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2014年2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8號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組織領導4部分。主要任務是:加強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重視和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大力發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加強養老機構建設;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大力發展養老產業。

基本介紹

發布信息,指導思想,主要任務,

發布信息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4〕8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應對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形勢,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深化體制改革,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完善市場機制”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養老床位數達到61萬張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養老服務提供就業崗位75萬個以上。養老服務業成為服務業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到2017年,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養老服務設施覆蓋90%以上的城市社區,75%以上的鄉鎮和5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養老服務設施和站點。養老床位數達到55萬張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3張以上。養老服務業提供就業崗位65萬個以上。

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各地在制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規劃和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養老服務設施應位於適宜老年人活動的低層,多期開發的應在首期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沒有達到規劃和標準要求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成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揮社區服務中心(服務站)和社區衛生、文化、體育及其他服務設施的養老服務功能。加快推進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
(二)重視和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在滿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按照村級主辦、互助服務、民眾參與、政府支持的原則,加快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培育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發揮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協會作用,督促家庭成員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開展鄰里互助、志願服務,幫助留守、失獨、經濟困難老年人解決生活困難。各級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應重點向農村傾斜。鼓勵城市資金、資產和資源投向農村養老服務。城市公辦養老機構要與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建立對口支援和合作機制。
(三)大力發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是讓居家老年人獲得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專業化的社會服務。建立縣級、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培育和扶持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加快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和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路建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上門服務。
社區養老服務具有社區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類功能,為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加強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中心(站)等社區(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支持社區開展老年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四)加強養老機構建設。
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鼓勵民間資本整合和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社會資源用於養老服務,舉辦規模化、連鎖化養老機構;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在資本金、場地、人員等方面,進一步降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的門檻。
發揮公辦養老機構托底作用,重點為城鄉“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獨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公建民營、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
(五)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推動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定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範圍。建立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協作機制,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係。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鼓勵醫療機構轉型或增設老年護理機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康復醫院和提供臨終關懷服務的醫療機構。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意外傷害和長期護理等保險保障。
(六)大力發展養老產業。養老產業是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繁榮消費、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新興產業。鼓勵相關行業拓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閒旅遊、健康服務、精神慰藉、法律服務、信息服務,加強殘障老年人專業化服務。支持企業開發康復輔具、食品藥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產品,引導商業機構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引導和規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鼓勵發展養老服務中小企業,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形成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健全市場規範和行業標準,確保養老服務和產品質量,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消費環境。
三、政策措施
(一)投融資政策。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將國家有關促進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政策落實到養老服務業,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範圍,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保險公司承保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要支持養老服務業企業。政府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
(二)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畫,根據新建養老床位的工作目標和年度任務,按照養老床位建設標準和建設規模確定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指標,在年度用地計畫中優先安排保障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切實保障養老床位建設年度目標任務所需用地。民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公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符合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規定的,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鄉(鎮)、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建設用地,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規定優先保障供應,可採取招標等方式合理控制地價,降低養老機構建設成本。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三)稅費優惠政策。落實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平台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和一定的運營補貼。對養老服務機構新增床位,原則上按每張1萬元給予建設性補助,並適當補助運營費。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發展養老服務業。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
(五)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養老服務專業的學生免收學費,鼓勵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把養老服務技能培訓納入城鄉就業培訓範圍,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在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從事養老服務,按規定落實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落實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和持證上崗制度,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培訓機構,依託院校和養老機構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快省級養老實訓示範基地建設。養老機構應當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在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註冊考核政策。
(六)鼓勵公益慈善組織支持養老服務。引導公益慈善組織參與養老服務和養老用品開發,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組織,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登記制度。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成立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實施意見,分年度制訂工作計畫,明確和落實目標任務。深入開展“敬老模範縣(市、區)”創建活動。民政部門要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範、業務指導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財政部門要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給予財力保障。國土資源部門要對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統籌規劃、分年安排,及時下達年度用地計畫。商務部門要把養老服務業作為加快發展服務業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老齡工作機構要綜合協調,加強督促指導。教育、公安消防、衛生、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金融、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強化行業監管。民政部門要健全養老服務的準入、退出、監管制度。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確定適用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範圍。有關部門要建立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其他有關部門要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服務業實施監督管理。要發揮養老服務行業協會行業自律作用。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要加強對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工作績效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按年度完成或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省政府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制訂具體政策措施。發展改革部門、民政部門和老齡工作機構要加強對本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附屬檔案:重點任務分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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