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統計法規檢查監督辦法》在1991.07.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統計法規檢查監督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7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7月31日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法規檢查監督辦法》在1991.07.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法規檢查監督辦法》在1991.07.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統計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是為加強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制定的條例。條例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 (1990年12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4年1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內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第三條 旗縣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負責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其他部門的統計機構應當予以配合。第四條 旗縣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經常組織開展統計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是1989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規定 (1989年9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統計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統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改革建設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
(四)刪去《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五)刪去《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六)刪去《內蒙古自治區違反礦山安全法規罰款辦法》第八條。(七)刪去《內蒙古自治區產品標準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八)刪去《內蒙古自治區資源稅實施辦法》第五條...
根據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耕地保養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
2023年12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廢止。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範...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條例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監督自治區本級預算辦法》同時廢止。條例草案 一、立法必要性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自2015年實施以來,為規範政府收支...
第二十一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國家或者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資質認定證書。取得資質認定證書需新增檢驗、檢測項目的,應當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增項。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不得出具虛假計量數據。第六章 計量監督 第二十二條 計量監督實行日常監督與重點監督...
第十七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有關經濟工作的專題報告,應當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的十五日前,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有關專題報告時,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到會做出說明。第十八條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經濟工作監督中作出的決議、決定,自治區人民政...
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治區人民政府2013年1月11日公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1號)同時廢止。
2010.09--2014.09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2014.09--2016.07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2016.07--2017.10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2017.10--2023.09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統計 局局長 2024.01--政協阿拉善盟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任免 2024年...
第三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旗縣級以上審計機關負責指導和監督其管轄範圍內的內部審計工作。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在其職權範圍內依法領導、指導、監督本行業、本系統的內部審計...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是1999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為促進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正確實施,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8號 實施日期:20000101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經自治區人民...
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法制監督力度 (十一)各級政府、政府各部門在依法行政方面,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及民主黨派監督、司法監督、民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十二)切實加大政府系統內部層級監督力度,充分發揮內部監督更經常、更直接的優勢和作用。認真貫徹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
第十三條列入立法計畫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起草。起草部門必須在立法計畫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起草工作,並保證草案質量。 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對起草部門的起草工作應當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第十四條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應當廣泛徵求有關機關、組織、專家和...
11、計畫統計處 負責預測、計畫地方稅稅源,編制自治區地方稅收年度計畫,組織全區地方稅收解繳入庫、稅收票證管理、納稅申報管理;負責稅收統計、分析;對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12、稅務稽查局 依法制定地方稅務稽查檢查制度和辦法;組織全區地方稅務稽查、檢查工作,查辦稅務違法違紀案件;稽查審計稅務系統內部...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統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交通運輸統計管理,規範交通運輸統計活動,提升統計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務交通運輸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統計管理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等規定,制定本...
1990.09--1994.07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工業大學 學生 1994.07--1994.09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待分配 1994.09--1998.03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統計局工作 幹部 1998.03--2012.07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統計局工作 副局長 2012.07--今 ...
為了規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王霞,女,漢族,1970年8月出生,籍貫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無黨派人士。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科學技術協會主席。人物履歷 1986.09--1990.07 內蒙古電子學校無線電技術專業中專班學習 1990.07--1995.09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經濟研究中心職工 1995.09--2002.05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統計局幹部(1991.05--2001....
何占軍,現任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統計局局長。人物履歷 1993.09-1999.04 二連浩特邊境經濟合作區委員會 1999.04-2007.03 二連浩特市報社工作 2007.03-2018.09 二連浩特市委宣傳部工作 2018.09-2020.05 二連浩特市委組織部工作 2020.05-2022.12 二連浩特市統計局 黨組書記 2022.12 二連浩特...
在因公出國(境)費用方面,根據《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經費審批、監督管理等各項流程,提高財政資金利用效益,費用得到有效控制。據悉,《辦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共七章48條,主要內容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明確了機關事務工作體制 《辦法...
第三十條 集體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組織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與企業、...
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現就《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草案))作如下說明: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法定方式,也是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錯的一種法律監督制度。這一制度對於防止和糾正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違法或者不適當的...
第二條 自治區內的土地監察工作,必須遵守本辦法。土地監察是指土地管理部門對單位和個人的土地活動、土地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對土地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的活動。第三條 自治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全區土地監察工作。盟市、旗縣級土地管理部門及蘇木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監察工作。蘇木鄉級土地管理人員負責...
經200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形成了現在的實施辦法(草案)。三、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 (一)關於制定地方標準的範圍 制定地方標準的範圍是根據標準化法、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農業標準化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並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的。為此...
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24年6月4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數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內政發〔2024〕19號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數據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