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稽查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稽查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問題的通知所屬類別是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稅務稽查機構執法主體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7]148號
  • 發布日期:1997-09-08
  • 生效日期:1997-09-08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稽查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問題的通知
(1997年9月8日國稅發[1997]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就省、地、縣三級稅務稽查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問題明確如下:
省、地、縣三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8條規定設立的稅務稽查局(分局),具有獨立執法主體資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