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旅遊經濟強省的意見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適用部門:省府部門直屬機構各市(州)政府
- 發布時間:2013年8月22日
川府發[2013]42號
為充分發揮旅遊業對擴內需、調結構、促就業、惠民生等的重要引擎作用,現就加快建設旅遊經濟強省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產業融合,以加快旅遊資源轉化為現實旅遊生產力為重點,以提升旅遊服務質量為核心,以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支撐,把旅遊業打造成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人民民眾更加滿意的現代服務業,使我省成為全國旅遊經濟強省和世界旅遊目的地。
(二)發展目標。
1.旅遊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到2017年,全省旅遊總收入超過6800億元,相當於全省GDP的15%;國內遊客4億人次,入境遊客400萬人次。
2.旅遊產業規模持續壯大。培育國內知名的大型旅遊企業集團3—5家;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150家,其中5A級旅遊景區10家;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10家;國家旅遊度假區3—5家;全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10個、示範點20個;旅遊強縣50個。旅遊直接就業人數達到200萬人,間接從業人員達到800萬人。
3.形成旅遊多點多極支撐發展新格局。大成都旅遊經濟區保持首位發展,培育成德綿樂、成渝、成雅攀3個旅遊經濟帶和大九寨、環貢嘎、亞丁香格里拉、川南、秦巴等5個特色旅遊經濟區,推出九環線、大熊貓線、長江線、香格里拉線、三國線等5條旅遊環線。到2017年,成都市旅遊總收入達到2000億元;樂山、綿陽、阿壩、宜賓、廣安、南充等6個市(州)旅遊總收入分別達到400—600億元;涼山、廣元、遂寧、自貢、瀘州、資陽、眉山、雅安、德陽、攀枝花等10個市(州)旅遊總收入分別達到200—400億元;內江、巴中、達州、甘孜等4個市(州)旅遊總收入分別達到100—200億元。
重點任務
(一)堅持依法興旅,推進旅遊業跨越發展。
1.做大做強旅遊產業。打造多類型旅遊產業集聚區。出台《四川省旅遊重大項目推進與管理實施辦法》,5年內完成旅遊投資2000億元以上。扶持自駕游、文化創意、網路線上、旅遊裝備、旅遊傳媒等新業態,促進生態文明與旅遊業協調發展。
2.促進旅遊消費。將深化產業融合作為旅遊業發展新的增長點,培育農業觀光、生態旅遊、文化體驗、科普教育、康體養生、休閒度假等消費熱點。建設國家(省)級文化旅遊示範基地,推出特色文化旅遊劇目和節慶活動。加大旅遊紀念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完善旅遊購物場所,打造特色工藝美術街區。
3.打造旅遊精品。申報各類世界級、國家級旅遊資源品牌,創建國家A級景區、旅遊度假區、生態旅遊示範區和全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點)。實施旅遊景區提升計畫,完善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等世界級旅遊目的地,建設大香格里拉、環貢嘎山、攀西陽光、蜀道三國、“醉美”川南、秦巴山地、嘉陵畫廊、白酒金三角、熊貓家園、藏羌走廊等新興旅遊目的地。
4.抓好旅遊交通建設。按照旅遊規劃和“誰投資、誰建設”原則,建設貫通省域的景區、旅遊集散中心、火車站、機場連線通道,實施旅遊公路服務設施達標工程。建成國際航線40條,增開省際和省內支線航班。加強低空旅遊監管、指導與協調,發展通用航空旅遊。加快川藏、成蘭和西成等鐵路通道建設,開通至省內外主要客源地旅遊專列。積極發展水上旅遊運輸。加強旅遊客運包車業務管理,實行省內旅遊團隊車輛無障礙旅遊。
5.推進旅遊城鎮建設。因地制宜發展特色旅遊城鎮和精品文化旅遊村寨,構建“宜居宜業宜游”新型旅遊城鎮體系。實施重點旅遊城鎮景觀化與標識化工程。
6.完善旅遊公共服務。要建立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平台,加強資金、信息、技術和人才等保障。實施“智慧旅遊”、自駕游營地、旅遊諮詢中心、旅遊氣象服務、旅遊保險、旅遊集散中心、觀光巴士、鄉村旅遊設施、旅遊刷卡無障礙和旅遊標準化等10大示範工程。
7.提升旅遊影響力。實施四川旅遊形象推廣戰略。組建“四川入境旅遊市場行銷聯盟”,創新宣傳方式和行銷渠道。深化境內外合作,拓展國際合作渠道,擴大對外交流。
8.夯實旅遊人才基礎。培養和引進國內外高端人才。建立全省旅遊教育培訓網路,提升國家西部旅遊人才培養基地建設。積極推進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二)堅持依法治旅,全面提升旅遊服務質量。
1.健全法規與標準體系。推進旅遊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立、改、廢”工作,完善旅遊安全風險提示、高風險旅遊、旅遊保險管理、旅遊景區價格和流量控制、城鄉居民經營旅遊管理等制度,重點旅遊城市要完善旅遊信息、旅遊交通和旅遊服務功能配套辦法。實施“全面推進旅遊標準化行動計畫”。
