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和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國綜治維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中央政法委《關於迅速加強學校、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明電〔2010〕22號)精神,保障學校穩定的教學秩序、教學環境,確保不發生傷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事件,建設平安和諧校園。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和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
  • 類型:政府檔案
  • 時間:2010年05月10日
  • 目的:保障學校穩定的教學秩序等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和幼稚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
溮政〔2010〕24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詳細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新形勢下加強學校和幼稚園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今年3月份以來,福建、廣西、廣東、江蘇、山東等地相繼發生國小學生和幼稚園幼兒被他人持刀傷害的惡性案件。胡錦濤總書記批示:“此類案件社會危害極大,必須高度重視。對犯罪分子要依法嚴肅處理,對受傷人員要精心治療,對校園安全檢查防範要切實加強,嚴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同志在全國綜治維穩工作會議上指出:“社會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讓人牽掛揪心的是孩子安全。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認真查找問題,採取綜合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安全。”校園安全關係重大,維護校園安全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從保護學生安全、促進教育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校園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把維護校園安全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實抓好。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對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分析和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擔負起維護校園安全的政治責任,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二、強化措施,切實維護學校和幼稚園的安全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
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要求,由各鄉鎮辦事處牽頭,區直各相關部門配合,組織廣大幹部深入村組、社區、學校、家庭等,及時準確掌握社情民意,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要堅持經常性排查與定期排查、重點排查和校園周邊排查相結合,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明確責任,明確人員,限期解決。對重大矛盾糾紛實行領導包案,限時化解。要關心幫助困難民眾,解決合理訴求,加強教育疏導,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防止因矛盾積累激化釀成極端事件。要特別關愛學習成績落後、家庭困難、農民工子女以及存在心理問題的學生,加強預警機制的落實,及時化解個別師生間和學生間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發傷害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全面排查和管控高危人員
在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的同時,要切實把本地區容易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長期纏訪人員、刑釋解教人員、對社會嚴重不滿人員等排查出來,並登記造冊,逐一落實包保責任人。衛生、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對精神疾患人員的治療救助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門要落實對刑釋解教人員、對社會嚴重不滿人員的幫教和穩控措施,堅決防止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其危害校園安全。
(三)加強校園治安防範體系建設
落實嚴防措施,配足配齊校園安全保衛力量和設施,進一步形成並強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校園安全防控網路,做到保全人員專業化;健全學校門衛制度,嚴格落實外來人員進校盤查驗證登記制度,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實率要達到100%,值守保全和門衛要配備專門的防護器械,以有效應對各種突發情況。在學校、幼稚園門口、學生宿舍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與教育、公安監控系統聯網。所需費用按財政管理體制由區、鄉分級負擔。要全面加強學校、幼稚園保全力量,每個學校、幼稚園至少要配備1名以上正式保全人員。區直學校每校至少配備2名保全,由區教育局負責,面向我區已分配暫未上崗的復退軍人中招聘、培訓後分配到各校,所需經費由區財政負擔。各鄉鎮辦所屬學校(含中心校、中心國小)、幼稚園的正式保全人員,由鄉鎮辦負責招聘、培訓、管理,所需經費由區財政每年補助5萬元,不足部分由鄉級負擔。各校要健全學生迎送制度,在學生上、放學高峰期,學校要有3-5名男教師佩帶袖章在大門口接送學生,轄區派出所至少要有一名幹警在學校門前值勤,有條件的地方要在學校門口建立警亭或警務室,保障學生出入校門平安有序。
(四)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
要始終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穿於師生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全過程,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全面防範。一是要加強對師生的教育,增強他們的防範意識,提高自防、自衛、自救能力。二是要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化解及信息報送、收集,分析制度,堅持每月隱患排查,建立工作檔案,實行隱患登記和化解台帳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應急預案。三是要切實加強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舍安全問題,將校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嚴防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發生。四是要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設施齊備,消防器材充足完好有效。五是要切實加強飲食安全和飲用水安全管理。各學校要堅持學校食堂和從業人員衛生許可證、健康證、上崗證管理制度,米、面、油準入制度,食品採購索證索票制度,飯菜24小時留樣制度,定期對食堂場地、設施、設備等消毒制度,食堂定期檢查制度和食堂管理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要做好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工作。各學校要加強對自備水源的監管,衛生部門要定期進行水質檢測,確保師生飲用水安全。六是要切實加強對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落實學校“晨檢”、“缺課缺勤登記、隨訪”等制度。七是要切實加強校園網路管理,嚴禁校內開設經營性網咖。八是要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管理,堅持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報批制度。九是要切實加強對寄宿制學生的安全管理。學校學生寢室安全要責任到人,明確校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寢室管理員、班主任查寢職責和管理制度;堅持實行查寢簽到制;堅持有分工、有安排、有檢查、有評比、有整改制度;堅持學生寢室管理學生安全信息與監護人通報制度;堅持“三線一面”、通風良好的寢室管理制度。十是要切實堅持學生放學實行路隊制。打隊旗,遵守交通法規。十一是要切實加強校車管理。強化對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堅持校車經交警部門審核制度和校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決制止校車超載、超速和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危船等違規違章行為,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
(五)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
各鄉鎮辦要把維護學校、幼稚園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維護校園安全。
