“以電補水”,2025年年底前,對執行兩部制電價的海水淡化企業用電免收基本電費,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水淡化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水淡化產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上市掛牌等多種方式融資發展。推動金融機構、國有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基金,利用“基金+產業”“基金+項目”,對海水淡化產業關鍵裝備、關鍵技術研發和新技術引進等給予引導資金支持。充分發揮天津海水淡化產業(人才)聯盟作用,推動在聯盟內部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暢通企業高層次人才職稱申報渠道,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生態,將我市建成全國海水淡化人才的孵化和培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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