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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
檔案內容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全面落實《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全區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牢牢把握“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戰略定位,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能源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為主線,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明確各領域、各行業碳達峰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總體謀劃、分類施策。加強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對碳達峰工作的統一部署,充分發揮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整體謀劃和各方統籌。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分類施策,明確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
——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全面準確把握碳達峰行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深遠影響,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動碳排放絕對量大、增幅快的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儘早實現碳達峰。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要素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導資源和要素向降碳方向聚集,健全綠色低碳發展市場機制,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穩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自治區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後破,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民眾正常生產生活,著力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工作,確保全全降碳。
(三)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自治區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明顯最佳化,低碳產業比重顯著提升,重點用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綠色低碳技術推廣套用取得新進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以林草碳匯為主的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8%,煤炭消費比重下降至75%以下,自治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自治區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低碳產業規模邁上新台階,重點用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煤炭消費逐步減少,新型電力系統穩定運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以林草碳匯為主的碳匯能力持續提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制度機制健全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左右,自治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一)能源低碳綠色轉型行動
1.建設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範區。重點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設,打造高水平新能源基地。大力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構建新能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同融合發展格局。推進風光農牧互補綜合能源建設。有序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加大重點地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和大中型沼氣發電項目建設。推動新能源產業從單一發電賣電向全產業鏈發展轉變。到2025年,新能源裝機規模超過火電裝機規模,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任務。到2030年,新能源發電總量超過火電發電總量,風電、太陽能等新能源發電總裝機容量超過2億千瓦。
2.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推進存量煤電機組“三改聯動”。穩步推進電網改革。推動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和通遼風光火儲制研一體化試點建設。積極推廣“新能源+儲能”建設模式。建設一批多能互補型電站。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拓展儲能多場景套用。建立健全儲能產業發展政策機制,培育可持續的商業模式。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完成3000萬千瓦左右的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240萬千瓦,自治區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回響能力。
3.嚴格控制煤炭消費。改善煤電裝機結構,提升煤電整體能效。積極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工程。推動煤電節能改造。鼓勵燃煤電廠就近開發使用清潔能源替代廠用電。打造一批清潔取暖示範項目。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不低於50%。
4.推動實施綠氫經濟工程。推動風光氫儲產業集群發展。加快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綠氫在冶金、化工、電力等領域的套用。到2030年,氫能產業初具規模,氫燃料電池汽車、燃料電池電堆、儲氫容器和材料等氫能產業穩定發展。
5.合理調控油氣消耗。石油消費增速保持在合理區間,提升燃油油品和利用效率,加大生物柴油推廣和使用力度。統籌規劃建設自治區天然氣管網,構建“全區一張網”。最佳化天然氣消費結構,保障民生用氣需求,鼓勵多氣源保障管道氣未覆蓋區域用氣需求。加大電動汽車推廣使用,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1. 提升節能管理能力。全面實施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強化新建高耗能項目對地區能耗雙控特別是能耗強度的影響評估。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和能源計量體系。完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加快形成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節能監察隊伍建設,完善常態化節能監察制度。
2. 實施節能降碳工程。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全面開展節能診斷和能效評估。有序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改造,到2025年力爭完成煤電機組節能改造3000萬千瓦,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達到305克標準煤/千瓦時左右。實施重點園區節能降碳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到2025年全區完成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方米。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範工程。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嚴格執行國家能效標準。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電機能效提升計畫。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完善全鏈條管理。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最佳化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新建數據中心須達到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標準,電能利用效率達到國家或行業先進水平。嚴格執行國家能效標準,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後設備和技術。最佳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強化數據中心節能審查和能耗線上監測。推動綠色低碳升級改造。
5.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完善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相關政策。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管理工作機制,統籌碳排放權交易和排污權交易管理,建立溫室氣體清單報告、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重點企業排污許可執行情況報告等制度。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工業能源消費結構低碳化轉型,提高工業電氣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套用比重。深入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實施綠色低碳技術示範工程。推進工業領域數位化、智慧型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入推動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實行產能置換,調整最佳化存量產能,嚴禁新增產能,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產能。加快推進企業兼併重組。促進工藝流程改造和清潔能源替代。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碳捕集利用等試點示範,推動低品位餘熱利用。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嚴格實行產能置換,嚴把準入標準,嚴控新增產能。加強有色金屬技術裝備研發套用,延伸加工能力,豐富終端產品種類,推動綠電冶加、探採選冶加一體化發展。強化有色金屬精深加工和產業鏈上下游配套銜接,鞏固提升優勢產業鏈條。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加快推廣套用綠色低碳新技術。加強生產過程餘熱回收,積極推進電解鋁、銅鉛鋅等冶煉技術改造升級。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推動傳統建材行業技術創新。推動建材產品轉型,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套用推廣。擴大綠色建材產業規模,積極發展綠色新型建材,提高大宗固廢的綜合利用率。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淘汰低效產能,嚴控新增產能。推廣節能技術設備,加強用能管理,深挖節能增效空間。
