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簡介
北部灣城市群建設要以西部陸海新通道為依託,深度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區域重大戰略,協同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拓展全方位開放合作,大力發展向海經濟,加快建設藍色海灣城市群。
制定進程
2022年,廣西將推動出台《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等方案。
2022年3月9日,國務院發布批覆,原則同意《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
方案批覆
國務院關於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的批覆
國函〔2022〕21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送審稿)的請示》(發改規劃〔2021〕184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北部灣城市群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以西部陸海新通道為依託,深度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區域重大戰略,協同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拓展全方位開放合作,大力發展向海經濟,加快建設藍色海灣城市群,在推動城市群高質量發展上闖出新路子,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上展現新作為,在推動綠色發展上邁出新步伐,在維護邊疆海疆安寧上彰顯新擔當。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同機制,細化任務舉措,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實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要按程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灣城市群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在體制機制改革、重大項目建設、試點示範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依託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做好協調指導,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情況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北部灣城市群地跨廣西、廣東、海南三省區,背靠大西南,毗鄰粵港澳,面向東南亞,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樞紐,在西部大開發戰略格局和國家對外開放大局中具有獨特地位。“十四五”時期,北部灣城市群戰略地位更加凸顯,必須更加積極主動作為,努力發展壯大為我國高質量發展的接續動力源。
根據方案,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將提升“兩極”和節點城市。強化海口省會城市門戶功能,增強洋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作用,促進海口與周邊地區、儋州與洋浦一體化發展。發揮湛江傳統大港優勢,促進湛江、茂名的城鎮、港口和產業聯動發展。
交通設施互聯互通方面,打造北部灣現代化港口群。加快廣西北部灣國際門戶港建設,編制完成北部灣港口總體規劃。打造海南洋浦區域國際貨櫃樞 紐港,增強國際中轉運輸業務功能,加快拓展保稅燃油供應、船 籍註冊等國際化功能。提升廣東湛江港大宗散貨中轉功能,加強 與主通道銜接。有序推進海口港、茂名港、陽江港等集疏運體系 建設。研究建設平陸運河,連通西江與北部灣,開闢江海聯運新通道。
同時,完善城際綜合交通網路。暢通省際骨幹通道,規劃建設湛江至海安(海口)高鐵,推動建設南寧至湛江高速公路。 整合瓊州海峽兩岸港口資源,打造瓊州海峽客滾運輸一體化投資運營平台等,推進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