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是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
- 外文名: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statistical management regulations
- 發布單位:80502
- 發布日期:1989-09-27
- 生效日期:1989-09-27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是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是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1989年9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
第一次修正根據1998年4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7年7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
《內蒙古自治區引進國內到位資金統計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全區招商引資國內到位資金統計管理工作,全面、準確反映我區招商引資項目的整體情況,提高招商引資項目管理和數據報送、分析的信息化水平,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統計局聯合印發《...
第一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統計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和對違反統計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第三條 旗縣級以上統計機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檢查工作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內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第三條 旗縣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其他部門的統計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內蒙古自治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是 為規範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充分發揮政務數據資源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1年9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
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計量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說明。一、建議刪去第十一條。第十一條“從事計量器具改裝經營的,必須經盟市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開展改裝業務”的規定,違反了《...
《內蒙古自治區貿易結算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是一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相關部門於1995年12月22日發布,1996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0502 【發布文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6號 【發布日期】1995-12-22 ...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和自治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
第二十條 暫住人口有賣淫、嫖娼和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禁止賭博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 被處罰人...
十一、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繳入同級財政,並處以1000元罰款”。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
1.我們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並適時進行了維護,且在自治區統計局入口網站上進行了主動公開。在入口網站上,用戶可以查詢到2003年以來的年度統計數據。2.我們建立了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規定了申請人需要添的表格內容並...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4號:《內蒙古自治區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1998年6月17日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詳細條款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及時準確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
(五)在“信用中國(內蒙古)”網站或者相關媒體上宣傳推介;(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激勵措施。第二十六條 對一般失信信息主體,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依法採取下列懲戒措施:(一)在行政許可、行政...
(五)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履行協助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義務的,由各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
(二)關於會計記錄的文字問題。我區系少數民族區域自治的地區,為體現民族地區的特點,條例草案第六條明確規定,自治區行政區域的蒙古族聚居地區,會計記錄應當同時使用蒙漢兩種文字。(三)關於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參與決策問題...
(一)刪去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中的“用水量未達到水錶底度的,按照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底度標準收取水費”的內容。(二)刪去第四十三條“本實施辦法具體套用的問題,由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三、關於《內蒙古自治區地震...
模範自治區”兩件大事的保障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十條鼓勵新型牆體材料生產企業自主申請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證,經過認證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納入新型牆體材料目錄,其生產企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第二十一條禁止損毀耕地、草原、林地燒磚,在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和區域...
第二十四條 工業園區應當按照統計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工業園區統計體系,明確統計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統計數據應當及時逐級報送至自治區統計主管部門,為自治區決策管理和考核評價提供主要依據。第二十五條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第四十九條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規定執行。第五十條本條例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草案說明 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國有...
1996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重要農牧業生產資料經營和價格管理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大會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04.03 ...
第十一條 簽訂、轉包和轉讓草原承包契約的,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承包契約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章 草原的保護、管理、建設和使用 第十二條 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草原應當全面勘測,制訂總體規劃,嚴格保護管理,合理...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規範全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投資者、使用者和建設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修訂條例 (2018年10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
載有城鎮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名、印章標記的城鎮建設檔案縮微品和複製品,與檔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檔案條例》等有關...
為了貫徹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中央《決定》,維護法制統一,亟需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二、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關於生育政策調整 一是根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的規定,對原《條例》第十七條、第...
第三十一條“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等規定,為最佳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