2.完善旅遊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旅遊綜合協調、旅遊市場聯合執法監管、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共享、跨部門跨地區督辦和旅遊安全突發事件應對管理綜合協調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旅遊投訴統一受理機構,4A級以上景區(含4A級)和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含省級)要設立專門投訴受理機構。
3.加大旅遊執法力度。加強省、市、縣三級和重點旅遊景區的執法隊伍和執法裝備建設。加強資源保護和旅遊利用狀況的監督檢查,加大涉旅企業經營行為、旅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旅遊團隊服務質量檢查力度。進一步完善定期向社會公告旅遊投訴和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的信息機制。建立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系統。建立以遊客滿意度為核心的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文明旅遊行動計畫。
4.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和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旅遊應急管理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制定應急預案。建立省、市、縣和旅遊企業四級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回響機制,組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安全設施和應急裝備建設,開展旅遊應急演練和救助技術培訓。
政策引導
(一)推進旅遊改革試點。完善行業管理標準和自律機制,強化行業組織。改革旅遊統計體系,推進科學統計和數據套用。旅遊景區除文物保護單位外,按照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屬地化管理,跨行政區域的景區由上一級政府明確管理主體。改革景區門票管理與利益分配製度。設立各類旅遊改革試驗區,支持蘆山地震災區建設國家生態文化旅遊融合發展試驗區。
(二)注重政策落實。落實《國民旅遊休閒綱要》、《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規定,完善擴大旅遊消費政策。積極推進和支持旅遊公益訴訟。用好用足外籍人士來蓉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扶持從事低空旅遊的通用航空公司和自建旅遊機場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獎勵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三)強化規劃引領。將旅遊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健全規劃編制和評價體系,完善規劃實施保障制度。
(四)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旅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形象推廣、執法監督、人員培訓和促進旅遊就業等的投入。各相關部門在安排項目建設資金時應注重與旅遊產業發展相結合。
(五)建立投融資體系。堅持政府引導與社會籌資相結合,吸引民間、國際資本參與重大旅遊項目開發。建立四川省旅遊投資有限公司,設立四川旅遊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旅遊企業貼息貸款和上市融資,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旅遊企業和旅遊項目融資。
(六)保障旅遊用地需求。將旅遊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保障列入省級重點項目的旅遊項目建設用地。對符合法律規定可修改規劃單獨選址的項目,在不占用基本農田的前提下依法予以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支持利用廢棄礦山、騰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設用地及荒山、荒坡、荒灘等依法開發旅遊項目,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依法開發旅遊。
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是旅遊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的旅遊發展領導協調機構和辦事機構,強化協調合作。
(二)抓好督查落實。建立完善發展考核評價體系,將主要工作任務納入對省直部門的年度考核;對市(州)旅遊接待人數、旅遊收入、旅遊增加值、旅遊貢獻率、政府引導性投資、帶動就業人數等主要指標進行目標考核。
各市(州)和省級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