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意見
  • 發文單位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文號:長政發﹝2007﹞20號
  • 發布日期:2007-9-7
  • 所屬吉林省
基本信息,具體內容,

基本信息

發文單位:吉林省長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文 號:長政發﹝2007﹞20號
發布日期:2007-9-7
執行日期:2007-9-7

具體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我縣民族教育改革與發展步伐,推動民族教育與全縣教育同步或適度超前發展,現就加快發展民族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堅持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理念,以提高朝鮮族整體素質為根本宗旨,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拓寬朝鮮族學生未來的生存發展空間,充分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推動民族教育與全縣教育同步或適度超前發展,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均衡發展。
(二)目標任務:到2010年,建成規模適當、結構和布局合理、質量和效益較高、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的民族教育體系,基本滿足朝鮮族民眾對優質民族教育的要求;建立起符合縣情、確保民族教育優先發展的民族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具體任務是:
——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十一五”期間,普及學前一年教育,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民族義務教育的鞏固率等項指標達到全市先進水平。擴大高中段辦學規模,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逐步增加民族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的比例,積極發展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十一五”期間民族學生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5%以上。
——加快民族中國小“雙語”教育改革步伐。“十一五”期間授課用語“雙語化”的民族學校要達到70%以上,2010年在各中國小基本普及“雙語”教學。在繼續加強日語教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民族學校英語教學工作,在各民族國中和中心國小三年級以上班級全部開設英語課,2010年力爭達到以英語為主。努力提高廣大漢族學生的朝鮮語套用水平。
——加強民族教育基本建設。強化民族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各民族中國小教師的學歷水平要達到或超過全縣平均水平,努力造就綜合素質較高的“雙語型”教師隊伍。加大投入,深入改善辦學條件,民族學校辦學條件要高於全縣各校平均水平,在省、市同類學校中處於先進水平。積極推進民族教育手段現代化進程,重點支持教育網路建設,加快普及信息技術教育。
二、深化改革,加快民族教育發展
(三)深化辦學體制改革。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落實發展民族基礎教育的責任,民族教育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允許社會力量舉辦民族學校或舉辦以招收朝鮮族學生為主的學校。集中力量辦好長白二中和第二實驗國小。大力扶持發展朝鮮族職業教育,鼓勵朝鮮族國中畢業生報考職業高中,提高朝鮮族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的比例。
(四)加大朝鮮族學校布局調整力度。擴大朝鮮族學校辦學規模。下大氣力辦好長白二中朝鮮族國中部,積極創造條件,力爭於2008年前將十二道溝鎮中學朝鮮族國中部撤併至長白二中,實現朝鮮族國中集中辦學。認真解決好布局調整後的農村朝鮮族學生接受本民族教育問題,防止撤併後的民族學校固定資產的流失,做好被撤併地區民眾的思想工作,採取措施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縣財政設立朝鮮族寄宿生生活補助經費,為朝鮮族學生接受本民族教育創造必要條件。
(五)改革傳統的雙語教育模式,開設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課程。根據國家和省的中國小新課程計畫,結合我縣民族教育實際,實施朝鮮族中國小新課程計畫。教育教學用語要努力做到“三語”兼學並用,注重培養朝鮮族學生實際運用漢語的能力。朝鮮族中國小要積極創造條件,用漢語教授部分課程,逐步實現授課用語“雙語”並用,兼顧外語;高中階段做到朝、漢、外“三語”並用,同時科學安排“三語”所需課時,努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提高漢族學生的朝鮮語套用水平。積極創造條件,探索對漢族學生進行朝鮮語教學的新路子,在職業高中繼續開設好韓國語班。
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優勢,重視開發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歷史、民族音樂、民族體育等地方課程,靈活安排校本課程,適當用於“雙語”教學。朝鮮族學校各科教材,可根據授課用語情況,採用漢語版教材。
