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務是“私義務”的對稱。西方法指公法上確定的義務。如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地方政府法、社會保障法、稅收法、教會法、軍事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公法所要求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屬於公義務。通過國家的、行政的、教會的和其他特殊的力量以及刑事法院、刑事訴訟程式保證實施。中國法學不承認公法與私法的劃分,無公義務與私義務的區別。
公義務是“私義務”的對稱。西方法指公法上確定的義務。如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地方政府法、社會保障法、稅收法、教會法、軍事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公法所要求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屬於公義務。通過國家的、行政的、教會的和其他特殊的力量以及刑事法院、刑事訴訟程式保證實施。中國法學不承認公法與私法的劃分,無公義務與私義務的區別。
公義務是“私義務”的對稱。西方法指公法上確定的義務。如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地方政府法、社會保障法、稅收法、教會法、軍事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等公法...
公民義務是指權利主體應當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如享有一定權利的公民或法人依法應負的責任。公民義務是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之一,要依靠國家的強制力(法律的...
上海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1989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六次會議通過)...
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2年2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鑒於條例一些內容同199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20 00年頒布的《江蘇省獻血條例》的一些原則相牴觸,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廢止《南京市公 民義務獻血條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
《河北省公民義務獻血管理辦法》在1995.08.21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提高血源質量,保證醫療用血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廣州市公民義務獻血工作管理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為公民義務獻血工作於1988年9月1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天津市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管理條例》是天津市1996年1月發布的檔案。... 《天津市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管理條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長沙市公民義務獻血管理辦法》在1992.11.09由長沙市人民政府頒布。... 第十三條 公民獻血後,由獻血辦發給《公民義務獻血證》和營養補助費,公民無償獻血由獻血...
第十二條公民已按本條例規定獻血的,實行個人儲血制度,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公民義務獻血證》或《公民無償獻血證》優先用血。
第七條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領導公民義務獻血工作。市和區(市)縣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內公民獻血、用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第十四條 公民獻血後領取規定的營養補助費的,發給《義務獻血證》;無償獻血的,發給《無償獻血證》。第四章 公民用血第十五條 實行個人儲血用血制度。對已履行...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公民義務獻血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獻血用血工作的主管部門,獻血辦公室具體負責公民獻血的組織管理工作。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於1993年7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12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
《齊齊哈爾市公民義務獻血和醫療血暫行辦法》是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1987年11月12日印發的辦法。...
《公平義務教育與中國財政體制改革研究》是2009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貞。... 《公平義務教育與中國財政體制改革研究》是2009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貞。
《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與醫療用血管理辦法》屬於地方法律法規,由大連市人民政府於1994年5月10日發布並執行。...
為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救死扶傷,保證本市醫療用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濟南市實際,制定《濟南市公民義務獻血辦法》。凡具有濟南市常住戶口,男性二十周歲至五十...
一、從1985年開始在蘭州市全面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 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是改變我省輸血工作落後面貌的根本辦法。從1985年開始,首先在蘭州市全面實行公民義務獻血...
《寧波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6年8月31日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發布,1997年1月1日開始生效,該條例分為七章,共46條。其目的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
《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和醫療用血條例》與1995年8月31日大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二條 公民有償獻血後,由採血單位發給《公民義務獻血證》和國家規定的獻血營養補助費。公民無償獻血後,不領取營養補助費,由採血單位發給《無償獻血證》和無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1991年11月19...
第一條 為保障本市公民義務獻血法規、規章的實施,根據《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違反本市公民義務獻血法規、規章(...
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對《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進行了修訂...
第二十六條 對認真執行本辦法,積極宣傳、組織、參加公民義務獻血、無償獻血和認真執行醫療用血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衛生行政主管...
面對日益複雜的行政管理制度以及越來越多法律的規定,行政相對人在許多情況下需要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予以告知、諮詢以及履行其他協助義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如果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