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關於合資鐵路徵稅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局關於合資鐵路徵稅辦法的通知發布單位是稅務總局,發布日期1992-11-24,生效日期1992-11-24

基本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各計畫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積極支持合資鐵路建設的精神,現就合資鐵路徵收營業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現行營業稅有關規定,鐵道部各路局運營業務的營業稅稅率為5%,地方鐵路運營業務的營業稅稅率為3%。為了支持合資鐵路的發展,對新建合資鐵路從低按3%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合資鐵路運營業務的營業稅由合資鐵路運營公司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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