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of payment service for residents old-age insurance
- 標準號:GB/T 37702-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1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發布。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
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權益、待遇支付、領取待遇資格確認、保險關係轉移、保險關係終止、宣傳及諮詢受理以及服務監督,...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第十三條(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報市政府批准後另行公布;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
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統籌城鄉發展,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
1.《居民身份證》或公安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證明;2.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供的參保繳費記錄;3.行政村或工作站填寫的《天津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審核表》;(三)對於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行政村或工作站應當...
第十六條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第十七條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其中: 60至69周歲每人每月55元,70至79周歲每人每月65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75元。第十八條 基礎養老金由各級財政...
自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省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一)基礎養老金。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政府為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
到2017年,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根據《社保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贛府發〔2014〕38號)規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①年滿60周歲;②累計繳費滿15年;...
第一條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第四章 待遇領取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年滿六十周歲,累計繳費滿十五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允許補繳,...
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
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一)按月享受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實行分段計發。2004年7月1日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08年...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基金財務管理,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根據省政府《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9〕62號)、《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浙政...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負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
村(社區)協保員上門收取保險費必須開具基金收據,金額超過5000元應當存入城鄉居保基金賬戶。第二十三條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鄉居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
第四章 待遇領取 第十二條 參保人員年滿六十周歲,累計繳費滿十五年,且 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三條 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年齡時,繳 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允許...
到2017年,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社會養老和家庭養老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從我市城鄉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
以鄭州市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測算辦法,一位參保人即使按照最高檔次 1500 元的年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為 15 年,那么該參保人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161.87 元,加上基礎養老金,他能夠領取的養老...
十二、第二十九條修改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時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喪葬補助費標準為參保人員死亡當月當地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金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十三、第...
2014年末,在全市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應與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融合作機制,共同制定金融服務規範,健全服務網路,提高服務質量,方便城鄉居民。第二章 參保繳費 第九條 凡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攜帶居民戶口簿和...
第二條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
省政府確定的年度任務目標,我市於2014年7月1日起,依據《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沈政發〔2014〕 54號)精神,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併實施,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
第二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遵循“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模式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模式。第三條城鄉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