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強化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辦發〔2024〕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強化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6月7日
內容全文
天津市強化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堅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一起抓,在發展新質生產力上善作善成,以專利產業化為導向,有效利用專利的權益紐帶和信息連結功能,促進技術、資本、人才等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機聚合,打通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運用的難點、痛點和堵點,構建專利盤活、對接、評估、融資、轉化、產業化全鏈條體系,切實將專利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著力提升專利轉化運用效益,更好發揮專利制度在促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紮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實現一批高價值專利產業化,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產業化率明顯提高,全市涉及專利的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300億元,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競爭優勢進一步加強,專利密集型產品產值不斷提升。
二、工作任務
(一)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存量
1.全面梳理存量專利。建立市場導向的存量專利篩選評價、供需對接、推廣套用、跟蹤反饋機制,2025年底前實現本市具有專利的高校和重點科研機構未轉化有效專利篩選全覆蓋。由高校和科研機構篩選具有潛在市場價值的專利,依託全國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體系進行線上登記入庫。(市知識產權局、市教委、各科研機構的市級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通存量專利對接推廣通道
2.暢通供需對接渠道。組織專利技術、科技成果路演,開展“校企緊握手”、“智慧財產權服務萬里行”、“天津市智慧財產權創新創業發明與設計大賽”等活動,加強智慧財產權供需對接,促進專利轉化運用。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科研活動中精準對接市場需求,積極與企業聯合攻關,形成更多符合產業需要的高價值專利。(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各科研機構的市級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差異化推廣。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按照產業細分領域,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向企業匹配推送專利技術成果信息。根據企業對專利產業化前景評價、專利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意願反饋情況,識別存量專利產業化潛力,分層構建可轉化的專利資源庫。加強各有關部門、產業園區、行業協會等工作協同,根據存量專利分層情況,採取差異化推廣措施。針對高校和科研機構高價值存量專利,匹配政策、服務、資本等優質資源,推動加快實現轉化。(市知識產權局、市教委、各科研機構的市級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專利轉化評估體系
4.最佳化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評估機制。深化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建設,搭建開放許可信息發布平台,做好許可使用費定價指導、許可後產業化配套服務,對達成並備案的專利開放許可,依法依規予以技術契約登記認定。推動高校和重點科研機構探索建立以產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從源頭上提升專利質量。健全智慧財產權評估體系,推廣實施《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推動評估機構根據實際需求和具體場景選用評估指標體系。培育壯大評估機構,積極引進國內高端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帶動本市評估機構發展。運用智慧型化評估工具,探索創新專利價值評估模型,促進專利合理定價和價值實現。(市知識產權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各科研機構的市級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支持
5.加強智慧財產權融資信貸支持。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最佳化智慧財產權質物處置模式。探索開展銀行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內部評估試點,加強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業務質量管理,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試點範圍,提升登記效率。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產品,拓寬質押物範圍,探索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打包質押模式。(市知識產權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著作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探索多元資本投入機制。支持通過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企業專利產業化的資金支持力度,探索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等多元資本助推專利產業化的機制,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探索推動以“科技成果+認股權”方式入股企業。探索推進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最佳化工作模式和流程,探索銀行與投資機構合作的“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天津證監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健全智慧財產權保險服務體系。引導保險機構創新專利保險產品,探索推行涉及專利許可、轉化、海外布局、海外維權等保險新產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激發專利轉化運用活力
8.健全市場化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落實專利權轉讓登記機制,完善專利開放許可相關交易服務,信用監管、糾紛調解等配套措施。開展專利掛牌交易和專利開放許可試點,按產業細分領域向企業匹配推送。(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體系。支持區域、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建設線上線下融合的服務網路,完善平台智慧財產權交易、智慧財產權金融、專利導航、專利密集型產品培育等服務功能。建立智慧財產權交易相關基礎數據統計機制,建立專利實施、轉讓、許可、質押等各類數據集成和監測機制。(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完善專利轉化運用服務鏈條。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樹立以促進專利產業化為導向的服務理念,聚焦本市重點產業開展專利轉化運用精準對接服務,提供集成化專利轉化運用解決方案。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機構和專家型人才,參與服務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專利產業化運營活動。建立以質量為導向的專利代理等服務招標機制,支持高校和重點科研機構設立專利轉化運用機構,通過多種途徑籌資設立智慧財產權管理資金和運營基金,推動專利技術轉移轉化。(市知識產權局負責)
