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 性質:政策意見
簡介,正文,

簡介

【發布單位】貴州省
【發布文號】黔府發[2002]1號
【發布日期】2002-01-28
【生效日期】2002-01-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黔府發[2002]1號)

2002-1-28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正文


一、逐步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
1998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我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有效地保護了農民利益,調動了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了我省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高,推動了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的調整;糧食流通量逐漸增多,糧食市場體系逐步形成,市場調節逐步發揮重要作用。對建立和完善我省糧食流通體制進行了有益探索,積累了經驗。但糧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如:糧食價格機制沒有完全理順,順價銷售困難;政企不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還不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企業包袱沉重,扭虧增盈任務十分艱巨;“三老一新”(即企業老人、老糧、老帳、新帳)問題難以有效解決;地方儲備糧規模、結構和管理方式不適應政府巨觀調控的需要。
近年來,我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工作,加大了對農業生產的投入和扶持,農業基礎條件得到有效改善,糧食生產科技水平和糧食生產能力得到提高。2001年糧食產量達到1100萬噸,實現了農村人口糧食基本自給,糧食產銷基本自求平衡。但由於我省人多地少,農業基礎脆弱,人均占有糧食水平低,糧食安全風險依然存在。因此,從省情、糧情出發,逐步推進我省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有利於落實糧食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有利於穩定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二、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內容
改革目標:在政府巨觀調控下,大力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糧食購銷和價格形成的作用,逐步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建立並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和糧食市場體系,確保糧食安全;用1―2年時間逐步將糧食生產、收購、銷售過渡到市場化,並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符合省情的糧食流通體制。
改革內容:
(一)逐步取消糧食定購任務。2002年繼續實行糧食定購政策,定購糧任務30萬噸不變,徵收實物;2003年原則上全面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取消糧食定購,農業稅徵收方式由縣級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二)逐步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建立規範有序,調節有力,運轉靈活,多形式、多層次的糧食市場體系,允許和鼓勵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經營糧食業務。
(三)逐步放開糧食購銷價格,建立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2002年繼續實行定購價和保護價兩價合一的政策,糧食收購價格由省人民政府確定。2003年原則上全面放開糧食收購,糧食購銷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為保護好糧食生產能力,政府要適時制定有效措施,加強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四)合理調整農業結構。各地要因地制宜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積極引導農民種植優質高效、適銷對路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提高種植效益,增加農民收入。
(五)繼續加大對糧食生產的扶持,各級政府原來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所有專項資金不得減少。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原來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所有專項資金不得減少。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穩定糧食生產能力,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
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為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確保糧食安全,要積極爭取擴大中央儲備糧在我省的儲備規模,建立和完善省、地(州、市)兩級糧油儲備體系。
(一)建立“管理科學、調控有力、吞吐靈活、人員精幹”的省級儲備糧垂直管理體系。組建“貴州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省級儲備糧(油)實行垂直管理。
(二)適當增加省級儲備糧規模。省級儲備糧規模從現在的15萬噸調增至20萬噸,省級儲備食油維持0?4萬噸規模不變。地級儲備糧保持20萬噸規模,地級儲備食油規模由各地(州、市)自行確定。
(三)繼續抓緊中央和省級儲備糧庫建設。中央和省安排的儲備糧庫建設,各地要確保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按期完成。合理調整省級儲備糧布局,合理安排存儲庫點,結合糧食輪換,將儲備糧油擺放在交通便利的鐵路、公路(幹線)沿線。
(四)進一步完善省級儲備糧油補貼撥補辦法。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納入省財政預算,省級儲備糧油費用由省財政直接撥給省儲備糧管理機構,再由管理機構撥到儲糧單位。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由省財政與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直接清算。
四、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制度和管理、使用辦法
糧食風險基金制度是政府搞好巨觀調控,實施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完善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合理調整現行補貼範圍和補貼標準,有利於推進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一)各級政府要將糧食風險基金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到位,實行專戶儲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剋扣和抽回;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風險基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二)使用範圍:省、地(州、市)儲備糧油費用利息補貼;省、地(州、市)儲備糧油輪換價差和費用補貼;陳化糧處理價差虧損補貼;按政策規定新增糧食財務掛帳貼息;中央“甲”字糧費用補貼;軍隊糧食供應價差補貼;糧食市場發生波動時用於平抑市場糧價的價差補貼;退耕還林(草)糧食差價及調運費用補貼;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補貼。
補貼方式:省、地(州、市)儲備糧油貸款利息由同級財政與同級農業發展銀行直接清算;其他應補費用、價差補貼由同級財政按季逐級撥補。
五、落實糧食信貸政策,適應糧食市場化改革要求
農業發展銀行對不同性質的糧食業務實行有區別的信貸政策,對政府直接調控、財政補貼並委託企業經營的糧食業務,要保證信貸資金供應;對企業從事自主經營的糧食業務所需資金,農業發展銀行應積極支持。
(一)保證儲備糧油資金供應,支持中央和省、地(州、市)糧食儲備體系建設。對省、地(州、市)儲備糧油的收儲、輪換等業務,要及時足額供應資金。
(二)確保保護價糧食收購資金供應。2002年對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收購農民餘糧,農業發展銀行繼續實行“收一斤糧,給一斤糧款”的政策,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同時要支持糧食購銷企業收購優質糧食。