(六)大力推進民族教育手段現代化進程。加強朝鮮族中國小“新三室”建設,全縣中心校以上學校在全部建成“新三室”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微機台數,更新微機、電教室和語音室的教學設備,以滿足當前及今後信息技術教學需求。把握國家重點支持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建設的機遇,儘快完成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建設,不斷健全並完善民族中國小“校校通”工程建設。繼續加強現代遠程教育“三種模式”教學套用工作,開好信息技術必修課,努力提高計算機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強教學管理,穩步提高信息技術教育教學水平。
(七)切實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和德育工作。要把維護髮展平等、團結、互助的新型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教育作為重要內容,增強朝鮮族師生“三個離不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之間也互相離不開)的觀念,牢固樹立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識,牢固樹立正確的祖國觀和民族觀。
各中國小要把民族團結教育作為德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朝鮮族學生中有重點、分層次、有針對性地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在國小階段重點進行民族常識教育,在中學階段重點進行民族政策教育。
(八)加強教育科研工作。立足我縣朝鮮族教育實際,堅持“以實際套用研究為主,基礎理論研究為輔”的原則,在“十一五”期間重點搞好“雙語”教學研究、新課程改革教學研究,集中精力搞好省級重點課題《少數民族學校實施創新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實施“目標層次教學法”,培養創新素質研究》等研究項目。
(九)自力更生,充分挖掘教育自身潛力。各朝鮮族中國小要發揚民眾辦學的優良傳統,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努力挖掘現有潛力,改善辦學條件。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多渠道吸納資金,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動員師生參加美化校園、維修校舍等簡單勞動。農村寄宿制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充分利用自然資源,改善住宿生食宿條件。在辦學過程中大興勤儉節約之風,降低學習成本,規範收費行為,切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三、抓住根本,切實加強民族幹部教師隊伍建設
(十)解決民族教師嚴重不足的問題。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優秀畢業生回長白工作,鼓勵外地優秀畢業生(急需學科)到長白任教,招聘非朝鮮族教師到民族學校講授漢語、英語、信息技術等部分課程;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縣城教師到鄉鎮民族學校任教;穩定現有代課教師隊伍,提高現有代課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對個別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的代課教師可通過綜合考核轉聘為公辦教師;採取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等優惠政策,優先補充朝鮮族新師資,努力確保民族學校教師編制滿足教學需要。
(十一)突出抓好民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以培養愛生敬業精神為重點,開展有助於提高朝鮮族教師師德水平的各項教育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規定,深入開展創建“師德達標校”活動和“敬業愛生,為人師表”學習教育活動,建立健全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及獎懲機制。學校黨組織要把師德教育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和黨的宗旨教育,充分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加大獎懲力度,樹立先進典型,並堅決將“品德不良、師德欠缺、影響惡劣”的人員從教師隊伍中清除出去。
(十二)努力造就以本民族為主體的“雙語型”民族教師隊伍。新培養的朝鮮族中國小、幼稚園的教師漢語國語水平必須達到相應的等級標準,漢語教師應達到漢族學校教師同等水平。加大中國小外語、朝鮮族語文、信息技術課教師的培養力度,擴大漢語授課學科範圍,提高學生實際運用漢語的能力,努力培養“雙語型”中國小教師。適當提高對民族骨幹教師的待遇。
(十三)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教育部門要按省教育廳制定的民族學校校長、教師培訓規劃,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制定縣、鄉兩級校長及其後備隊伍培訓規劃,建立校長後備隊伍人才庫。有計畫地集中培訓中國小校長,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校級後備幹部到內地大中城市辦學條件好、管理先進的學校掛職鍛鍊,開展分層次培訓,將“名校長”活動引向深入。根據民族學校教師數量較少且比較分散的特點,加大對民族學校部分學科教師的省級培訓力度。加強民族中國小教師培訓基地建設,集中培訓朝鮮族中國小民族語文、漢語、外國語、信息技術等課程教師,培養省級“雙語”學科帶頭人。
