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績效評價

創新績效評價

創新績效評價是指企業在特定的背景下對創新方案、活動、創新的經營管理效果的綜合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新績效評價
  • 類型:經濟術語
原則,現狀,

原則

評價的最根本目的是激發能實現組織目標行為。從最一般的角度來看,評價有5個基本作用:第一,指導。為矯正過程提供數據以便創造理想的產品服務。第二,預警。在企業遇到問題之前,評價系統即能預警問題所在並提示可行方案。第三,告知。向相關人士告知創新項目的進展或結果。第四,獎勵。根據個人和團隊創新績效,確定獎勵方案。第五,培訓。評價結果還可用於確定培訓方案,完善員工的創新技能能力
企業在制定針對創新的績效評價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原則:
1.保證創新行為與戰略的一致性。
評價的基本作用是將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企業所期望的目標以及認為具有優先性的事務上。這也是哈默普拉哈拉德所稱的“戰略意圖”。被廣泛認知的目標將決定人們的行動,並帶動相應的評估、控制和學習活動。企業的創新戰略應反映其總體戰略。它應明確哪些領域的創新是企業迫切需要的,這些創新如何影響企業的現有業務,他們將對企業的競爭優勢和環境中的威脅起到何種作用,應以怎樣的時機性和風險性推出新產品或新流程,如何使創新項目與組織中的可得資源相匹配。Feltham和Xie發現一個企業可以通過運用績效考核評價來減少或弱化組織中的干擾因素,使組織行為戰略目標靠近。
在為企業的創新活動建立評價指標時,這些指標要既能夠反映企業的戰略意圖,又能夠反映企業當前工作的特點,兼顧未來目標與當前實際。此外,創新指標還應考慮到創新的不確定性風險的大小。使制定出的考核指標具有建設性和公平性。
2.兼顧責任權力的匹配。
評價制度具有激勵效果。但必須認識到責任與權力相匹配的重要性。Loch和Tapper指出有效的績效考核必須以清晰的工作界定為基礎:如果任務能夠劃分,相應的責任也應該劃分,責任與權力的範圍應該一致。但是,當一位管理者負責多項任務時,若其中一些任務的不確定性大且很難考核,企業就很難採用統一的強激勵措施。考慮到創新的內在不確定性(尤其是研發階段),僅以產出指標來考核創新活動是不完善的。為了能在可衡量性與不確定性間掌握平衡,使考核體系既能衡量企業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程度,又能反映研發人員的努力程度,創新的考核體系應包括產出衡量與過程衡量兩大方面。前者主要考核各類創新項目的結果,後者主要考核創新組織工作和流程的有效性。
3.促進運作控制。
對於一個動態系統來說,及時反饋對保證其按規劃順利運轉十分重要。創新也是二種系統活動,為保證其正常運行,必須經常衡量其進度、預算等事先制定的指標,確定其進度、資金充裕度以及可能出現的偏離。還要時常評價競爭對手的反應、潛在市場需求、組織支持力度和自身技術能力等因素。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並通過不斷調整方向和運作方式來完善下一步工作。
4.實現學習和改進。
評價制度能為組織學習和改進提供便利。無論是過程還是產出的衡量都能為人們評價自己的工作以及如何在以後的創新活動中改進工作提供依據。組織則可通過評價結果所反映的情況,調整創新組織制度和流程設計等,更好地開展今後的創新工作。企業還能從創新評價中發現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操作技巧。將各種考評數據和材料收集起來,建立企業創新資料庫,為創新研究和分析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創新考評資料還能成為組織間交流創新經驗的載體,有理有據地傳播有效的創新管理方法。

