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92年8月6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92年8月6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吉林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92年8月6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3號【生效日期】1992-08-06【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吉林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目標責任制暫...
吉林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努力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是為了切實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吉林...
《吉林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在1999.02.23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明確行政執法責任,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保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全面、正確實施,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
《吉林省2011—2015年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方案。政府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吉林省2011—2015年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發 〔2011〕35號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
《吉林市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在2005.11.25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全面貫徹《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稱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1994年3月18日省政府八屆六次會體會議通過)一、省政府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政府行使下列職權:(一)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結合省政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一章 總則 一、...
《吉林省行政問責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為強化依法行政責任、推進服務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建設的一條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依法行政責任,推進服務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4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行政執法條例》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行政機關...
依法行政,確保政令暢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執行力和推動力,防止和減少行政過錯,避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和《吉林省行政問責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
吉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決策部署,...
積極探索開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會風險評估、實施情況後評估工作。加強政府規章解釋工作。3?認真做好備案審查、定期清理工作。嚴格按照 《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號)的規定,進行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備案...
吉林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辦法 (1987年9月28日吉政發〔1987〕122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改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深化企業改革,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搞活企業,根據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
《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長春市實際,制定本規則。2005年6月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市政府...
《長春市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基本信息 第42號 《長春市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業經2001年9月12日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
現將《吉林省行政獎勵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吉林省行政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全省行政獎勵工作,充分調動全省國家公務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激勵和引導國家公務員...
吉林省人民政府(Jili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吉林省人民...
一、為全面落實“為民執政、科學理政、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施政方針,努力把市政府建設成為“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二...
現將《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指標體系》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我省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檔案,對進一步提高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