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
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若干規定《規定》簡介 編輯 該《規定》共有...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推動無償獻血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公民參加無償獻血應...
上海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1989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六次會議通過)...
《成都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一個成都市義務獻血的條例。...... 第十二條公民已按本條例規定獻血的,實行個人儲血制度,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公民義務獻血證》...
第七條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領導公民義務獻血工作。市和區(市)縣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內公民獻血、用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2年2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於1993年7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12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
《寧波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6年8月31日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發布,1997年1月1日開始生效,該條例分為七章,共46條。其目的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
第二條 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鼓勵無償獻血。本省行政區域內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應按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第三條 實行個人儲血、家庭成員互助、...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1991年11月19...
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適齡、健康的公民,均應按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和享有用血權利。推行公民無償獻血,建立無償獻血基金,發展獻血事業。無償獻血基金的管理...
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公民義務獻血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本條例的實施。衛生行政部門所屬的獻血辦公室,負責公民義務獻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公民獻血條例,1996年7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7月27日公布 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淄博市公民義務獻血及血液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血液管理,保證醫療、搶救用血及血液質量,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山東省血液管理暫行辦法》等...
海南經濟特區公民無償獻血條例於2012年1月11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對...
禁止血站或者醫療機構對獻血者超量、頻繁採集血液。第二十一條 公民無償獻血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發給無償獻血證書。無償獻血證書是獻血公民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優惠和...
《海南省公民無償獻血條例》經1996年4月26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1996年5月1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1號公布。該...
贛州市公民無償獻血暨血液管理辦法是針對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做的管理方法...... 贛州市公民無償獻血暨血液管理辦法是針對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做的管理方...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3年頒布實施,對我市的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作用。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