(十四)確保教師編制,落實教師待遇。教育、人事等部門在核定民族學校教師編制時,要充分考慮民族學校課程門類多、學校規模小、跨學科、跨年級教學多的實際,保證朝鮮族學校按課程計畫開齊、開全、開足課程。人事制度改革要向民族學校適當傾斜。對規模過小,暫時又不能集中辦學的民族學校,要給予特殊照顧。評聘教師職務、評選優秀教師和學科帶頭人時,要向民族學校傾斜,進行考核時,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教師可以用民族語言進行說課、答辯。妥善安置被撤併民族學校的教師。
四、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五)加大對民族教育的投入。根據《吉林省少數民族教育條例》,依法落實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設立民族教育專項經費,用於保證民族學校正常的辦公經費,重點改善長白二中、第二實驗國小等民族學校的基本辦學條件。積極爭取國家、省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中國小危房改造資金、中國小布局調整資金、貧困學生助學金、信息技術設備資金、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建設資金等各種專項資金,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做到專款專用。適當考慮在其他教育經費中劃撥一定資金,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學校的投入。積極改善民族學校辦學條件,使民族學校辦學條件好於本縣其他同級同類學校。新建、擴建朝鮮族學校(包括民辦公益性學校),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並經批准減免城鄉建設等相關稅費。
設立少數民族義務教育扶貧助學專項資金,重點補助少數民族寄宿制學校住宿生和生活貧困的學生,採取減免書本費、寄宿費、生活費等特殊措施確保家庭困難學生就學。
(十六)高度重視單親、無親學生的教育問題。要把單親、無親(由於外出打工父母雙方或一方不在身邊)學生的教育列入朝鮮族學校的議事日程,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強對單親、無親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及時解除單親、無親學生的心理障礙。積極動員有條件的單親、無親學生到有住宿條件的民族學校就讀。建立學校、家庭、社區(行政村)、公安四位一體的互聯教育機制,使單親、無親學生在課內外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得到有效管理和保護。
(十七)積極開展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認真實施“興邊富民”行動計畫,積極爭取省有關部門在經費、教學儀器、師資及校長培訓、信息交流等方面對我縣民族教育的扶持。開展好省、市有關部門對口支援我縣朝鮮族薄弱校的對接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組織朝鮮族學生與內地發達地區漢族學生開展“手拉手”幫扶等交流活動。
(十八)擴大對外開放交流。不斷加大民族間、地區間的開放和交流力度,提倡、鼓勵並安排朝鮮族學校通過“走出去、請進來”,與漢族學校進行教育交流,共享教育教學資源,提高朝鮮族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師生的漢語水平。教育、外事、公安等部門要積極鼓勵民族中國小利用地緣、人緣、語言優勢開展對外交流,通過與韓國、朝鮮等國外學校建立姊妹校等形式,進行隊伍建設、辦學經驗等方面的交流,積極爭取國內外友好團體和個人不帶附加條件捐資助學。
(十九)認真解決好農村朝鮮族學生接受本民族教育問題。採取切實措施,穩定和鞏固生源,努力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農村朝鮮族學生接受本民族教育創造必要條件。
五、加強領導,確保民族教育優先發展
(二十)強化對中國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民族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民族教育工作,確保對民族教育的投入,多為民族教育辦實事。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內容及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確保民族教育的優先發展。
(二十一)重視民族教育行政、教研隊伍建設。在教育、教研部門配齊、配全少數民族領導,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民族教育的行政和教研工作,加大教研部門對基層學校的業務指導力度。
(二十二)抓好民族教育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吉林省少數民族教育條例》,加大檢查、監督力度,查處違反《吉林省少數民族教育條例》的行為。加強對民族教育的督導工作,繼續將民族學校建設納入對各鄉鎮政府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內容,並根據需要組織對民族學校工作的專項督導。
(二十三)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搞好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民族教育改革發展的濃厚氛圍。動員全縣各族人民民眾和廣大教育工作者,為我縣民族教育改革與發展獻計獻策;學習國內其他民族自治地方和教育較發達地區的好經驗、好做法,吸納發達地區和國外發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報刊、廣播、電視要開闢專欄,宣傳改革發展朝鮮族教育的新舉措、新實踐、新成效,切實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支持朝鮮族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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