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

《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是北京市發布的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北京市
出台背景,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精神,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實際研製了本市《實施細則》。2021年7月,中央出台《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將強化培訓材料管理作為重要任務之一。隨後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提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我市“雙減”啟動實施以來,校外培訓亂象得到有效遏制,機構數量大幅壓減,無證機構動態清零。校外培訓治理進入常態監管新階段,需要總結經驗、固化成果,健全制度體系,構建常態監管機制。

內容解讀

《實施細則》總體結構共分六章十九條,分為總體要求、編寫審核和選用備案、檢查監督三大部分。
總體要求:包括總則和管理職責兩章。明確了由教育部門監管的學科類培訓材料範圍,規定了育人為本、全程把控、社會監督、首善意識四項工作原則,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以及培訓機構的自律責任進行細化。
編寫審核和選用備案:包括編寫審核、選用備案兩章章。編寫審核一章規定了編寫研發人員、培訓材料應符合的條件;對培訓材料十二種情形做出禁止性規定;細化培訓材料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機制,明確規定凡編必審、凡用必審。選用備案一章規定了選用培訓材料必須經審核通過。
檢查監督:規定了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責任,以及對違規培訓材料的查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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