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全球債券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國投全球債券精選QDII-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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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投全球債券精選QDII-FOF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封閉期
  • 基金公司:國投瑞銀
  • 基金管理費:0.90%
  • 首募規模:2.20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467
  • 成立日期:20160419
  • 基金託管費:0.28%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債券市場,通過運用基金中基金(FOF:Fund of Funds)這種國際流行的投資管理模式,在全球範圍內精選優質債券基金,在嚴格控制組合風險的基礎上,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可投資於下列金融產品或工具: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境外債券型及貨幣型公募基金(含債券型及貨幣型ETF),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次級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貨幣市場工具;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本基金不主動參與股票等權益類資產的投資,包括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和權證,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它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和自下而上的債券基金、債券精選策略進行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構建,注重各區域與國家的巨觀經濟環境、政治形勢、總體經濟指標、景氣周期、貨幣政策、利率水平、信用市場的利差變化等的綜合分析,並根據不同投資標的的投資等級和波動性等特徵,由此確定基金資產在國家與地區間的區域配置以及在各債券基金、債券和現金等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
1、國家地區配置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蹤相關國家或地區經濟的景氣周期以及財政、貨幣政策變化,把握市場利率水平的運行態勢,從巨觀層面了解全球各國家的景氣情況、防範系統性的巨觀經濟、政治以及信用風險,確定基金資產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配置比例。
2、基金的投資策略
(1)主動管理型債券基金
本基金將採取“定量+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式進行篩選。
A.定量分析
對備選基金的收益指標、風險指標、風險調整後收益、投資組合及費率水平等進行綜合評估。
1) 收益指標:包括與同類基金比較的超額收益率Alpha、幾何平均收益率、復權單位淨值漲幅、同類基金收益率排名等;
2) 風險指標:如收益率標準差、跟蹤誤差等;
3) 風險調整後收益:Sharpe比率、Jensen指標、信息比率等;
4) 債券投資組合指標:如持債品種、期限、組合久期、凸性等;
基金費率:管理費、託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
B.定性分析
對基金的公司背景和實力、投研團隊從業經驗、投資風格等進行綜合比較分析。
1) 公司背景及實力;
2) 團隊執業背景;
3) 投資理念與策略;
4) 風控及投資約束;
5) 基金規模及基金的流動性管理水平。
(2) ETF基金的選擇標準
1) 指數的代表性;
2) ETF的跟蹤誤差;
3) 流動性;
4) 費率水平。
(3)基金投資組合構建
1) 投資標的篩選:結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形成備選投資標的池;
2) 投資標的優選:形成核心投資標的池。
本基金分析研究人員將結合備選投資標的池中對於每隻備選投資標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指標進行分析判斷,並結合當前市場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最後根據計算結果對備選投資標的進行評估打分。
根據評估打分和優選結果確定本基金投資的債券基金核心投資標的池。
3) 構建投資組合
本基金組合將在核心投資標的池的基礎之上構建基金投資組合。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的債券分析方法,通過計量分析評估債券價值(即均衡收益率),與市場價格得到的到期收益率進行比較,按照“價格/內在價值”的基本理念篩選債券,並綜合運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別選擇策略和個券選擇策略等策略,結合風險管理,確定債券組合。
4、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於金融衍生品僅限於投資組合避險和有效管理。如運用恰當的金融衍生品進行避險操作,降低因市場風險大幅增加對投資組合帶來的不利影響;利用金融衍生品流動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點,通過金融衍生品對投資組合的倉位進行及時、有效地調整,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等。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認購/申購幣種相同。美元現匯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按除權前一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折算為相應的美元金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4、基金收益分配後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由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以其認購或申購時的幣種計價,每類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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