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2月19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85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1985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1985年12月19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85年12月19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維護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下同)的合法權益,保護學校的校園、校舍,為師生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校園校舍管理,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國小校校園校舍的管理。校園是指教學、活動、綠化、生活、...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2.11.28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2002年11月28日 實施時間 2002年11...
吉林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吉林市中國小校校園校舍管理條例》作如下修訂: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學校周邊200米以內不得設定錄像廳、檯球廳、電子遊藝廳。”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吉林市中國小校校園校舍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
二十一、《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條例》第十一條中的“不得擅自出賣校舍、轉讓校園,如確需出賣和轉讓,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修改為:“不得擅自出賣校舍、轉讓校園。確需出賣、轉讓的,由縣以上人民政府處理”。二十二、在《吉林省宗教事務條例》第十八條中增加兩款,作為第二款和第三...
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14部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將《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國外有關機構和個人或我與國外合作出版文物書刊、拍攝有關文物的電影和電視,須經省或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
因學校布局調整而出現閒置的校園、校舍等資產以及資產收益,屬於各級人民政府投入形成的,應當用於教育事業。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學生家庭住址、學校規模、生源情況等綜合因素,科學合理劃分學區,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劃定的招生區域以及劃分...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部門依照《吉林省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處罰。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學校有權制止,並依法要求返還或者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
並對相關項目的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統計,形成綜合材料上報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督促、檢查各縣(市)區貫徹落實市人大制定的《校園校舍管理條例》工作,並負責綜合情況上報給市人大和市政府;負責對基建經費和辦公室經費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吉林市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 制定實施學校發展校辦產業長遠規劃,制定年度勤工儉...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調整農村中國小布局。因學校布局調整而出現閒置的校園、校舍等資產以及資產收益,屬於各級人民政府投入形成的,應當用於教育事業。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學生家庭住址、學校規模、生源情況等綜合因素,科學合理劃分學區,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
嚴格學校管理,重視和加強安全教育,防範危及師生安全的事故,儘快制定吉林省校園安全條例,依法保護師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肅追究重大事故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配合公安等綜合治理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擾亂學校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吉林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吉林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吉林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作如下修訂:一、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一)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退還,對學校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二、第...
四、做好校園校舍規劃,合理確定建設規模 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國小校校舍建設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做好校園建設的規劃工作。無論城市或農村,中國小校校園校舍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都必須堅持先規劃設計、經主管部門確認後方可進行建設的基本原則。校園規劃設計應以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為原則,根據學校的特點、城鄉規劃...
——加快地方教育立法。依法調整教育外部和內部的關係,確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管理教育的職能。抓緊制定《吉林省民辦教育條例》、《吉林省義務教育投入條例》、《吉林省中外合作辦學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創造教育法治環境,有效維護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的正常秩序,依法保護各級各類學校及廣大師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要加強校園環境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學校開展各項工作、活動和整體環境建設都應堅持有利於育人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在校園周圍從事妨礙教育教學的活動。第三十五條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校園、校舍、財產及設施等要予以保護,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或變相侵占。...
《江蘇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2004修訂)》是2007年9月7日由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法律檔案。中文名 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意見 發文單位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文號 長政發﹝2007﹞20號 發布日期 2007-9-7 所屬地區 吉林省 ...
幼稚園的幼兒保護工作,應當把保育和教育結合起來,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為了保證兒童的身體健康,幼稚園應當按照《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則》的規定,切實搞好幼兒保育工作,促進兒童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的和諧發展。3.提高幼兒師資素質,適應幼兒保護工作的需要 搞好幼兒教育保護工作涉及...
1991年1月25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9月29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10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職工教育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
按照全國校安辦制定的工程實施規劃,2010年是實施校舍安全工程任務最重的一年,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黨、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精神,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中...
全校教職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要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管理,行政管理部負責指導各責任人具體落實。第六條 學校安全工作還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衛生等部門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共創“平安文明校園”活動。要聘請法制副校長指導...
直面校園暴力,用法律保護自己 和同學發生矛盾怎么辦 校園滋擾與正當防衛 學生抗震避險安全常識 突發氣象災害學校可臨時停課 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就寢前清點人數和離校通報家長 第四章 學生宿舍的防盜管理 校園財產盜竊事故的類型 財產盜竊事故的防範 學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校園寄宿的學生如何防盜 校園盜竊案件的...
吉林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廢止《吉林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引言 【發布單位】80701...
6.對見義勇為模範本人或子女的照顧按照省人大《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及其子女在升學中給予加分照顧,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獲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及其子女降10分錄取。上述獎勵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兩項以上,取最高值項...
健全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推動白山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四平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和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開展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積極爭取國家批准實施長白山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規劃。啟動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實施“天保工程”二期,搞好...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有利於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全面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辦法》是專門針對中國小、幼稚園做出的安全管理規定,對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對校園周邊和校內安全管理、對安全教育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規定,重在加強管理預防發生安全事故。而一旦發生了學生傷害事故,...
1993年7月22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3年9月11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 1993年9月30日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2021年1月,被教育部認定為“2020年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學校校史 吉林市船營區第四國小校始建於清乾隆年間,最初校名為“公主國小”,後曾用校名“迎恩街國小”“船營區第一中心國小”,學校校舍起初是廟宇西方寺的舊址。在建校200多年歷史中,乾隆皇帝曾來校視察;末代皇帝溥儀也曾親賜學校12隻通...
中國小校用於教學的校舍、場地和設備不得用於從事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活動。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的教學科研區、生產勞動區、文體活動區、生活區及後勤社會化管理區應當合理規劃,避免互相影響。第十三條 校辦工廠、勤工儉學等場所應當執行國家環境保護、勞動衛生等有關規定,不得向校園及周邊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等有...
國務院制定了《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幼稚園管理條例》、《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等16項教育行政法規。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教育法規,據統計已有138項,其中不僅有執行國家教育法律的實施細則,還有象義務教育投入條例、校園校舍保護條例等創製性的地方法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還制定了200多項教育部門規章和一大批有關教育的...
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和獨立的專任教師隊伍,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獨立進行會計核算,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公辦學校依法享有舉辦者權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義務。第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