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是2020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規定了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該標準適用於城市建成區、規劃區的各類建設項目施工場地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建設施工過程的揚塵排放管理。城鎮和農村區域施工場地可參照執行。當AQI大於300時,不適用該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51/ 2682-2020
  • 發布日期:2020-04-16
  • 實施日期:2020-09-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建築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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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在中國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綠色可持續發展社會的過程中,環境保護標準起著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實行嚴格的制度、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經過四十餘年的發展,國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揚塵源顆粒物排放清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2014年)和《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等有關揚塵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但未專門制定針對施工揚塵的排放標準。
2017年4月,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明確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滿足環境管理需求和突破環保標準發展瓶頸問題為重點,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角度,全面加快推進各類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大在研標準項目推進力度,發布一批、整合一批、轉化一批、終止一批。2017年四川省藍天保衛行動方案也明確提出研究制定《四川省建築施工顆粒物排放標準》。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
2020年4月16日,地方標準《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提出、歸口並解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1日,地方標準《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葉宏、錢駿、陳軍輝、范武波、姜濤、孫蜀、馮小瓊、唐斌雁。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顆粒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監測要求
3
6實施與監督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規定了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該標準適用於城市建成區、規劃區的各類建設項目施工場地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建設施工過程的揚塵排放管理。城鎮和農村區域施工場地可參照執行。當AQI大於300時,不適用該標準。

引用檔案

GB/T 15432 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374 總懸浮顆粒物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633 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
《四川省建築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試行)》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 2682-2020)實施後,使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管理有標準可依,可有效促進施工單位落實抑塵措施、規範建築施工、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降低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對推動揚塵排放持續下降和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支撐。該標準促進施工場地揚塵管理的有效開展,倒逼施工揚塵排放單位主動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對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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