5.推動化工行業碳達峰。最佳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嚴格項目準入,嚴控傳統煤化工產能。打造綠色化、精細化、循環化現代煤化工產業集群。促進煤化工與煤炭開採、建材、冶金、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力度。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加大化工原料結構調整力度。加強工藝餘熱余壓回收。
6.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實行在建已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式+責任制”管理。開展在建項目能效排查。嚴格控制煤電、石化、煤化工等行業新增產能。建立擬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前評估制度。對產能過剩的傳統低端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和能耗;對產能尚未飽和的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按照要求提高準入門檻。支持引導企業套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新興產業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堅決淘汰落後產能。
(四)農牧業綠色發展行動
1.提高農牧業“增匯控源”。最佳化農牧業區域布局和生產結構。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黑土地保護,到2025年高標準農田達到5470萬畝,實施黑土地保護面積達到1500萬畝。加快種植業結構調整。持續強化土地污染治理。到2030年全區農牧業集中地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
2.發展生態循環農牧業。推進農業循環經濟示範建設。加大秸稈還田力度,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快發展以草畜一體化為重點的現代畜牧業。加強農牧業地方標準建設。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大力推動廢舊農資回收利用,加強農膜污染治理。
(五)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合理規劃建築面積發展目標。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強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混凝土裝配式建築,引導和推進裝配式鋼結構建築,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裝配式木結構建築。到2025年,全區裝配式建築占當年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30%左右,其中,呼和浩特、包頭主城區達到40%左右;到2030年,全區裝配式建築占當年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左右。
2.加快提升建築能效水平。持續推進綠色社區、綠色生態小區、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推動低碳建築規模化發展,加快老舊小區建築和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推進全區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推廣供熱計量收費,推行建築能效測評標識,逐步開展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
3.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最佳化民用建築用能結構。推動“光儲直柔”建築發展。推進熱電聯產與工業餘熱供暖。穩步提高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4.推動農村用能結構低碳轉型。鼓勵綠色農房建設。推動新建、改擴建的農村牧區居住建築,按照自治區農村牧區居住建築節能標準設計和建造。推動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牧業生產和農村牧區生活中套用。
(六)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1.推動交通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套用。推動套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到2025年,全區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車占比達到85%。城市物流配送領域及物流園區、樞紐場站等區域,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作業機械。制定重卡、礦卡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廣計畫。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推動機場運行車輛電動化替代。到2025年,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5%,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機車)比例達到20%左右。到2030年,營運車輛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10%,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機車)比例達到40%左右。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規範網路貨運平台持續健康發展,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充分發揮鐵路在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中的骨幹作用。推進多式聯運型和乾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全面推進城鄉綠色貨運配送發展。深入實施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構建多層次公共運輸服務體系,完善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到2025年,城市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20%,城區綠色出行分擔率達到65%;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於70%。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套用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全面實施高速公路標準化施工。推進綠色服務區建設與運營,鼓勵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加快規劃建設充電樁、換電站、加氣站、加氫站等配套設施。推進交通基礎設施與新能源深度融合發展。
(七)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1.深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最佳化產業園區空間布局,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搭建資源共享、服務高效的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強化園區物質流、能量流、信息流智慧型化管理。紮實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完善園區產業共生體系,深化副產物資源化利用、廢物綜合利用、餘熱余壓回收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加強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園區清潔生產改造。到2030年,自治區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2.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積極推進工業固廢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再利用。建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積極推廣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加快建設建築垃圾消納場所和處理設施。大力培育資源綜合利用產業,打造資源循環利用示範標桿。
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大力推廣“網際網路+”資源回收利用模式。建立以城帶鄉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打造一批再生資源產業集聚試點。加大新興產業廢棄物回收力度。大力發展報廢汽車、廢舊電子電器等資源再利用產業。推動再製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建立再製造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製造產品推廣套用。深化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設。
4.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紮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擴大生活垃圾收集覆蓋面。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以焚燒發電為主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建設;加快餐廚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全面加強塑膠污染全鏈條治理,大力整治過度包裝。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開展再生水綜合利用試點示範。到2025年,全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規模達到1萬噸/日以上,旗縣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全區再生水回用率不低於40%。到2030年,全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規模提高到1.2萬噸/日以上,再生水回用率顯著提高。