現狀

1.美國
20多年來,美國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主要沿著3個軌跡不斷伸延:一是智慧財產權法律的修改與完善;二是調整智慧財產權利益關係,鼓勵轉化創新;三是加強國際貿易中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通過加大研發投人(1992年,美國企業研發經費占GDP比例已達1.9%,2000年超過了2%,2003年達到2.5%。1992-2002年,歐盟企業研發經費占GDP比例的平均值一直徘徊在1.18%左右。)和促進成果轉化,美國始終保持著科技創新的全球領先地位(2005年歐盟最新的研究表明,歐盟25國要整體趕上美國現今在創新方面的表現仍然需要50年的時間)。作為國家戰略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戰略的相關研究,尤其重視IP戰略實施績效評價的研究和實踐,為戰略的有效實施與控制提供了決策依據。以下從兩個層面來認識美國的創新績效評價。
(1)專利記分卡的提出及其套用。專利記分卡(Patent Scorecard)由美國CHI公司(20世紀70年代前期,CHI就首次建立了全美科學文獻計量指標)。為了進行專利引用分析,CHI還建立了專利資料庫、非專利參考文獻資料庫企業標準名錄資料庫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其特點是利用科學論文引用分析技術對專利引用情況進行分析,實質上就是一種創新評價指標。這種方法不僅注重專利數量,還可用於對專利質量的分析。例如“專利引用”、“當前影響指數”、“綜合技術實力”等指標的使用。其它衍生的評價指標如“專利活動指數”、“相對技術實力”、“技術生命周期”和“科學聯繫”等,都可從不同側面反映專利的質量與技術水平。從2000年起,《企業技術評論》雜誌根據CHI的資料庫和研究成果,每年發布一次被稱為“專利記分卡”的統計結果,用技術實力(綜合指標)及專利數量、當前影響指數、科學聯繫、技術生命周期5項指標,來分析世界各大公司在美國智慧財產權市場的競爭態勢。此外,CHI還提供公司、實驗室、大學、國家等方面的專利分析評價報告。可以認為,專利記分卡及其衍生的其它評價指標,經過發展和完善,客觀上形成了以專利技術為主要評價對象的創新績效評價體系,為支持美國政府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專利記分卡得到了已開發國家的廣泛採用。
(2)成立“總統創新委員會”,建立國家創新戰略評價體系。2005年12月巧日,美國出台了新的《國家創新法案》。該法案提出的主要目標是:成立總統創新委員會,促進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創新;設立促進創新資助計畫,增加聯邦機構對科技部門的研發資助;增加國家對基礎研究的投入,到2011財年,對國家科學基金會的資助要接近翻一番;促進技術創新區域集群的增長和發展等。總統創新委員會的重點任務包括:第一,提出評估現有與創新相關的法律所產生效果的測度體系。第二,協調聯邦各部門支持創新的活動。第三,評估各聯邦部門支持創新的聯邦計畫的實施績效。這些內容,都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密切相關。這個方案的提出,表明美國當前對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績效的評價,已不再停留在專利技術層面或企業層面,而是對相關法律對創新戰略支持的績效以及政府部門自身的創新計畫的績效,進行巨觀層面的戰略評價,目的之一就是“協調聯邦各部門支持創新的活動”,也就是對國家創新戰略進行國家層面的戰略調控。
從“專利記分卡”創建及其套用到《國家創新法案》的提出,充分反映了美國智慧財產權戰略管理的演變思路,也就是:擴大創新績效評價的範圍,強化創新績效評價的力度,以確保美國IPRS的有效實施,維持和鞏固美國在21世紀科技創新的世界霸主地位和核心競爭優勢
2.英國及歐盟的創新績效評價
自1994年英國首次公布創新白皮書《實現我們的潛能—科學、工程和技術戰略》之後,1998-2001年,英國政府又公布了3份以創新為主題的白皮書《我們的競爭—建設知識型經濟》(1998年)、《卓越與機遇—21世紀科學與創新政策》(2000年)和《變革世界中的機遇—創業、技能和創新》(2001年)。2002年後,英國系統發表了一系列行動計畫(包括2002年7月的《投資於創新》),2003年11月英國貿工部的創新報告《在全球經濟下競爭:創新挑戰》、2004年7月的《科學與創新投資框架2004-2014》和2004年11月貿工部發布的《從知識中創造價值》的5年計畫。這些檔案昭示了英國以創新為核心的國家科技發展戰略。英國認為,創造效益是通過創新實現的,是創新的本質所在,這個過程是曲折複雜的,受著諸多因素的制約,只有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才能實現精彩一躍。英國的戰略規劃素以重實效抓落實聞名於世。在2003年英國貿工部的《創新報告》中,在對“政府對創新的影響”分析時認為“測度體系”是創新的“促進因素”(見圖)。這個報告在“協調國家與區域創新領域”主題中提出要建立“一套國家與地區創新指標”,並明確了建立該指標綱要的時間表。隨著國家戰略的頒布,一些詳細具體的實施細則接踵出台。例如,為了協調跨部門的創新政策,在9個主要政府部門設立了首席科技顧問制度;為了保證創新戰略的有效實施,邀請企業界人士擔任科技部門的重要職責。為了了解國家創新戰略的實際執行效果,英國聘請第三方專家對創新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創新績效評價
創新績效評價
歐盟衡量成員國創新表現的工具有“歐洲創新記分卡”(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簡稱EIS)和“創新綜合指數”(Summary Innovation Index,簡稱SII)。EIS所用指標體系及評價方法由歐盟委員會與聯合研究中心合作制定。2005年,該評價指標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和26個二級指標構成,包括:創新驅動力(有5個組成指標)、知識創造能力(有5個組成指標)、企業創新能力(有6個組成指標)、創新績效(有5個組成指標)和智慧財產權(有5個組成指標)。2005年,歐盟採用以上評價工具對其成員國及美、日等國進行了對比研究,對歐盟創新的現狀、專利、R&D投人、成果轉化機制等一系列問題有了清醒深刻的認識,明確了歐盟創新戰略的未來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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