(三)切實做好退出保護價糧油收購資金的供應。糧食購銷企業按照“購得進、銷得出、有效益”的原則,自主經營退出保護價糧油業務(含跨地區經營),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提供收購貸款和跨地區結算服務。
(四)農業發展銀行要加強資金的監管,防範和化解信貸風險。農業發展銀行要積極支持糧食購銷企業進行改組、改制,加快企業自身改革步伐;加強對糧食購銷企業資金的監管,切實防止借改革之機逃廢債務,懸空銀行貸款,造成國家糧食收購資金流失或被挪作他用。糧食購銷企業在沒有還清農業發展銀行貸款之前, 必須在農業發展銀行開立基本賬戶,確保收購資金封閉運行。
有關商業銀行要儘快解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附營業務分離後有關資金劃轉等遺留問題,對原分離出來的附營企業,應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做好信貸資金劃轉和開戶工作,支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健全糧食市場體系,加強糧食市場管理
(一)各級政府要將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納入總體規劃,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快糧油市場體系建設。逐步形成以貴陽糧食批發市場為龍頭,各地(州、市)糧食批發市場為骨幹,各縣(市、區、特區)糧食交易市場為支撐的糧食市場體系。鼓勵多渠道投資建設糧油市場。進一步規範糧油交易活動,積極引導大宗糧油交易和用糧企業入市交易。健全糧油市場信息網路和各種市場中介組織,增強市場的服務功能和輻射能力。
(二)積極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主經營,跨地區開展糧食購銷業務。利用省內購銷雙方的比較優勢,開展代購、代銷、代儲或聯合經營;鼓勵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糧食企業直接到糧食產地收購或委託收購農民餘糧。鐵路、交通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糧油(尤其是各級專項儲備糧油)運銷,保證糧油運輸的需要。
(三)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的管理,2002年跨縣(市、區、特區)的中(晚)秈稻運輸,繼續實行運輸憑證和隨貨同行聯查驗制度;2003年原則上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取消糧食運輸憑證和隨貨同行聯查驗。鼓勵符合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經縣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經營糧食業務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經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糧食等有關部門儘快制定和規範糧食市場交易規則,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經營、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禁陳化糧流入口糧市場。要加強“訂單農業”契約的監管,防止契約欺詐,保護糧食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防疫部門要加強對糧油產品質量的檢查監督。
七、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步伐
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步伐,是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重要條件,必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促使企業真正走向市場。? (一)穩定各級糧食行政管理機構,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必須轉變職能,實行政企分開,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對行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上來,切實搞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管理和糧食巨觀調控;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配好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負責人;加強企業職工業務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不準向糧食企業攤派,行政負責人不得在企業兼職。
(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從事政策性業務實行政府“委託代理制度”。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要求,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從2003年起,政府對糧食工作的巨觀調控及政策性業務通過委託方式進行,受委託企業要與政府簽訂“委託代理責任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委託企業要積極支持政府搞好巨觀調控,為全省經濟社會穩定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進一步完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組織形式。各地要本著有利於企業生存、發展的原則,合理調整購銷企業的組織形式,原則上以縣為單位組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糧食購銷公司。對經營量小、交通不便、經營成本高的邊遠基層糧站(點)要予以撤併。
(四)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加快減員分流和改革改制步伐。2002年,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根據業務量定編、定崗、定員,實行全員競聘上崗。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鼓勵下崗分流人員組建新的經濟實體,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予以扶持。2003年前將國有糧食企業離退休人員和下崗分流人員統一納入社會保險統籌,特困企業欠交的養老保險等費用需要補交的,由財政給予適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多種形式,實行整體改制和全員身份置換。
(五)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深化自身改革,增強競爭和服務意識。採取多種形式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經濟聯合體,千方百計擴大經營量並降低經營成本,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嚴禁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
八、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進行
當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和糧食購銷任務十分繁重,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學習貫徹江澤民同志在慶祝建黨8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強對糧食工作的領導,認真搞好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針、政策的學習和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穩定糧食生產、搞活流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重大意義的認識,認真研究新情況,妥善解決新問題,推動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深入進行。
(一)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各項職責,切實加強對糧食工作的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齊心協力,搞好配合。為確保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省人民政府將對各地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情況和糧食購銷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要依照有關法紀給予嚴肅處理。
(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扶持糧食購銷企業。現行財政性各項扶持政策措施和資金安排在5年內(2002年4月1日起)繼續保留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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