(八)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1.完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實施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重大示範工程,推行“揭榜掛帥”制度,持續推動綠色低碳關鍵創新技術攻關。提高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在相關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積極推動綠色低碳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評估和認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2.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快科技團隊和人才引進培養。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立研發和成果轉化基地,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申報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支持呼和浩特建設綠色低碳創新中心。支持駐區中央企業、自治區國有企業聯合設立研發中心或協同創新聯合體。
3.強化套用基礎研究。大力實施“科技興蒙”行動,聚焦稀土、化石能源清潔低碳利用、石墨(烯)、儲能、氫能、新型電力系統、節能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創新及研究工作。
4.加快先進低碳技術攻關和推廣套用。推進碳減排關鍵技術突破與創新,開展近零碳試點示範。探索可再生能源開發與零碳技術、負碳技術、綠氫製取技術、綠氫與二氧化碳利用轉化的耦合技術研究。有序推進全區源網荷儲一體化協調運行,開展儲能技術攻關和示範套用。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固碳增匯技術研究。
(九)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重要生態空間的固碳作用。推動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各級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推進自然保護地建設工程、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進生態廊道建設。全面加強資源保護,嚴格落實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持續加強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修復,改善湖泊生態環境,恢復濕地生態功能。到2025年,完成林草生態建設10800萬畝,完成沙化土地綜合治理面積265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23.5%,森林草原質量和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明顯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林草生態系統碳匯增量穩步提升。到2030年,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明顯增強,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穩固。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積極開展碳匯計量監測,建立健全碳匯監測指標和監測管理制度。開展生態系統碳匯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研究。積極推動中國核證減排量林業碳匯項目和國際核證碳減排標準林業碳匯項目開發儲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林草增匯行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減碳固碳。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國情區情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開展綠色低碳主題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眾樹立生態文明理念。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築創建行動。全面推行勤儉節約,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健全完善自治區綠色產品認證體系,建立綠色產品消費清單,積極推廣綠色產品消費。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示範作用,帶動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支持重點用能單位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主動開展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充分發揮社會團體引導規範作用,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十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
1.科學合理確定碳達峰目標。產業結構較輕、碳排放水平較低的盟市,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風光資源豐富的盟市,要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盟市,要把節能降碳擺在首要位置,大力最佳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經濟成長與碳排放脫鉤。
2.上下聯動制定碳達峰方案。各盟市要結合本地區資源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制定本地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經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印發實施。
(十二)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範建設行動
1.全面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建設。分類探索園區碳達峰模式,探索差異化發展路徑,推動試點項目“串點成線、連線成網、結網成面”。培育打造綠色低碳城市,建設一批綠色低碳園區。
2.加強碳達峰典型經驗宣傳。充分發揮自治區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作用,加大碳達峰碳中和成功經驗、優秀成果宣傳力度,全面助力我區對外交流合作,提升我區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技術服務自主品牌影響力。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統計核算體系和標準。完善自治區碳排放核算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消費、流通等數據的採集、審核和評估,科學核算自治區能源消費數據,研判能耗發展趨勢,加強預警管理。落實國家各項綠色標準,嚴格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推進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健全完善自治區綠色標準。
(二)完善財稅價格金融政策。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等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綠色電價政策。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大力發展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向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融資。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三)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加強碳排放數據質量監管。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用能權交易。積極推行契約能源管理。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完善林草碳匯多元化、市場化價值實現機制。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要加強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領導。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各盟市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堅持分類施策、因地適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嚴格監督考核。完善碳排放控制考核機制,逐步建立綜合考核制度,穩步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監督考核結果套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盟市、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
主要目標
《實施方案》立足內蒙古實際,從最佳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提高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套用、鞏固提升碳匯能力、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兩個碳達峰關鍵期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8%,煤炭消費比重下降至75%以下,自治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左右,自治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的任務,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將碳達峰貫穿於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領域,明確重點實施“碳達峰十二大行動”,主要包括能源低碳綠色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農牧業綠色發展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範創建行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