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外文名:General Office of Harbi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主任:高會民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活動安排。
(二)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的公文處理工作,配合市委辦公廳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联合發布的公文進行審核,組織擬訂、審核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市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配合市委辦公廳對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四)負責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及有關單位請示市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批。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決定。
(五)負責組織起草市政府、市政府黨組名義及市政府有關領導的綜合性文稿。
(六)負責對國家、省和市委明確由市政府落實的工作、市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會議和檔案、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綜合反饋等工作。
(七)負責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督促、綜合反饋等工作。
(八)負責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負責組織、推進、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網站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按照有關領導要求轉辦國家領導同志指示和省領導及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一)負責市黨政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負責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監管及辦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指導區、縣(市)政府機關事務工作。
(十三)負責審核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調整和清理規範工作。
(十四)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管理和外地政府駐哈辦事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五)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與市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市直單位辦公用房的調劑等日常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辦公用房的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處置等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對外聯絡處)
市長會議秘書室
一處
二處至六處
文電處
法規處
綜合處
市政府督查室(議案處)
市政務公開辦公室
市政府總值班室(保衛處)
組織人事處
機關黨委
機關局
友誼宮
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市政府駐上海辦事處
市政府駐深圳辦事處
市政府計算機網路管理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高會民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於大海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遲有勇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吳耀輝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車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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