11.完善專利產業化促進政策。加強職務發明規範化管理,建立單位、科研人員和技術轉移機構等主體權利義務對等的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專利成果轉化。在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考核中,應突出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導向,避免設定專利申請量約束性指標,不得將財政資助獎勵政策與專利數量簡單掛鈎。在涉及專利指標的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企業認定、人才評價、職稱評定等工作中,要將專利轉化效益作為重要評價標準,不得直接將專利數量作為主要評定條件。支持天津市智慧財產權創新創業發明與設計大賽獲獎項目的專利申報和保護工作。啟動實施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強化跟蹤監測和評價反饋,對於授權超過5年沒有實施且無正當理由的專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無償實施,也可以許可他人有償實施或無償實施。支持高校和科研機構通過普通許可、開放許可等多種方式實施專利轉化,鼓勵以基本許可費加提成的方式計算許可費,探索推進先試用後付費模式,降低企業產業化成本。(市知識產權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提升天開高教科創園服務效能。發揮“天開智慧財產權賦能站”作用,推動天開高教科創園“一核兩翼多點”對接市場化專利轉化服務機構,與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等平台合作,圍繞專利鏈布局創新鏈,圍繞創新鏈提升產業鏈,加快專利技術轉化運用,為高校專利技術產業化提供專業化支撐和服務。(市知識產權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穩步提升專利產業化質量
13.以專利標準化引領產業發展。深入開展《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工作,落實國家關於標準與專利協同政策指引要求,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管理效能和水平。推進重點技術領域標準戰略與專利戰略相結合,支持創新主體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提升產業競爭新優勢。(市知識產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推進重點產業專利培育與運營。以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智慧型科技、新材料等重點產業領域企業為主體,協同重大創新平台,建立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關鍵核心專利技術產業化推進機制,共同布局和培育一批能夠彌補產業共性技術短板、具有行業領先優勢的高價值專利組合。圍繞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依託行業領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設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組建產業智慧財產權創新聯合體,按照市場規則,構建運營重點產業專利池。(市知識產權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以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組織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開展面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投融資路演活動,幫助企業對接更多優質投資機構,為專利產業化提供金融支撐。開展企業上市智慧財產權專項服務,強化與證券交易所聯動,有效降低企業上市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風險。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智慧財產權創造,提升企業高質量智慧財產權產出能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專利試點企業。(市知識產權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快培育專利密集型產品。制定本市專利密集型產業目錄,依據國家標準分產業領域開展統一認定,加強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監測評價,培育推廣專利密集型產品。依託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平台,以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為重點,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到2025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市知識產權局、市統計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構建專利轉化運用良好服務生態
17.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加快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體系,一體推進專利保護和專利產業化。充分發揮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天津中心、天津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天津市濱海新區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作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和新能源等重點產業,進一步健全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維權服務體系,提升專利申請、審查、授權、維權時效。(市知識產權局、市司法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快建設天津濱海高新區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質量集聚發展示範區。打造多形式、多業態服務模式,以智慧財產權融通產業鏈、創新鏈,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為全市樹立智慧財產權服務示範標桿。(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重點專利技術在招商中套用。各區依據獲得科技獎和專利獎清單,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將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作為招商引資新優勢,推動專利技術優勢轉化為招商環境優勢,促進經濟發展。(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暢通智慧財產權要素國際循環。發揮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地方分中心作用,加強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服務,更好助力本市企業“走出去”。加大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力度,推進智慧財產權“同保護”建設,為外資企業“引進來”奠定堅實基礎,構建良好國際合作環境,形成更多專利技術產品。(市知識產權局、市商務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市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的市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統籌研究重要事項、重大政策、重點項目,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強化專利轉化運用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見效。由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對本市高價值專利和轉化效益高的企業等探索建立專利技術契約成交額統計制度,加快技術契約登記與專利轉讓、許可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利用第三方機構,定期做好績效跟蹤、分類統計。統籌現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中央政策資金支持,加大專利轉化運用投入,帶動社會資本投向專利轉化運用。落實好支持專利轉化運用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及時發布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專利轉化運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