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是四川省人民政府2001年發布的公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 發布單位:四川省  
  • 發布文號:川府發[2001]51號  
  • 發布日期:2001-12-24

【生效日期】2001-12-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川府發[2001]51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
我省自糧改以來,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糧改方針,有效地保護了農民利益,促進了糧食生產和流通的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以稱簡稱國發〔2001〕28號檔案)精神,現提出我省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一、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重點
根據國務院國發〔2001〕28號檔案精神以及全國糧食工作會議提出的進一步深化糧改的總體目標和“放開銷區,保護產區,省長負責,加強調控”的基本思路,結合四川實際,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在國家巨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糧食購銷和價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建立完善的國家糧食巨觀調控體系和糧食市場體系,逐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糧食流通體制。當前糧改的重點是:為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調整,充分發揮糧食主產區和銷區的各自優勢,糧食主銷區要加快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放開糧食收購,糧食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放開銷區,就是保護產區,為主產區糧食銷售騰出空間。糧食主產區要在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前提下,賦予市、州級人民政府自主決策的權力,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為國家及糧食主銷區提供充足的糧源;糧食主銷區要按照國發〔2001〕28號檔案有關規定,抓緊建立和充實地方糧食儲備,以保證本地區的糧食安全。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級糧食儲備體系,增強巨觀調控能力;省級財政按照側重產區、兼顧一般的原則,實行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幹辦法;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切實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搞好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分類指導糧食生產和流通
要加快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步伐。省政府確定甘孜、阿壩、涼山三州及攀枝花、雅安、瀘州市作為主產區內的銷區,進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試點,放開糧食購銷。今後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市場化改革的面將逐年擴大。?糧食市場化改革的試點,是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糧食主銷區在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中,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糧食供應和糧食市場穩定。一是必須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二是要主動與主產區建立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三是要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按照國家關於“銷區保持6個月銷量”的要求充實地方糧食儲備。要保護糧食主產區,當前主要抓好三項工作:一是主產區要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以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二是在風險基金補助、糧庫建設、增加中央或省儲備糧規模等方面重點照顧糧食主產區。三是加強糧食主產區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增加投入,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加強大型商品糧基地建設,建立健全農業科技創新推廣體系,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三、調整糧食收購保護價範圍
為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調整,適應糧食市場需求的變化,從現在起小麥全省退出保護價收購範圍,稻穀在糧食主產區內仍然實行保護價敞開收購的政策。
四、完善地方各級糧食儲備體系,確保糧食安全
加強對省級儲備糧管理工作的領導,健全省級儲備糧垂直管理制度,適當集中省級儲備糧,儘快建立管理科學、調控有力、吞吐靈活、人員精幹的省級儲備糧管理體系,確保省級人民政府巨觀調控的需要。實行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的地方,省將按照中央有關規定下達指導性糧食儲備最低規模,各市、州在一定時間內逐年達到。省級糧食儲備在保持現有規模的基礎上合理安排。隨著玉米、小麥價格的放開和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的進行,儲備是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保證。
五、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包幹辦法,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州長責任制
按照糧食分級管理的原則,必須健全在國家巨觀調控下的市、州長對糧食生產和流通負責的體制,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乾基數,把省長負責制下的市、州長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
(一)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乾基數,由地方包乾使用。從2001年開始,調整各地的糧食風險基金包乾基數,由市、州包乾使用。包乾基數調整後,由省財政按照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規定按季撥付到各地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專戶,實行專戶儲存,按國家規定用途,統籌使用,超支不補,節餘留用。節餘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和消化糧食財務引導大宗糧食貿易進場交易。鼓勵用糧企業到糧食發市場協商成交,鼓勵和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龍頭企業和農民聯合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和利益共同體。購銷雙方按照《契約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契約,實行訂單收購。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經縣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糧食經營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省級糧食、工商部門制定糧食經營資格審查條件和辦法。積極支持省內糧食購銷企業開展地區間的糧食運銷,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糧食資源。要積極鼓勵糧食產區和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開展代購、代銷、代儲或聯合經營。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封閉運行”和“錢隨糧走”的原則及時提供貸款和跨地區結算服務。繼續搞好糧食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糧食等有關部門,規範交易規則,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經營、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摻雜使假等違規行為。要積極支持糧食市場的發育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的發展,加強“訂單農業”契約的監管,防止契約欺詐,保護糧食生產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糧食購銷放開地區跨縣(市)原糧和全國範圍內的成品運輸,不再實行運輸憑證制度。毗鄰地區要切實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的協調合作,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防疫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產品質量的檢查監督。
六、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為農業經濟結構實現戰略性調整,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的地區,要按照適應市場需求,提高經濟效益,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要求,打破地區自我糧食平衡的傳統觀念,大力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最佳化農村經濟結構,最佳化農業區域布局,最佳化農產品質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糧食主產區要抓住放開銷區後糧食市場空間擴大的機遇,適應市場要求,最佳化糧食品種結構,提高質量,降低糧食生產成本,提高種糧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實施種子工程力度;積極推進糧食產業化、規模化經營,扶持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的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發展養殖業和糧食深加工,促進糧食轉化增值。?
七、加強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
為了落實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要求各市(州)、縣政府要對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建立嚴格的市(州)、縣長責任制,穩定市(州)、縣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和職能,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各級政府要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保證糧食風險基金專款專用;積極推動糧食購銷企業改革,保證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加強糧食市場建設和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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