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領導和工作機構
《條 例》頒布後,市政府組織召開常務會議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確定市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由張祥安任組 長,錢勇、李建中、王方鑄等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按 照分工,分別由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負責指導推進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市信息辦負責平台搭建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由市政務中心、檔案局負責建設政府信 息查閱場所等。各縣區、市直各部門基本都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成立或指定相應機構和人員負責具體工作,一些鄉鎮也明確了具體人員 負責這項工作,初步建立起市、縣、鄉(鎮)三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系(以上名單附後)。
二、開展《條例》學習和培訓
1.認真學習、調研。市政府辦先後派員參加了省政府辦公廳等單位舉辦的《條例》培訓和研討會,組織有關單位赴合肥市考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先進經驗。
2.開展集中培訓。2008年8月14日,市信息辦對我市各地各單位進行集中培訓,講解《條例》內容和意義、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體使用方法等。為深入貫徹《條例》,我市還制定了培訓計畫,督促、指導各地各單位開展培訓工作,對個別縣區培訓有困難,市信息辦組織人員赴現場進行培訓、指導,給予技術支持和幫助。
3.廣泛講解《條例》。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邀請省直有關專家給市直有關單位和縣、區做《條例》輔導報告,重點講解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原則及《條例》實施的要求。
各縣區、各部門也及時開展了培訓和動員工作。霍邱縣、金寨縣、金安區、舒城縣等組織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舉辦了培訓班。市直有關單位召開工作動員會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布置。廣泛深入的學習培訓,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