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是北京市發布的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北京市
《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是北京市發布的實施細則。
《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是北京市發布的實施細則。出台背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精神,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實際研製了本市《實施細則...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6月25日 內容解讀 《手冊》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 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 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經民政 部門登記,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線上線下道德法治、語 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
第一條 為嚴格管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確保培訓材料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有效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校外培訓材料(以下簡稱培訓材料),是指經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自主編寫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包括用於線上、線下的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的培訓材料(以下簡稱學科...
北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科技類校外培訓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學員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2022〕4號)《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是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規範校外培訓行政處罰行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
三是持續擴大首都教育對外開放。圍繞‚兩區‛建設,深入推進教育領域擴大開放,促進教育系統內外資源融通共享。強化民辦教育分類管理,規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深化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升來京留學生的層次、質量。四是促進新技術與教育融合發展。加速形成數字教育創新...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就進一步規範面向中小學生、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進行了部署。出台背景 一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發展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
《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 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於2021年9月2日印發的通知。通知全文 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
2024年2月,《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實施方案》發布。內容解讀 《方案》要求,力爭到2024年6月底,非學科類培訓治理成效顯著,家庭支出負擔有效減輕,非學科類培訓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人民民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明顯提升。據了解,《方案》從嚴格市場準入、加強日常監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三個方面,...
《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教監管函〔2021〕2號)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函〔2022〕4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體育行業預付式消費管理實際,制定本細則。
6.規範培訓內容及時間。非學科類培訓內容應與培訓對象的年齡、身體素質、認知水平相適應,符合身心特點和教育規律,滿足學生多層次、多樣化學習需求,不得開設學科類培訓相關內容。全面落實《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培訓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強化對培訓材料的審核、備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確保培訓方向...
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舉辦文化藝術類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國小正常教學時間相衝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第二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規範選用教學材料。應當主要選用正式出版發行的教材和其他培訓材料。自編和培訓材料,應符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並在培訓...
培訓機構要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第十條 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嚴格履行契約義務,規範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
(三)科技類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培訓材料編寫研發、審核、選用使用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職責、標準、流程以及責任追究辦法。培訓機構應當對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作出書面承諾並自覺接受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所有培訓...
《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施細則》由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實施細則適用於成都市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從事學科類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線下校外培訓機構,不適用於省教育廳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非學科類、非學歷高等教育助考類校外培訓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的信息歸集、信用等級評定和評價結果套用等。凡是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均需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是指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式...
(三)培訓機構應當明確辦學投入來源、資產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材料,並載明產權。六、培訓收費及管理 培訓機構應當有充分的資金保障和完善的資金管理制度。(一)培訓機構應當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嚴格履行契約義務,將收費項目、標準和退費程式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
第二十八條 培訓機構應當選用正式出版發行的培訓材料。自編培訓材料必須經過審核登記,符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等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培訓機構應當建立材料審核、選用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在培訓機構招生簡介、官方網站、平台上予以公示。所有培訓材料、資料及編寫研發人員信息應報送縣級...
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鑑別主要從培訓目的、內容、方式以及結果評價等4個方面全面考量、綜合評判。(一)符合以下特徵的,鑑定為學科類培訓項目 1.培訓目的:以教授學科知識與培訓應試技能為導向,旨在提升學生的學科學習成績。2.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等)、歷史、地理、物理...
成都教育和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布《成都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指導標準》,為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工作劃定“底線”和“紅線”,該被眾多主流媒體關注報導,為培訓業消費吃定心丸。各地舉措 北京市 2021年8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