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校園及周邊地區存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對侵害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案件,對侵擾學校師生的流氓惡勢力要依法嚴懲;堅決剷除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大對周邊的網咖、旅店業、房屋出租及娛樂場所的管理力度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行業場所是否有違規經營行為,是還存在治安安全隱患等問題,嚴密管控措施,強化校園周邊治安管理。檢查轄區內幼稚園是否有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校園治安責任人任職文書,否則,一律取締;各派出所要為轄區內各中國小校、幼稚園配備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每逢重大節日、假日前後為中國小校、幼稚園上一堂法制教育課;各派出所以轄區為單位每月召開一次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聯席會,研究分析和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的治安問題。各派出所特別是鄉鎮派出所要會同學校、交管等相關部門對接送學生和幼兒的車輛、船舶進行安全檢查和管理,杜絕農用車、無證、無牌、安全性能差的車輛和危船接送學生和幼兒;巡警、派出所要結合實際,對轄區內治安複雜地區的學校周邊,合理配置警力,安排巡邏路線,加大巡邏密度。交警部門要合理規劃設定中國小、幼稚園周邊的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擁擠路段學校放學時,派出警力維護學校門前的交通秩序。
教育部門要把學校、幼稚園的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的一項首要任務,指導和督促學校做好此項工作,把安保列入對各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學校要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法制安全教育,加強對門衛和學生的管理,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防範在校園內發生違法犯罪案件。學校要加強校內出租房屋和外來人員的管理,清理校園內違規經營場所、攤點,檢查和整頓校記憶體在的各類治安隱患,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各學校應配合兼職的法制副校長,抓好法制教育等各項綜合治理工作,並與學校所在轄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加強聯繫和溝通,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整改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火災、建築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司法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開展校內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法制副校長的培訓,為廣大師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推動依法治校工作,參與妥善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維護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正常秩序。
文化部門要支持學校組織開展各種有益的文化藝術活動,倡導高雅藝術,創作、上演優秀的文藝作品,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優秀的精神食糧,陶冶學生的情操。加強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文化、娛樂場所的監督管理,引導師生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堅決取締中國小周邊200米以內的網咖、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取締各種涉及反動、淫穢、色情、暴力內容的文化經營活動。堅決制止和查禁宣傳反動、色情、淫穢、暴力出版物的出版和發行;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文化市場和“掃黃打非”工作的管理,加強對學校周邊地區印刷企業的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類非法出版物,減少誘發犯罪的源頭。
建設部門要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將必要的治安防範設施納入學校建築設計標準並嚴格監督,將學校周邊的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同學校治安管理結合起來,積極參與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文化娛樂和服務業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門維護好市場的治安秩序,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鬥爭,制止各種非法經營活動。
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校園、幼稚園及周邊地區的飲食、攤點、食品經營商店的管理,指導學校、幼稚園開展好衛生知識普及工作。
共青團要加強學校和社區團、隊組織的建設,開展各種適合青少年學生特點的活動,繼續深入開展“青春自護”、“少年兒童平安回家”等活動,配合學校開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質,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學校團、隊組織要發動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活動,積極參與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六)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公安部門要對轄區內發生的所有未破的涉校刑事案件重新進行梳理,逐案分析,落實專案專人責任制,逐一明確偵辦責任單位、責任人,全力攻堅。對新發生的校園案件,各單位按照“優先受理、優先出警、優先立案、優先處置、優先偵查”的原則,切實落實責任,迅速開展調查,儘快破案;法、檢兩院要快訴、快審、快判。
(七)切實加強輿論引導
宣傳部門、各新聞媒體對傷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既要適時發布訊息,主動引導輿論,又要加強對宣傳報導的管控工作,不作跟蹤報導、深度報導,防止渲染、炒作,防止產生誘發效應。要切實加強網際網路監管,及時發現、封堵、刪除有害信息。對於插手、炒作此類案件,惡意攻擊黨委、政府的行為,要嚴肅追究,依法處理。
三、強化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強化工作責任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把維護學校、幼稚園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黨政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深入抓。各單位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把校園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到學校實地進行調查研究,親自過問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密切協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責任。維護校園安全是教育部門和校園義不容辭的責任,校長(園長)是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機制,明確責任,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情況,研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力做好校園安全工作。要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任務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獎懲到位。
(二)強化督促檢查
為確保維護校園安全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和幼稚園安全工作進行一次專項督查,重點督查開展安全教育情況、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安全責任事故查處情況、值班制度落實情況、校園建築和設備設施及周邊安全保障情況、師生安全演練情況、應急預案制度情況等。督查方式採取各鄉鎮辦自查,區督查組全面實地查驗。
(三)嚴格責任追究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建立健全責任制的基礎上,切實抓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增強各部門、各單位履行自己職責、參與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單位和人員,要進行表彰獎勵;對領導不重視,責任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導致本地區學校及周邊發生惡性刑事案件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規定實行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嚴肅處理和追究,確保學校和幼稚園安全各項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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